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外運承包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方外運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方外運承包合同

土方外運承包合同1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制定條款,雙方務必遵守執行。

我方承接挖土方外運工程,工程分項較多,爲滿足我方外運的需要,經雙方友好協議,特與甲方達成土方外運承包協議書,由乙方完成土方裝、外運工作,雙方共同合作,完成此項工作任務。

一、 工作任務概況:

1、 承包行爲:單價包乾。

2、 承包範圍:土方裝及外運。

3、 承包外運數量:( )立方米。

二、 承包形式:

1、 單價承包()元/每立方炒房在正常情況不在調整;如出現泥,在無法清運的情況下,甲方必須調整價格。(按國家預算爲準)。

2、 本協議工作任務乙方不得轉包,一旦發現轉包,按違約處理,在此期間發生的損失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協議自年月 日開工至年 月 日竣工。

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

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2、 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人身傷亡及安全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3、 在施工中現場以外城管交通環衛由乙方自行解決,現場以內由甲方解決。

五、結算:

1、 土方每月按實際出土方量數爲準,並在每月30日至下月5日之前把本月結算款全部結清。

2、 在施工中甲方沒有按合同付款,給乙方造成停工,甲方應賠償機械費,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附則:

1、 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日期: 年月日 簽字日期: 月月日

土方外運承包合同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發包方將北門工地土石方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

一、工程名稱:北門工地( )

二、工程地點:桐梓縣北大門

三、工程承包內容:施工現場甲方需要挖運的土石方;施工圖紙範圍內基礎及地下室土石方開挖工程,包括:所有土石方全部挖、運及場地平整等。另外,機械不能完成作業的死角,由乙方採用自行處理,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範圍及標高控制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安排)。

四、工程承包單價:

1、基礎及地下室圖紙範圍內土石方(緊方)爲:32元/m3。( )

以上合同單價包括:土石方挖運機械費、挖運土石方鋪設道路所產生的費用(材料費、機械費)、施工現場場地平整費、棄土場場地費及場地平整費、管理費、利潤等費用,不包括稅金,結算價款以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爲準。

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已考慮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以及可能出現

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影響工程的因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和市場變化(如:油價漲跌)等可能影響施工的因素。土石方挖運上需要的相關手續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包括:市政、環衛、城管、運管等相關部門上報、審查手續,土石方棄點、挖方、裝車、運輸等費用及各種機械進出場費用、機械使用費用、施工場地內道路鋪設(材料費、機械費)、運輸道路的清潔、運輸車輛遮蓋及清洗費用、乙方施工人員的保險)。

除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調整單價,所有協調費用均在合同承包單價之內。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開始施工及施工過程中,甲方不預付工程款。整個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經甲方現場驗收合格並辦理結算手續後,10日內支付工程價款60%,餘款待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第1次工程進度款後10日內付足。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從甲方書面通知至工程完工,總工期 天。 合同簽訂時乙方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可能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因施工現場停水、停電無法進行土車輛輪胎清洗,工期順延;遇下雨(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部門運土道路交通管制無法進行土方挖運,工期順延;因工程量增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總工期順延。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以安全爲重,施工步驟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杜絕野蠻施工。機械施工過程中要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安全,密切關注周圍情況,確保施工安全。在土方開挖及土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或責任造成本土石方工程終止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已完成工程量(甲、乙雙方現場確認)按照合同約定價格的50%進行結算,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現場聚衆鬧事。

九、合同簽訂: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後開始有效。工程完工,甲、乙雙方結清所有工程款後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土方外運承包合同3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溫州市甌海區茶山街道睦州垟村安置房 工程項目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目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爲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責任,現在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守信執行。

一、工程地址:

溫州市甌海區茶山街道睦州垟村 。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或委託具有測繪資質的第三方根據甲方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開挖量計算。

土方外運(包括開挖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只能部門的執法管理費)每立方單價爲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開挖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①、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②、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③、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④、大雨等惡劣天氣或其它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⑤、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在進場地下室施工,施工長度約壹佰米,分三段施工,乙方完成第一段後開始施工第二段工程量,甲方付清第一段工程款。,乙方施工第三段,甲方付清乙方第二段工程款。依此類推。餘款待乙方完成總工程量後的一個月,辦理該工程款的結算手續。

