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承包合同

內部承包合同1

甲方:

內部承包合同

乙方:

雙方就乙方經營承包xx曙光路倉庫改造工程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xxx任該項目經營承包負責人,在不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處理該項目所有開發業務。由乙方自籌資金,以內部承包形式承包經營工程項目的開發、銷售,該項目以公司名義開發建設和銷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資金,也不參與項目運作,項目銷售完畢該合同即爲終止。該項目的的產權和產生利潤都歸乙方個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覈算並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及債權債務。乙方需依法開發項目,依法納稅和應交費用。乙方承擔該項目的組織管理和經濟管理的一切權利和一切責任,負責處理施工、人事安排,驗收、結算、內業資料等全部項目工作和及時撥付一切費用(包括報名費、資料費、投標押金、風險押金、開放規費,現場設施、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辦公業務費用、人員工資等所有開放費用)。甲方不承擔該項目的任何法律責任及債權債務。

2、該項目建築面積約2500平方米,總資產約400萬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實際項目總資產的1.5%交納項目管理費,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貳千元,在工程開工時支付壹萬元,其他管理費在乙方開始銷售房屋至一半時全部付清。甲方提供開發工程項目。辦理各項手續的資質、證照和銀行帳號,進行雙方協調和質量監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須按法規辦好一切必要的手續和按規定組織施工管理。該工程的一切相關文件原件必須報送公司存檔,並聽從公司監管人員的指導。內業資料必須一式三份按標準做好,並由公司查驗合格,最後資料交由公司統一保管。

4、乙方必須自行處理好該項目財務帳目和稅務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財務人員與公司財務人員協調好財務關係,不得給甲方造成麻煩,如出現麻煩由乙方自己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甲方財務人員或其他 人員配合 ,乙方需負責其費用。如果有關部門以後針對該項目要追繳費用或其他處理方式,乙方要負責到底,所有總是有乙方去解決,與甲方無關,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在開發和施工中發生的經濟糾紛及出現的安全 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不得牽連甲方,甲方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必須在保質期內負責維修工作 及維修費用,並保證在接業主通知後24小時派出維修人員勘測維修現場,作出維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部承包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建好鞋業商城商鋪工程,甲方原將商城d單元工程約5000平方米承包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鞋業商城商鋪工程d單元

二、工程地址:渝西科技工業園區

三、建築面積:約5000m2

四、建築結構:磚混結構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價:含價有稅費300元/m2

七、合同工期:總計天數150天,以甲方的開工通知之日起計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順延。

八、本工程爲雙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裝及附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價需設輔助設施、設備、機具、臨設及水電和後勤等均由乙方負責(地板以普通地板、牆體塗料爲普通塗料,如有更改,雙方另行協商)。

九、雙方決算量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量爲依據。

十、工程價需材料的試壓試驗工作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進行協調和配合試驗資料交由甲方統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體要求:

1、質量要求:本工程的質金以國家和建設方,甲方的具體要求爲標準驗收的建設方,監理公司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簽字蓋章爲準。

2、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範安全技術操作堆積進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場地整潔,安全措施完善、得當。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在其承包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負責。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工程量爲準,協議簽字後,由乙方墊資進場施工基礎完工經驗收合格7日內支付工程款15萬元,工程竣工後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5日內付足乙方工程總價款的50%,剩餘50%的工程款甲方按國家規定扣除質保金後在半年內付清。

4、工期要求:由於本工程工期緊,任務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進行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停工或延誤工期,如發生以上情況則屬違約,乙方應支付甲方總造價違約金10%,而且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其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十二、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叄萬元,本保證金在甲方第一次撥付工程款時退還給乙方。

十三、違約責任:若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真它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並結清全部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部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勞務部一事,簽訂如下協議:

1、承包內容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勞務部,甲方對乙方的經營實行監督管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60000元風險投資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繳納:20xx年1月底繳納30000元,2月底繳納30000元。

1、 2雙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況下的合同終止時,爲保證業務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將風險投資款收回,按合同終止當時的業務發展情況,分項計算留存餘額。乙方如有需要,可以個人名義向公司借款。

1、 3乙方必須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時繳納各項稅款,由甲方統一向稅務部門繳納。

1、 4甲乙雙方合理分工,接單、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勞務部負責;出境證明及協調職能部門關係由甲方負責。

1、5甲方如有與乙方承包的勞務部經營的相同業務,必須交由乙方的勞務部經營。

2、費用

2、1費用承擔如下:

2、1、1勞務部使用房屋的房租1.5萬元/年(由乙方個人承擔);

2、1、2水、電、物管費用由甲方承擔三分之二,由勞務部承擔三分之一;

2、1、3、電話87558183的電話費由勞務部承擔(該電話由勞務部專用),電話87558187的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三分之二,由勞務部承擔三分之一;複印機租金由甲方承擔三分之二,由勞務部承擔三分之一,紙張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報銷的費用:

2、2、1移動通信費: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每月100元;

2、2、2出差費:如在外住宿乙方每晚25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每晚150元(該費用超出部分不予報銷,不足部分不補貼),出差補貼費每天50元;

2、2、3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乙方每月1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50元,出差以鐵路和公共汽車交通爲標準,接待客戶另行商定;

