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勞動合同模板錦集10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錦集10篇

勞動合同 篇1

  一、新員工入職:

1、 新入職員工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複印件以及免冠近照(多備幾張);如果是從其它單位跳槽的,還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 填寫新員工情況登記表並簽字確認。要求越詳細越好,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聯繫方式等內容,有什麼項目都填上。

3、 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門等相關人員對該新人進行面試,並在入職表上簽字確認。

4、 辦理入職手續(該員工需提供的資料及繳納的費用必須按章辦事,除非由擔保人簽字擔保),由人事部門人員爲其輸絡考勤指紋;由相關部門發放服裝、工具等相關物品。

5、 安排生活、工作等相關事宜;並由人事部門爲該新員工建立檔案。

6、 參加職前培訓。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前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安全培訓等,瞭解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培訓結束後要對新員工進行有效的考覈並讓新員工在每次培訓表及考覈單上簽字、確認。

7、 由用人部門相關人員介紹部門職能、工作職責、工作要求等。

 二、 新員工實習期及轉正:

1、 實習期:

1) 由用人部門委派專人負責新員工的實習工作,採用因材施教、以老帶新等有效方式讓新員工儘快熟悉並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並瞭解和掌握該新員工的思想狀況,在工作及生活上積極給予其引導和照顧,嚴禁對新員工進行排擠或拉幫結派等;

2) 見習期滿報告。新員工實習期滿要由其本人撰寫見習報告或實習總結,以此檢驗新員工見習期內工作情況及心得,並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對該新員工進行有效的考覈並如實在此見習報告上填寫考覈意見,作爲該員工轉正的重要依據。(注:新員工的實習期的期限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根據其的實際表現及能力,結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加以確定)

2、 轉正: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填寫《轉正申請表》, 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做出書面總結,並向主管領導提出轉正申請;

2) 用人部門主管領導應與該員工面談,雙方對轉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在《轉正申請表》填寫評價考覈意見,評價內容應包括該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態度、技能、配合性、可塑性等方面,並將考覈結果填寫清楚;總結得出是否轉正、延長轉正、

轉崗試用、再試用及辭退等初步意見,主管部門領導簽署意見並簽字;

3) 將《轉正申請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覈;

4) 人力資源部對該表審覈,並填寫意見;

5) 然後交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審批;

6) 再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該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轉正手續並進行保存備案。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爲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覈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爲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爲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爲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爲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爲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覈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爲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日爲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爲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爲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爲: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爲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爲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徵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願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願意協商一致,簽訂本用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日,乙方試用期滿後,即轉爲甲方正式員工。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辦理續簽手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 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

(2)乙方在工作中要按工作崗位的要求,按質按量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同意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作出臨時性調整和崗位安排。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酒店的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承擔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即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工資標準爲 _ 元/月。績效工資 元/月,與營業額掛鉤,以酒店的每月盈虧保本點爲基準作爲考覈指標。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3)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崗位工資+績效質量工資)等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4)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 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

(1)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爲 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休息 天。

(2)甲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應按酒店《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甲方可根據經營狀況及對績效工作的考覈安排或調動乙方的工作。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持和服從安排。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員工教育和培訓

(1)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2)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祕密信息。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 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 天工資代替通知。

2、 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 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爲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雙方平等協商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合同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日月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勞 動 合 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

簽約須知

1、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 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3、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 勞動者提出訂立固

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 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 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 電話:

乙方(勞 動 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

(一)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 起到_____________時止。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限需要,安排乙從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工作制。

(一) 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 超過四十小時。

(二)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 標準工作時間。

(三) 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 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名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 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 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招待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 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找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 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

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 (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 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

(三)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 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 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 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 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 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條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 篇7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__年__月__日續簽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 )。原勞動合同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時,視爲乙方已經熟知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

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絕不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

同規定的解除條件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的制度的。具體約定如下:

(1)一個月內曠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內累計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

(2)一個月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內累計5次(含5次)以上的;

(3)吸毒、鬥毆、盜竊、搶劫、賭博等;

(4)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等)與事實不符的;

(5)未經甲方同意,爲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有關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6)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製度的行爲。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具體約定如下:

(1)行爲不端損害本單位名譽的;

(2)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勞動合同 篇9

鑑於乙方所在崗位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具有重要影響,爲此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愛人在長垣地區工作問題。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人民幣10000元整。

第二條、乙方在長垣工作期間(勞動合同所約定期限),甲方爲乙方及其家屬提供住房一套,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險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整,服務期滿該項費用,由甲方退還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按照實際使用年限一次性補償甲方房屋使用費。具體費用按人民幣10000元/年計算。

第三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本人及其家屬戶籍問題,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續簽及勞動關係的變更甲、乙雙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對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內,甲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乙方無需履行本約定第一、二條。

第六條、合同期限內,乙方薪資水平,甲、乙雙方每年協商一次(原則上定於每年6月份),調整幅度是甲方生產經營狀況決定。

第七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本約定,未經對方同意而對本約定的單方面變更無效。

第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約定或與本約定有關事項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提起訴訟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約定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山東XX律師事務所(甲方)與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本所章程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二、工作內容要求

1、乙方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方可簽訂本合同。

2、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乙方須在本合同期限內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需建立律師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對律師職業的勞動要求,保障甲方依法執業,提供必要的辦公及通訊條件。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依照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執業證手續。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律師工作,應按上級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

4、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時出具辦理法律事務必須的手續。

5、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律師職稱手續。

四、勞動報酬和勞動時間

1、甲方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2、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規定對其獎勵。

3、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工時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休假。

五、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二項規定的工作任務後,甲方按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2、醫療,工傷,生育等待遇應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1、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本單位勞動紀律。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其處理。

七、商業祕密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有關機密,因乙方泄露甲方機密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

2、合同一方主體消亡,本合同終止。

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及有與律師工作不相符的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或聲譽損害的;

⑷被依法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律師工作的;

⑵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⑶乙方連續兩年不能完成甲方佈置的工作任務的。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將爲辦理完畢的法律事務妥善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

⑵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勞動法律法規處理,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如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司法機關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