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 篇1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充分利用農村閒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範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有效使用荒地,促進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39;土地性質爲荒山,位於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爲: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爲畝。本合同生效後,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後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爲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爲荒山、荒坡,荒山、荒坡範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範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爲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爲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爲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爲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後,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後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週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承包價格: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
------------------------------------------------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 方: (蓋章)
代 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發展農村經濟,甲方自願向乙方出租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於經濟作物的種植、經營。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二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行爲。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5、甲方應創造條件爲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並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乙方:負責人: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簽約日期:簽約日期: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荒山承包合同 篇5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繫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繫電話:
爲響應安徽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建設號召,更好更快地綠化荒山荒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範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埇橋區符離鎮樑套村的西山,小地名爲。其四至界限爲(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爲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採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的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爲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於:荒山綠化、栽植幹雜果、生態(農家樂)旅遊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於非林建設。
四、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畝,畝/元。
2、荒坡地: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每次承包費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據有甲方收款簽字爲準。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2、杏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3、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以上承包範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後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後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所承包範圍內山林應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佔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係及承包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並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範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甲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範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徵用時,其補償費用爲乙方所有,所剩餘未徵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後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後,甲方願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後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徵佔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佔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佔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合理合法的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1、承包期間,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佔有乙方種植植物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承包費的,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按每畝元償付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或司法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公證機關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賃荒山荒地地形圖
2、甲乙雙方法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林權證複印件
3、其他重要證件的複印件(如營業執照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公證(鑑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爲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7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山林的管理,並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爲年,即從**年3月1日到20xx 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爲元整(¥:),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佈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爲雷達財、雷卸根叄人,林水根叄人,共拾叄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後,20xx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荒山承包合同 篇8荒山承包合同:
發包人(甲方):XX鄉XX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XX開發公司
茲有X X鄉X 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 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X,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爲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 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荒山承包合同 篇9發包人(甲方):鄉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開發公司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東至,北起,南至。共計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XX,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爲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棵,否則少一棵罰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村委會
代表人:(蓋章)
乙方:(蓋章
荒山承包合同 篇10出租方(簡稱甲方):( )村,鎮水磨村,( )村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雲(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甲方委託現任組長將稻穀條村民組範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遊,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後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賃期限七十年,今後荒山
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 )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 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 )畝( )畝/元
3.耕地: ( )畝( )畝/元 三.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租賃標準:
租賃時間爲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賃費爲:(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租賃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並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範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租賃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租賃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租賃山地周邊的村民關係及租賃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租賃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租賃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租賃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租賃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賃期內除交納所租賃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租賃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租賃範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租賃期內如遇道路徵地或政府部分徵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餘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租賃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租賃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租賃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3、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羣衆務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6、本合同簽訂後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租賃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六、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
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後附清單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佔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並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委會鑑證:
鎮司法所鑑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