2、2、4市場開拓費:按乙方開發的項目_____%提取(限一手單,二手單或三手單不再提取該項費用),如需要出境考察,項目費用另行商定;

2、2、5招待費:按乙方開發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商定。

3、工資和待遇

3、1甲方每月工資1500元,每月再行發給1500元固定獎。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每月工資1200元,試用期滿後基本工資不變,每月再行發給300元固定獎,該名員工資金以業務量進行考考覈,業務量每增加100000元,業務資金上浮500元/月。

3、 2養老保險: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爲基數交納,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以1200元做爲基數交納。養老保險單位交納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勞務部自行承擔,個人承擔部分個人自行負責。

上述3、4、5、6條所涉費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勞務部開銷,如勞務部尚未發生業務,該費用在乙方繳納的風險投資款中扣除,待發生業務並分配利潤後,由乙方再行補足風險投資款。

4、利潤分配

勞務部自行開發產生業務後,前一次業務利潤分配時間以後一次業務利潤產生時爲準,甲方分配利潤的40%,乙方分配利潤的60%;甲方提供的業務,由乙方完成的,利潤分配比例爲:甲方分配利潤的60%,乙方分配利潤的40%。

5、管理和責任

5、1甲方產生的經濟糾紛與乙方承包的勞務部無關,因甲方原因給勞務部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補償;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運作與甲方公司同樣內容的事務。

5、 2乙方帳務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設財務及開立銀行帳號,對外收取的費用由甲方統一對外開具收據收取。

6、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產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生效及時間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7、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部承包合同4

發包方: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業務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乙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每年度的總承包費爲人民幣 萬元整,作爲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 月 日和 月 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爲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並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爲承包方(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協助承包經營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乙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訓練場及主體樓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覈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爲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設備更新部分)的建設和購臵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爲均爲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九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法院予以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爲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法人代表祕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部承包合同5

發包方(甲方):四川****集團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已與***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就陽城·心靈家園項目建築安裝工程a標段施工項目簽訂了建築勞務分包合同。爲了調動企業員工積極性,加強項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爲該項目班組負責人,並將該項目的部分勞務施工交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內部承包。

經雙方依法平等協商,現就本次內部承包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予以履行。

第一節 工程概況及目標

1.1

1.2 工程名稱: 陽城·心靈家園項目a標段建設工程#樓。 建築面積:暫定:。實際建築面積竣工結算以施工圖爲準,建築面積實行固定建築面積包乾,共 m2 。

1.3

1.4

1.5

1.6 建築層數: 工程地址:成都市青羊區培風村5/6/7組地塊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安全文明工地 進度目標:開工日期: 年 月 日;±0.00以下工程竣工日期:年月 日;全部主體結構封頂, 年 月 日;全部裝修完成並驗收合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爲:380天。

第二節 承包內容、範圍及勞務承包方式

2.1承包內容及範圍:建築物散水以內含散水、排水溝、坡道及臺階,從基礎砼墊層開始到竣工爲止的設計圖紙範圍內(除2.2內容外的)所有土建和水電安裝工程內容及現場檢查自檢資料的整理

2.2乙方工作範圍中不包括以下內容:

(1)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地基處理、基坑護壁及樁基礎。

(2)樓梯、陽臺的鐵製或玻璃欄杆。

(3)膩子、內外牆塗料以及外陽臺、公用部位外的地磚、牆磚、花崗石等二次裝飾內容。

(4)防水、保溫分項工程(土建部分除外)。

(5)設備、通風、消防、電梯、弱電等安裝工程(土建與安裝工程的配合費已包括在本合同範圍內)。

(6)門窗安裝工程。

2.3 內部承包方式:人工費(含絲接人工及機具設備)+輔助材料費(含鐵絲、釘子、砂輪、鋸片、封口膠、焊條、焊藥、扎絲、砼墊塊、對拉螺桿、拉片、鋼筋墊塊及水電安裝輔材等)+週轉材料費(含架管架料、扣件、模板、木材、阻燃安全網)+施工機械費(塔吊、施工電梯、大小型機械等)+措施費(含安全防護設施)+ 現場維護費及文明施工費(含辦公區維護)+其他不可預見費,按照《20xx年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及相關規定進行計算,一次性平米價包乾的勞務承包方式。

第三節 合同價款

3.1 合同單價按建築面積:rmb元/㎡(詳見《陽城心靈家園(a標段)勞務等承包費報價及組成表》),合同總價約爲¥ 元,(含出據0.8%的農民工工資的發票費用)。

大寫:

零星簽證用工技工單價: 120元/工日;零星簽證用工普工單價: 80元/工日。

3.2合同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及費用:

3.2.1 完成合同承包範圍內工作:從施工準備、按照合理工序施工、質量檢查、與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直至工程驗收達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費用,並且無權收取甲方另行發包的承包單位的任何費用。

3.2.2 完成合同承包範圍內工作所需用的基本用工、輔助用工、超運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運距指在施工現場內)

3.2.3 乙方班組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輔助工資等。

3.2.4 乙方人員在現場組織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差旅費用、低值易耗品的費用、勞動保護費用等;

3.2.5 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機具、各型機械(例:絲接設備、電焊機、彎曲機、斷筋機、調直機、對焊機、振動棒、塔吊、施工電梯等機械和機具)的費用等。

