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錦集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錦集,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託代理合同錦集

委託代理合同錦集1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責任會計: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年月至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覈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覈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籤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於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8)爲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9)爲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爲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爲甲方提供加強經濟覈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一週內預付3個月的費用,到期後在每季度初10日內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下一期的費用。

全年憑證、賬簿費用爲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憑證、賬簿、差旅費報銷單、費用粘貼單、工資表、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

五、服務方式

客戶選擇的服務方式爲(公司取票客戶送票)

六、會計檔案保管

在會計年度內,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由會計公司設專人專櫃保管;

年度終了後,交由客戶自行保管,交接時雙方需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覈算或會計覈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八、變更、解除及爭論解決方式

1.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不得單方修改或終止協議,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協議或出現其它法定終止情形的,協議書終止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3.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到期後,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期。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確定。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錦集2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一、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爲(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爲: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二、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爲xx%。

2、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爲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xx%。

五、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六、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爲,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爲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八、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爲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