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1

甲方:乙方:____市xxx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裴xx

地址:地址:____市____區建國路88號

現代城4號樓1007室

電話:電話:0108xxxx0051郵箱:郵箱:bb163。c傳真:傳真:010xxxx005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爲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爲萬仟佰元正(元),甲方在

第五條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爲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

第二條規定完結爲止。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____市xxx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2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團結律師事務所

茲委託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爲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爲:代爲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爲協助法院執行,代爲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爲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爲提出執行異議;代爲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或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授權委託書

人民法院:

委託人: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團結律師事務所

茲委託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爲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爲:代爲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爲協助法院執行,代爲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爲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爲提出執行異議;代爲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

20xx年 月 日

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3

甲方:江蘇省第一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 乙方:江蘇河濱律師師務所

一、甲方就高志豪人身損害賠償向施昌成追償案件委託乙方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蔘與訴訟活動,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周躍、臧梅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訴訟代理人。乙方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乙方的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爲:代爲立案、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四、甲乙雙方約定就

(1)、高志豪人身損害賠償向施昌成追償案件,乙方代理案件相關訴訟向施昌成追償賠償款265萬元人民幣。

(2)、20xx年3月15日甲方已訴訟施昌成賠償款83萬元人民幣。

(3)、20xx年7月19日甲方與高志豪達成和解的律師代委託理事宜已完成,其中有5萬元餘款。

以上(1)(2))(3)甲方付給乙方的代理費合計爲12萬元,經乙方努力,判決或仲裁裁決達勝訴,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在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甲方應如實的向乙方敘述案情,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不得捏造事實,妨害訴訟活動。

六、乙方律師應切實維護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權益,在委託權限內認真履行訴訟代理人的職責。委託事項爲:從開始到甲方勝訴並取得執行款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若依相關事宜最後實行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調解內容執行到位後甲方按約定款項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