3.2.6 完成承包範圍內工作所需的輔助材料費用等;

3.2.7 爲完成承包範圍內工作所需額外付出的施工現場內的材料二次搬運、冬雨季施工及高溫防暑所增加的人工費用等;

3.2.8鋼筋焊接及機械連接所需的全部費用等。

3.2.9 施工現場內的材料等二次轉運費(裝卸車、清料、碼放所需機械臺班、人工費)已含在合同價款中,但不包括鋼筋下車時的吊裝費用。

3.2.10 預製砼構件、預埋件的製作、安裝費用等;

3.2.12乙方生活及生產責任區的建設和清理,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堆放保管等;

3.2.13爲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指標所需額外支出的費用等;

3.2.14本合同價已包含了施工過程中所有可能會涉及到的費用的總和,應包括人工、輔助材料(或設備)、中小型機械及生產工具、維護、政策性文件規定、風險、責任等所有費用及不可預見的因素髮生的所有費用。

3.2.15外腳手架:本工程採用普通鋼管懸挑式腳手架或整體提升架,其所有材料及人工包含在合同單價之中,使用時間爲主體結構及外牆裝飾全部驗收合格、方可拆除腳手架。外腳手架搭設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外架搭設方案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並經監理和發包人審覈批准後方能實施,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2)外架材料的材質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3)外架臨街面要求用鋼絲網或竹膠板密封主體上升時最上部的四層。

3.2.1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鋼管必須進行油漆處理。

3.2.17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網(密目網、尼龍水平網)必須是阻燃的、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且必須是全新的。

3.2.18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進行翻新處理。

3.2.19甲方勞務合同裏面針對乙方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及考覈內容及費用。

第四節 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及資源

4.1商品砼由甲方運至施工現場(二次結構砼爲自攪砼),卸料、加壓泵及澆築設備、施工作業人員全由乙方負責。

4.2生產、生活等臨時用房:甲方只爲乙方提供活動板房,乙方使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理。工人的日常管理及用品等由乙方自理。

4.3甲方不對勞務人員設職工食堂,由乙方自行解決食堂問題。

4.4施工用水、用電情況提供:

甲方負責將水和一、二級配電箱接至施工現場,並安裝計量表;場地內的臨時用水和二級配電箱後用電設施及其安裝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用電的電費由甲方負責。

4.5其他臨時設施:乙方進場後,甲方指定地點搭建,材料由甲方提供,搭設人工費由乙方承擔(板房由專業單位搭建除外)。

4.6用於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商品砼、鋼材、水泥、石灰膏、砂、石、標磚、空心磚、牆與砼界面處所用的鋼絲網以及外牆面磚、室內牆磚、地板磚、電纜、電線、線管、線盒、給排水管及管件、配電箱)由甲方提供。

第五節 乙方應提供的資源

5.1爲保證本工程的實施,除本合同第四節約定的甲方提供的資源外的所有實施工程所必須的各型機械、施工工具、安全防護設施的材料等都應由乙方自己提供,乙方有責任且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其所有設備及工具處於良好狀態,以滿足施工需要。

5.2在承包工程範圍內,乙方自行採購的所有材料必須符合工程設計和施工規範及甲方的要求,因乙方採購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材料不合格而引致的連帶責任。本工程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3乙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及工具應符合成都市關於外來施工單位機械設備的各項規定及甲方對於乙方提供設備及工具的各項規定及要求。

5.4乙方必須提供進場工人的三級教育卡、身份證複印件及安全責任書。

第六節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暫定由包利劍全權負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但不超過其委託權限),簽證用工必須由甲方或委託負責人簽證方爲有效(具體委託人員由甲方總負責人屆時確定),簽證用工必須是甲方另行安排與本合同無關的工作內容。

6.1.2負責對乙方承建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監督、指導和管理。如有跡象表明乙方已無履行承包合同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工程施工勞務內部承包合同。另外組織施工班組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所有責任的權利。

6.1.3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場容、進度的交底。

6.1.4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 1 套,如需增加施工圖份數,乙方可自行加曬,費用自理。

6.1.5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審查乙方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6.1.6負責提供商品砼,但乙方負責泵站前、後臺管理並取樣。

6.1.7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6.1.8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配合協調乙方組織中間驗收及分部分項驗收工作。

6.1.9負責把鋼筋原材料運至施工現場(首次汽車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6.1.10定期組織召開生產例會,定期組織綜合大檢查。

6.1.11圖紙變更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6.1.12負責技術管理和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但自檢資料和強制性檢驗測試資料由乙方按時檢驗後提供給甲方。

6.1.13有權對乙方的班組民工工資發放方式進行審查及監管。

6.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2.1乙方駐工地代表: 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事宜。

乙方還應配備其他13名項目管理人員,其配備的數量如下(名單由乙方進場時一併提供):

班組執行負責人(1人)、施工員(3人)、測量員(2人);安全員(2人);質檢員(2人);水電工長(1人);大門口門衛(2人)以上人員須持證上崗,崗位證書由甲方壓證管理。以上人員的工作考勤由甲方項目部統一管理,每個月的出勤天數必須和項目部所有人員一致不得少於28天(2月份不得少於26天)。

