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7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通訊住址: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覈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爲 ,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爲 ,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覈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爲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爲準,該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有關數字顯示,全國因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上升突出,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52%,這也提醒廣大勞動者:勞動合同引起的爭議如此多,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勞動關係不對等,從而造成大多數勞動合同名存實亡、流於形式,一切由“甲方”說了算。調查結果表明,僅有不到25%的人敢在勞動合同上與老闆較真。

勞動糾紛案件何其多?據瞭解,全國法院一年審理的勞動糾紛案件達7萬多件,比《勞動法》實施第一年的1995年增長了1.7倍,而因勞動合同引起的爭議則是“禍首”。

勞動爭議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除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外,主要原因是: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如長期拖欠或無故剋扣職工工資、不及時支付職工醫藥費和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勞動合同管理不規範等。

在履行合同中,作爲聘用主體的甲方通常有能力和條件制約作爲受聘主體的乙方,而乙方則通常沒有條件和能力制約甲方。“甲方”有多少行爲與法相悖在國有、集體企業以及由此而來的企業中,勞動爭議相對較少。而在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中,存在着較多的問題。勞動爭議的大幅上升,已成爲一種社會隱患。

就企業在勞動關係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可以概括爲以下四個方面:

建築、餐飲、商業銷售類企業用工勞動合同簽約率低。在這些企業中,一般職工不籤勞動合同,口頭合同盛行。有些企業勞動合同內容不規範,業主與職工的地位極不平等。勞動合同文本多爲企業自留,不給職工。在產生勞動糾紛時,職工往往處於不利境地。

工資過低,不按時發放工資。不少企業抓住員工怕失去工作的心理,給的工資極低。工人的付出與實際報酬遠遠不成比例。

參加社會保險的面不廣。這個問題主要集中於規模不大、效益不佳和領導法律及道德素質低的企業,在這些企業沒有專門的部門或個人負責員工保險和福利管理,不少國有集體企業只在意所謂“正式工”的保險福利,對聘用的員工則能拖便拖、能糊弄便糊弄。

格式合同單方合同較爲普遍。企業事先按國家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事先打印好一個聘用合同,只等“乙方”在上面簽字或蓋章,不容分說。企業利用謀職者迫切求職的心態,只約定勞動者有哪些義務,而對於勞動者的權利往往表述不清、要領模糊。一些危險性行業的用人單位爲逃避該承擔的責任,常常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員工工傷自理,一些私營企業還規定女職工不準懷孕等。

從勞動爭議案件看,“乙方”作爲勞動關係中的弱勢方,勞動權益比較容易受到侵犯:工資無保證,超時勞動無報酬,合同條款模糊,社會保險無人管,勞動安全無保障等。爲何不敢和老闆較真

勞動合同是甲方乙方建立勞動關係、維護各自權利的依據。在勞動關係上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然而卻有很多人不敢與老闆談論和商討雙方的勞動合同。

就業形勢嚴峻和就業壓力太大的現狀是個中首要原因。其次,受制於個人能力、年齡和身體狀況等也是不敢對格式合同提意見的重要原因。再者,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常常把舉證責任歸於原告——職工,採取“誰主張誰舉證、誰先主張誰先舉證”,也讓職工不敢也不能理直氣壯地與老闆“較量”。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企業與職工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明顯不平等,企業是主動處罰的強者,而職工是被動受罰的弱者。職工的出勤、勞動違紀等行爲均是由企業單方面記錄在案,並由企業單方面認定、存檔。職工無記錄權(即使私自記錄也屬無效),即不可能持有自己出勤、勞動、遵章守紀等行爲直接的書面證明。一旦企業領導人有意打擊報復、隨意處罰職工,職工則由於自身無權、被動、弱勢等特定條件限制,要舉證證明自己的清白是非常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我國法律規定,企業主和勞動者應當是平等的,但實際上很難有實質上的平等。尤其是在目前勞動力市場嚴重供大於求的情況下,許多人爲了保住飯碗,忍辱負重,助長了某些“甲方”的老大作風。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糾紛的主要法律途徑,是訴訟的前置程序,未經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組成仲裁庭開庭審理勞動爭議。

如果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後,仲裁裁決失效,人民法院將依訴訟程序審理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自收到判決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起訴,超過期限判決生效。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二審,程序同一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裁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兩年內提起。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自願來甲方工廠學徒,甲方經公司規定同意接收乙方,雙方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學徒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學徒內容:

線割加工學徒

二、 乙方的義務:

1、 甲方爲乙方提供學習實踐場所,並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

2、 乙方必須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紀律及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爲人誠實守信,服從安排,積極上進,對公司忠誠。

3、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爲乙方提供工作餐,住宿由乙方自行解決。

4、 乙方在學習期間的工作或培訓時間遵守甲方的安排。

5、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制度,注意安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危險,做到未經師傅和領導的批准不得擅自開動各種機械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承擔。

6、 要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沒有特殊事情不能隨意請假。

7、 要虛心學習各種技術,更新思想觀念,不斷提高思想.

三、

1、 學徒2年期滿後,雙方協商,本人願意留本廠工作的可以長期留用,並享有優厚的薪酬和待遇。

2、 學徒在兩年內,每月工資扣200元,合同期滿,我司將返還扣留學徒工資的 全部工資。

3、 學徒在兩年內,如自動離職,所扣每月工資200元,屬於自動放棄。

4、 學徒在學習期間,我司會根據學徒學習技能和工作能力,我司會適當調薪。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示範文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 元,其支付項目爲 ,或按

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爲 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

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4. ……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爲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爲___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並根據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爲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爲規範,並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衛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工作)條件;

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爲;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爲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6.支持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常活動;

7.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四)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設備和工具,並對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疾病、生育、失業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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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 乙方 │ 鑑證單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

│ (公章) │ (蓋章) │ (蓋章) │

│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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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 │

│ │

│ │

│ │

│ │

└───────────────────────────────────┘

說明:備註欄可作爲續訂合同期限與更改合同條款之用,並加蓋鑑證章。

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_______乙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甲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自願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爲:

_按月支付每月1000元,直至支付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公司按規定依法爲乙方繼續繳納三金,其中員工本人應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按月支付的1000元補償金中代爲繳納。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補貼或獎金等,乙方也不再履行勞動義務。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

2、制定及符合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_。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_______個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_______個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_時至次日_______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支付夜班補貼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爲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_______條至_______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