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機械租賃合同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推薦機械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機械租賃合同

推薦機械租賃合同1

合同編號: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設備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設備,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設備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格

單位

價格

備註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爲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爲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設備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爲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設備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設備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設備,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設備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爲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推薦機械租賃合同2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工程機械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名稱及型號:

名稱:

型號:

二、租賃用途及使用地點:

租賃用途:

使用地點:

三、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通知終止租賃之日結束。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機械或駕駛人員,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全部租金。

四、租金計算方法

1、計費時間:按機械機械進場實際使用之日計算租金,月租金 元(大寫: )。不滿壹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元/天。

2、機械進出場時發生的運輸、裝卸等調遣費用,使用時間在三個月內的由甲乙雙方各付一半,使用時間超過三個月的由乙方承擔全部進出場發生的費用。進場時由甲方墊付進場拖車費用。若因乙方機械設備故障耽誤甲方正常施工時,甲方有權扣除當日租金。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給乙方結算一次,按當月結算費用的 %支付給乙方。合同終止後,剩餘租賃款一次性結清。

六、機械維修、保養及費用

1、乙方必須保證機械技術狀況良好,運轉可靠,常用配件齊全,機械發生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機械不能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設備或終止合同。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機械的正常檢查及保養維修,保證機械每月28天的正常運轉,不足28天的按照月租金折算費用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七、駕駛人員責任

1、乙方每臺機械配備一名技術嫺熟的專職駕駛員,其工資及保險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駕駛員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並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保證每天24小時都能夠上班。如果乙方駕駛員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技術水平不能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駕駛員或終止合同。

2、乙方操作工人必須按甲方要求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如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將給予50元/次的處罰,罰金在租賃費用中扣除。

八、施工質量與安全

1、乙方應對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服從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駕駛人員嚴禁酒後上崗操作,若因乙方失保、失修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2、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或機械故障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附則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一份,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推薦機械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二、租賃設備概況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厚,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爲甲方機手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包月計算,首月38萬元/月,次月36萬元/月,第三月34萬元/月,第四月3萬元/月,第五月28萬元/月,第六月26萬元/月,乙方在甲方確認設備後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8萬元,並且完全支付進場和反程運費押金5000元后辦理提貨手續。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設備按月結算。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 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設備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4、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0小時,超出部分按10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5、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設備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設備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爲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另乙方承擔攤鋪機葉片、濾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費用。

7、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3天(維修時累計12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爲無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