6.2.2乙方必須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因除甲方要求更換的不作爲人員、不可抗力或個人特殊原因需書面報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以更換外,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5萬元/人、次的經濟處罰。

6.2.3乙方保證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再次轉包,否則視爲違約,乙方必須承擔所有違約處罰。

6.2.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總承包方、業主及監理單位的指令。

6.2.5嚴格執行攀枝花鋼城建安公司、四川蜀龍建築勞務集團有限公司及各職能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6.2.6乙方須保證節假日及農忙期間的連續施工。

6.2.7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衛生、環保、消防、保衛的各種規章制度,設置專職的質量檢查員、安全員,負責質量、安全。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6.2.8按成都市建委規定辦理好施工的各種許可證(包括施工人員的各種許可證),如違反規定,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自備各種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包括測量工、大型機械操作工)且特殊工種需要持證上崗。

6.2.9保證按每月的工程計劃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項將視爲違約,並按違約給予處罰,甲方保留勸其退場的權利,因退場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6.2.10將許可證和施工的人員登記造冊,交甲方備案,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做工卡。並將身份證、做工卡複印件交工程承包人備案。

6.2.1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並積極配合採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6.2.12提供鋼筋焊接、機械連接試件和混凝土試件,同條件養護的試塊,按規範及發包人見證由承包人現場製作,強度等級必須滿足設計要求。檢驗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製作及送樣所需的費用及重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6.2.13本工程鋼筋配筋(包括預埋鐵件、穿牆杆等)由乙方負責,其配筋單計劃應提前10天交予甲方審覈,經甲方審覈後進行加工。

6.2.14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準時入場。

6.2.15嚴格按照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並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先進工藝和技術保密。

6.2.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滿足甲方關於形象工作的要求,完成甲方關於企業形象宣傳有關的工作;自備符合甲方形象工作及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費用自付。

6.2.17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滿足甲方要求的月形象進度報表。

內部承包合同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石方、開挖運輸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土石方開挖、運輸。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過五個月。

開工時間:月日進場。

二、工程承包範圍:土方開挖、運輸。

三、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

1、單價:按四川省20xx年土石方工程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執行(單價32.00元/立方米),該單價運距爲3公里以內,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運費,以此類推。該項目以地勘及設計資料爲準,爆破由簡陽爆破公司實施,包含炸藥、人工等費用,乙方按實際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計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負責安排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乙方負責簽單,甲方在支付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除,當月所使用的油料費和實際爆破量的費用。

2、計量方式:結算方量按進場前雙方測量並約定認可爲準,總方

量130萬立方米,不足130萬立方米按130萬立方米結算,超出130萬立方米按實際工程開挖方量結算爲準。廢土運至迎賓大道,倒場, 約8萬車,以每車100元支付給乙方。

3、付款方式:

開工後承包方每月25日上報工程量,發包方在審覈承包方上報的工程量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上報工程款的80%,餘下20%次月補足,以此類推。以後每月累計結算工程款。開挖土方工程完工後爲最終驗收日,驗收合格後十五日內完成餘額全部結算並付清工程款,同時全額退還保證金。(開工後的保證金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爲承包方協調開挖場地的糾紛事宜,並有義務告知和搬移開挖線內含開挖線三米外(電纜、光纜、水管、煤氣管等)設施;注:(如果未在進場前告知而導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經濟損失由發包方自行承擔)。開挖場以外的事宜由發包方自行處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設,運管,環保局等相關事宜,由發包方協調處理。所有棄土的棄土堆場由甲方負責(包括堆場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炸材的相關手續。

3、甲方有權監督並指導乙方按本工程規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義務按甲方開挖土方及運輸的要求進行作業。

5、甲方協調處理一切施工作業的影響因素(包括炮震、炮損、噪聲、揚塵、擾民等影響)。

6、乙方承擔本協議的開挖基礎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獨立基坑和人工撿底,如有另算。

7、甲方負責完善工地現場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排污設施由甲方負責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臺挖機800.00元/天計、運輸車每臺500.00元/天計、裝載機每臺500.00元/天計、人工每人100.00元/天計,補助給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保證質量。

六、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 日內進場,如進場後未按時開工,或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工,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協議價款及其他款項。

八、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證金叄佰萬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時退還保證金,餘下的 保證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後隨結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付息)。

九、保證金到賬後協議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報給簡陽市紅塔房地產開發公司備案存檔。

十、稅金按照甲乙雙方五比五承擔,乙方將油票交給甲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開戶行: 乙方開戶行:

甲方賬號: 乙方賬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內部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落實項目承包責任制,確保管理科學化、工作規範化、現場標準化、分工專業化,充分調動雙方積極性,提高項目經營效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乙方認可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 工程施工合同(含補充協議及附件資料,以後簡稱《施工協議》)的基礎上,按照甲方有關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項目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後簡稱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爲準

4、工程質量標準: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爲準

第二條 原則與方式

1、實行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甲方聘任 爲該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以後簡稱乙方),在工程施工管理實施過程中,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負有第一責任,對項目盈虧承擔不容推卸的全部責任。

