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山林土地承包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並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範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縣鎮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林證字
( )第號、縣林證字( )第號、(具體見林權證及附圖)面積共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從20____年4月26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流轉期限共43年,(具體時間以林權證日期爲準)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和花卉苗木種植等經營活動。上述林地、交付現狀:山上的林木由甲方處理後交給乙方使用,處理時間不得超過半年。
第二條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爲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徵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徵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爲每畝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154020.00元以後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則進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範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並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爲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爲由乙方自行處理. 。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爲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後,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後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並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2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鎮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___鎮____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爲:東以_______________爲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爲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爲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爲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爲: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
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爲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爲30年;
②草地(荒地)爲50年;
③林地爲70年。即從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爲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爲4000元;第二年爲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爲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鎮____村組
在場人:
20____年7月28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爲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衆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爲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爲____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爲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爲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爲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其土地畝(分)、每畝承包費元承包給乙方用於種植果樹和相關的農業產品開發。
二、合同期限從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爲期x年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 x元、一年一結,一次性結清。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乙方在承包期內聘請的務工人員優先考慮乙方,費用按當地實際價格結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土地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證該土地(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十五、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爲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爲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年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年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