2、實行確保上繳,自負盈虧的原則。本項目由甲方統一覈算,實行工程成本單列,確保上繳營業稅、所得稅、管理費等各項稅費。

3、乙方按照“動態管理、優化組合”的原則,配備精幹的項目管理班子(乙方所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及分工職責落實情況必須在開工前報甲方審覈備

案),以滿足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的要求。

4、甲方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派出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對涉及工程結算、成本覈算等技術性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5、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甲方委派 同志爲派駐現場工程負責人,並全權對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文明施工及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向公司彙報現場施工情況。

第三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合同工作量

以年 月日甲方同發包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內容爲準。

第四條 指標

1、工程承包上交係數: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百分之 向甲方上交管理費。營業稅、所得稅、地方或行業規定稅費、甲方派駐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稅費,由甲方按規定稅(費)率向乙方代扣代繳。

2、施工工期:以甲方同發包方簽訂的合同工期和開工日期爲準,乙方確保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若乙方造成工期延誤,除按《施工合同》約定執行外,每延誤工期1天罰款 1000 元(因發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除外);延誤工期超過 15 天,乙方無履行合同的能力或無法改變現狀,給甲方的形象和信譽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派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及管理,乙方應在限期內無條件撤除。乙方若在限期內未撤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工程質量:嚴格執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驗收 等級標準要求。若發生質量事故,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安全生產: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程及標準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

事故的發生(如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若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按照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部門的相關要求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文件規定,實施企業形象工程,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工程款回收:按照《施工合同》條款中明確的時間和數量及時收取,回收率達 100%。

第五條 有關支付工程款的規定:乙方按《施工合同》的規定向發包方和甲方報送當月完成統計工作量報表和下月的進度計劃報表,並提出下月所需資金材料計劃,提出月結成本(會計報表),甲方對乙方月結成本進行及時審覈,確保工程資金專款專用。

第六條 有關工程保脩金的規定:工程竣工保修期滿後,待甲方從發包方處將保脩金收回後,保脩金一次性返還給乙方;若在保修期發包方要求進行保修,乙方應及時派人員進行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不退保脩金。

第七條 有關風險抵押金的規定:按招標文件規定向發包方繳納的工程履約保證金,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並以此作爲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在工程竣工結算後,若工程全部按《施工合同》履約,未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已收回所有債權未發生虧損和債務的,及工程竣工資料完整,也未出現《施工合同》規定不予退還的情形,待發包方返回履約保證金後一次性退還乙方。若出現其它問題則待問題處理後再退還。

第八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項目結束,內部結算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債權債務。若乙方隱瞞債務,則由甲方在乙方向建設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工程保脩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份乙方必須以自己的動產和不動產來補足差額或清償債務,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施工總結:項目施工結束,乙方應就工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總結,

甲方就項目施工綜合情況進行考覈評審。若乙方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並完善合同的全部內容得到各方認可後,甲方獎勵工程結算總價的百分之給予乙方自行分配,其具體分配方案由乙方制訂,報甲方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財務管理:爲保證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該項目工程款一律劃入甲方所開設的銀行專用帳戶: 。工程款一經劃入,由甲方按協議收取費用和上交稅費後,全部支付給乙方,不得截留和挪用乙方工程款。但乙方必須將工程款用在該項目工程上,不得另作它用。工程完工時,按業主合同要求扣留質保金。

第十一條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承包經營合同書實施細則

附件二 聘用協議

附件三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工程交工驗收,工程尾款回收完畢,與本工程有關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並經審計後,本《合同書》自行失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擔 保 方:

年月 日

內部承包合同8

爲明確公司與各部門的職責、權限、義務和利益分配關係,充分發揮各部門作用,確保公司經營目標實現,特制訂承包方案。通過本方案,明確公司的業務承包實體地位,賦予其相應的管理職責權限;同時規定年度業務目標及其考覈結算辦法。

一、管理職責

1、必須保證完成企業下達的各項承包指標;萬元

2、建立與企業財務制度相應的二級覈算臺賬,做到賬目清楚、覈算正確,並定期檢查,發現錯誤應立即糾正。

3、按企業制定的價格目錄,並掌握一定的浮動幅度銷售產品。如發現擅自漲價,應嚴加處理。

4、把握政策機遇和行業動態,根據企業生產能力和經營目標最大限度地爭取市場份額

5、搞好產品發運調度,按合同保證安全正點交付。

6、制定科學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發業務人員的聰明才智,確保年度經營目標順利實現。

7、根據市場情況,負責地提出產品開發和持續改進建議。

8、負責應收賬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滯欠款按規定移交法律事務部組織清收。

9、認證做好市場信息收集、處理工作,逐句編髮《市場句報》,逐月編髮《市場分析報告》提交企業經理層及各相關部門參考。

二、管理權限

1、對部門人員的調度權、安排權、加班審批權、出差審批權以及獎懲權。

2、有權決定業務員的聘用、區域定位和職務升遷,操作程序可參照企業相關制度,聘任決定須報企業人力資源部備案。

3、有權制定承包體內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乾費用內控方法,經企業審定後實施。

4、有權組織相關部門對銷售合同、特殊訂單進行評審,編制要貨計劃。

5、有權合理組織產品的發送運輸工作

6、屬銷售費用管理範圍的費用開支權、用款審批權、費用覈報權、費用領款權。

7、有權提出產品開發、持續改進及價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議。

8、有權組織企業產品推廣展示、品牌形象宣傳及市場公關活動。

9、在不違背企業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營銷業務管理全過程的自主調控權和應急處理權。

三、承包方式;

銷售承包的結算,主要解決兩大問題:

一是結算企業給銷售承包部門的經濟效益;

二是計算銷售承包部門內部職工的利益分配。

1、目標任務萬元,給與部門績效工資爲之上,每增加10%,績效提成增加銷售額度的'10%。

2、工資發放採取先預支,季度考覈兌現。根據部門定員人,依據企業現行崗位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基本工資。季度進行績效考覈後多退少補。考覈基數是:第一季度任務爲 萬

元,其他三個季度爲 萬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資總額爲 萬元,其餘季度爲 萬元。沒有完成考覈任務,結算績效提成比例爲10%。考慮銷售季節性,年終完成任務後可以綜合平衡全年提成。營銷部人員每月總基本工資爲 萬元由營銷部自由支配。

3、銷售部覈定員工數爲人,部門自行安排適當職位。具體人員名稱見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兩份雙方簽訂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業內部承包權的保護

在當前企業改制的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在改制前處於內部承包經營狀態,正確、妥善地處理好企業內部承包問題,對於確保企業改制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現結合審判工作實踐,僅就改制企業內部承包權保護的幾個法律問題作些粗淺的探討,旨在拋磚引玉。

一、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指企業作爲發包方與其內部的生產職能部門、分支機構、職工之間爲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而就特定的生產資料及相關的經營管理權所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企業改制如果仍然處於內部承包經營狀態,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內部承包合同。在企業改制的實踐中,大多數企業在改制前都是單方解除內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對此強烈不滿。由於目前法律對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沒有明文規定,企業單方解除內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爲,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主體地位不平等,是一種內部管理手段,作爲發包方的企業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雙方主體之間存在行政隸屬關係,發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內容沒有體現等價有償原則,發包方勿需支付對價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費,不是對價合同;(三)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範疇,是經營自主權的分解,是將企業同其下屬的部門和職工的行政隸屬關係改變爲行政經濟關係,是經營管理制度。第二種觀點認爲,企業內部承包合同雙方主體地位平等,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要解除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必須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企業單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筆者同意這種觀點。企業內部承包合同雙方主體地位平等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雙方主體簽訂合同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發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承包方,對於條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絕簽訂;二是合同的內容具有對價性。在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發包方出讓財產使用權是爲了取得承包費,承包方支付承包費是爲了取得承包經營權和承包收益,因此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存在對價關係。雖然這種對價關係難以用等值來衡量,但對價的特徵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須等值等價。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對價性反映了雙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大致對等,體現了雙方主體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業實行內部承包合同經營的情況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財產的經營權,承擔合同義務,受合同約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業的成員,還要接受企業的行政管理,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這裏就存在一個問題,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能否同時存在行政管理關係和合同關係。筆者認爲完全可以,這就正如我國公民和國家行政機關之間存在行政管理關係的同時,公民和國家行政機關之間可以發生民事合同關係一樣,行政管理關係和合同中的平等主體民事關係並不衝突;四是從保護當事人

的訴權角度看,如果不承認企業內部承包合同雙方主體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向法院起訴時,由於既不屬於行政合同又不屬於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沒有法律依據,造成當事人投訴無門,大量糾紛無法解決,承包者的權益得不到保護,企業改制難以開展。只有承認企業承包合同雙方主體的平等性,這些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的處理

改制企業內部承包合同解除後,必然會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的處理問題,這也是搞好企業改制的關鍵。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誰承擔,司法實踐中意見不一致,有一種觀點認爲,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承包方承擔,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承包經營的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原則;還有一種觀點認爲,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企業發包方 承擔後,再在企業與承包方之間進行結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業通過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將企業部分財產或生產資料有期限地交給所屬內部組織或職工經營,從法理上說,這是一種特別授權行爲。承包方依據承包合同的規定對外進行經營活動,實質上仍是企業自身的經營行爲;二是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分支機構或內部組織,不具有對外從事民事活動的權利能力,承包方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只能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按照民法通則第43條關於“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間以企業名義對外形成的債權債務,自然應歸屬於企業承擔;三是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有限民事責任。承包方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但對企業的財產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無權進行處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擔對外債務,當債務超出了企業財產範圍時,就等於企業承擔了無限民事責任,這顯然與法律規定不相符。筆者認爲,上述二種觀點都有失偏頗。筆者的觀點是,一般情況下,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企業發包方承擔後,再在企業與承包方之間進行結算,其理由與第二種觀點闡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況下,對外債權債務應由承包方承擔:一是難以兌現的債權和不可兌現的債權,企業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詐行爲造成的惡果,免遭不必要的損失。難以兌現的債權是指債務人對此債權有爭議,或雖無爭議,但債務償還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預期實現的債權。不可兌現的債權是指債務人逃匿或消失,已喪失償還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虛擬的,根本無法實現的那部分債權,也可稱之爲虛假債權,只能作爲企業的虧損;二是債權人不明確或債權人有異議的那部分非真實性債務,由於存在着消失、增多或減少的可能性,企業不應承擔;三是承包方違反承包合同的規定,或擅自超越授權範圍,對外進行民事活動所形成的債權、債務,應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三、承包方承包債權的實現

承包方的承包債權,是指承包方根據內部承包合同的規定在承包期間應得的利潤收入,以及改制企業解除內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應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損失賠償款等。在企業改制的實踐中,承包方的承包債權一般通過三種形式來實現:一是由改制企業改制前直接償付給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個人應自負上繳部分的職工養老保險金;三是承包債權轉換企業股權。採取這種形式實現承包債權時,必須符合五個條件:(1)原企業發包方改製爲股份制企業。(2)承包方完全自願,來不得半點強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爲。(3)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人轉換成股權時應不得超過50人,否則將違背公司法的規定。(4)該債權轉換股權的行爲只能視作爲一般的股權,而不應將其當作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券,否則不僅違背公司法的旨意,還導致募資社會化。(5)轉換時應有監督部門參加,防止欺詐性轉換或將債權轉換成有擔保的股權。

在實現承包債權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以下二種特殊情況,處理難度較大:

一是企業改制後原承包債權的處理問題。筆者認爲,對此可分爲兩種情形,採取不同的處理辦法:1.如果改制後的企業仍是法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承包債權應由改制後接受被改制企業資產的企業法人承擔。因爲,不論企業改制採取何種形式,從法律上看,無非是企業法人的終止、變更和重新設立,原企業的資產包括承包債權在內的債權債務總有新的承繼者。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2.企業產權整體轉讓後購買者實行個體經營或私營獨資或合夥經營的,原承包債權應由轉讓方從轉讓原企業所得價款中承擔。理由是:首先,購買者經營的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與原企業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區別,不能成爲原企業權利、義務的承繼者;其次,購買者已對原企業的資產包括承包債權在內的債權債務,向轉讓方支付了對價,若再要新企業承擔承包債權,這就顯失公平。

二是企業破產時承包債權的受償問題。破產重組是對嚴重資不抵債企業實行改制的一種特殊手段,在這種情況下發包方的承包債權應當列入破產債權的範圍,根據破產法規定從破產財產中按比例進行受償。在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破產時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是否列入破產債權受償。有人認爲,應列入破產債權受償,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訴訟法只規定了破產宣告前成立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沒有規定對破產宣告前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也有優先受償權,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也不另外。(2)企業破產法試行 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對債務人的其他民事執行程序必須中止。”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只能作爲一般破產債權看待。(3)如果允許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不列入破產債權受償,既不利於平等保護全體債權人的利益,又會給其他債權人帶來不安的心理,影響破產案件審理的正常進行。(4)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適用的原則,破產程序屬特別程序,特別程序的效力高於民事執行程序,所以,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應按破產還債程序,作爲一般破產債權辦理。也有人認爲,企業破產時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不應列入破產債權受償,其主要理由是:(1)雖然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未能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之前得到執行,但這種結果並不能改變從法律意義上講該項債權的標的物所有權已從債務人一方轉移到債權人一方的事實,只是債權人沒有實際控制和佔有該財產。(2)確認承包債權的法律文書是法律承認的、合法的執行根據。依照法律規定可以中止執行,但沒有可以在執行程序中改變其債的內容的規定,不能以後案來直接改變前案的審理結果。(3)企業破產法試行 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民事執行程序必須中止,只是程序意義上的中止。這是破產案件審理活動正常進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執行本身表明,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債權的執行,在破產財產清償時是要恢復的。這種恢復不是部分應是全部債權的恢復。(4)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試行 規定,對破產宣告前成立的擔保債權有優先受償權。這就使債權人對收回這部分債權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應當比這種擔保之債更爲可靠,無論是從信用出發還是從嚴格執行法律出發,都不應當列入破產債權受償。筆者的觀點是,企業破產時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是否列入破產債權受償,應當以時間界限來定。破產法第三十五條有破產企業追回權的規定,它是指爲了滿足多數債權人最大限度的清償要求而設置的,由破產清算組對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實施的有損債權人利益的行爲,通過法院進行否認並追回財產的權利。比照這一破產製度,筆者認爲,如果法律文書是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發生法律效力而未執行的,該承包債權作爲破產債權受償,否則,該承包債權應比照擔保債權優先受償。這樣劃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多數債權人的清償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債權人蒙受不應有的企業破產風險。

論企業內部銷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及其適用

【作者簡介】楊旅,浙江百銘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學院,擅長民商事訴訟、勞動仲裁及企業法律顧問。

【論文摘要】企業內部承包經營是改革開放以來企業普遍採取的一種生產經營模式,它對轉換經營機制、深化國企改革曾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進入市場經濟後,內部承包合同被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所廣泛採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也帶來各種問題和訟爭,尤其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業與勞動者在履行此類承包合同中發生糾紛,是當前應當引起重視的問題。本文結合實際案例剖析了當前企業內部銷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同時也從實務角度對其法律適用提出建議。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縣A動力有限公司(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以下簡稱A公司)與該公司片區銷售負責人董XX(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簽訂一份《片區銷售負責人責任制協議》,其中A公司爲甲方,董XX爲乙方,協議約定:1、甲方對乙方實行與年銷售額掛鉤的月定額工資制,乙方銷售額達到60萬元的,月定額工資爲1500元,年銷售額每下浮10%,月工資下浮10%,以此類推,如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2、年銷售額超過60萬元至7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3%獎勵,超過70萬元的按照5%獎勵;3、銷售產品價格按原買斷價格,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發貨後三個月內,乙方須結清貨款;4、原則上甲方不予產品鋪底,特殊情況下乙方提供擔保的,甲方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鋪底資金,限額內按照銀行貸款利息計息;5、所有主機配套業務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的,按到款額的5%予以獎勵,同時乙方承擔貸款的催討及退發、貨責任;6、如有業務單位直接向甲方要貨的,甲方應優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願意辦理,甲方有權自行供貨;7、乙方的客戶有拒付貨款情況的,乙方認爲應通過訴訟解決的,甲方予以協助,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8、合同期內乙方出差發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認定爲工傷的,甲方不負責其他責任。此外,該協議還就雙方費用、個人所得稅等事宜進行了約定。

該責任制協議履行一年後,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與董XX簽訂了一份《20xx年度片區銷售負責人責任制補充協議書》,約定將《片區銷售負責人責任制協議》延續至20xx年10月,同時對原協議書中的利息扣罰、獎勵幅度等條款做了調整和變更,增加了:1、銷售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不得給外單位代銷產品,一經發現扣除其全年工資,已發放的工資從貨款中扣除;2、銷售人員發貨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預測計劃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協議簽定後,雙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終止了與董XX的勞動合同,雙方亦未完成帳目覈對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上述關於產品銷售的責任制協議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法律關係爲由,認爲董XX在銷售後尚有貨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據此請求法院判令董XX給付未回收貨款及該款延遲支付期間的約定利息15200.40元。

一審法院受理後,經過三次開庭審理,認爲A公司與董XX所簽訂的協議屬於正常商事合同爭議範疇,雙方意思表示真實,權利義務對等,且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故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董XX給付A公司未回收貨款193877.47元,並支付該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決確定給付日止的約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審判決,於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在對該案受理後,

  內部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承建的 工程,由乙方承包 部分施工項目,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 責、權、利,經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2、 工程地點:

二、 承包施工範圍

三、 承包形式

四、結算形式及合同價款

1、本合同價款(暫定)爲: 元 ,大寫:

2、本工程結算方式爲: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按形象進度付款,竣工驗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造價的 % ,結算完畢後付款至結算價款的 %,餘款在結算完畢 年後付款至結算總價的 。本工程保修期爲 年,保脩金爲 %,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期滿後30天內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

六、 工程工期

1、本工程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爲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爲 35 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拖延一天,對於乙方處以工程總承包價款 %的罰款。

2、乙方必須按甲方所制定的施工總體進度計劃按時進場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進場施工,每延遲一天,對乙方處於500元罰款。

內部承包合同10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 甲方 住 鎮 村 組 乙方

爲完善企業內部生產責任制,加強管理,落實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將二OO四年度成品車間進窯任務由乙方參加承包,現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自願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形式

1、個體承包,安全運轉無事故。

2、磚坯進窯,保質保量,服從甲方安排。 3、對照合同情況,按實結算。

二、承包指標及價格標準(單位:萬塊/元) 1、全年進窯任務爲1400萬塊,爭取1450萬塊。(具體根據燒焙情況)

2、每天、人、班、產量保證完成。 3、每進窯萬塊紅磚報酬爲31元。(窯棚內爲 元,具體現場落實),以上標準含一、二兩個全區及兩個開發區的磚坯進窯,下雨無人推車,其它不再有什工另加,晴天坯房的坯私自進窯每車扣款10元。

三、工資結算方式

1、乙方工資結算一律以甲方紅磚入庫實數結算。

2、每月造表在次月10-15號發上月工資70%(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3、餘款工資30%作預提金留廠,中途無範規行爲,到年終一次性結算兌現,如中途停退班,留廠的預提金全部作自動放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意識,一切按章辦事。 2、爲乙方提供在生產時使用的中型以上工具和設備。

3、有檢查乙方合同執行情況和產品質量及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4、加強對乙方安全防範措施的管理,配發勞動保護用品。

5、對不服從管理者,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切按合同執行。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生產時必須做到安全文明生產,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其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及事故後果,經查明該誰承擔由誰承擔。

2、服從甲方和燒窯師傅的安排指導,無權干涉搪閘事宜和那裏有幹坯就到那裏去拖,取消過去舍遠求近的壞風氣。

3、堅持上下午班進窯,如再堅持半日制,對甲方造成的無形損失要承擔全額賠償或工資直接下降2元/萬塊。

4、春季生產始借用甲方的生產工具,到年終如數原質交甲方入庫,否則按原價全額賠償。

5、對甲方發放的安全防護用品要正常配戴,發現一次未戴扣款50元。

六、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生效,並即俱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調整任務及工資標準,如有違約按乙方總工資25%作違約金支付。

2、合同簽定時交甲方保證金200元,隨時聽從通知投入正常生產。對接通知拒不到場的除扣除保證金外,並要承擔由此耽擱的一切損失賠償。

3、合同有效期從簽字之日起至二OO四年度甲方生產結束止,雙方帳目結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

見證單位: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二Oxx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