2、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進度款,乙方暫停運輸作業,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直到款項結算(違約金按本協議規定的合同價減去已付款項日千分之三計取)乙方還可以對因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要求賠償。

3、工程完工,甲方收到乙方決算通知書7天內予以覈定工程量,按有關規定在30天內辦理結算。甲方逾期不可對工程量,按乙方提供作爲工程的最後結算依據,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乙方可按甲方拖欠款的日千分之三計取違約金。

4、本工程土方發票50萬元,油費抵扣。

五、甲方工程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組織設計,並進場標高交接。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並提供水源、電源燈設施。

3、甲方必須負責施工場地硬化和維護。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發佈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負責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7、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如遇當地村民阻攔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8、人工清土按1.00元/㎡計算,如由甲方施工,從土方單價里扣除,如由乙方自己施工則不扣除。

六、乙方工程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爲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及可使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按雙方約定由乙方進行賠償。

5、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商,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同安排,指揮施工。

7、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8、乙方進場地下室原地坪±0.00以下挖土深1米,土方運至場內橋邊上,挖地下室鋪路鐵板乙方自己負責供應。

七、其他約定:

乙方進場施工要確保安全,無論場內場外運輸,人、車所造成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負。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爲優質、快速搞好昭雲大道下穿京廣鐵路工程項目的土石方外運,雙方本着公開、公正、友好、自願的原則,乙方在充分了解了該工程現狀(包括土質變化、地貌現狀及卸土區、施工現場現狀等)後,就該項目的土石方外運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承包內容

本項目下穿鐵路框架橋頂進基坑土石方、排水管頂管、工作井等土石方外運承包給乙方:本工程土石方開挖、裝車由甲方自行組織挖、裝,乙方負責組織自卸車外運:土石方外運至甲方或業主方指定的卸土區卸土。總方量約25000立方米。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的本項目土石方外運不區分土石方類別、含水量等因素,按運費、渣土準運、外運途經道路清洗、運營管理、人機保險等費用綜合單價包乾形式。

三、承包單價

本項目所有土石方外運承包方式爲綜合單價包乾(不捨稅)。綜合單價包括土石方外運過程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門的辦證費、渣土準運費、道路清潔費、管理費、保險費用以及土石方運輸、棄土(卸土)受理、積水處理、場地平整及清理等產生的費用。 綜合單價爲1 7元/立方:本工程預計總額約爲人民幣肆拾萬元整(¥400000.00)。

四、施工工期要求

自甲方通知乙方進場後,乙方應及時組織土石右運輸車輛及管理人員進場抓緊進 行土方外運。工期約爲50個日曆天。本項目下穿鐵路頂進基坑出土、排水頂管出土、框架和涵管頂進爲少挖多段、勤頂隨挖循環作業。預定頂進與線路懨復的工期爲20xx年春運前完成,乙方外運土石方爲中間施工環節,必須緊密配合、風雨無阻進行。若因乙方運輸車輛組織不到位或車輛數量不夠,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則按乙方違約處理,違約金每天貳仟元。

五、工程計量

1、框架頂進土石方計量

(1)、頂進基坑土石方外運部分:以現場測量雙方確認基坑標準縱斷面面積爲㎡:爲計算土石方的基礎,待單孔框架頂進就位後,分孔現場丈量橫斷面綜合寬度(含側向塌方),兩項相乘即爲框架頂進基坑土石方量。

(2)、基坑基礎換填土石方外運部分:當基坑基礎出現換填挖土外運時,按換填進入基坑的材料方量計算土石方外運量。

2、排水頂管涵土石方外運計量

(1)、工作井土方按入井挖土實方爲外運土石方量。

(2)、地下暗挖頂管土石方按頂管人洞挖土實方爲外運土石方量。

3、框架下穿鐵路工程爲趕工期,中途出現下雨、地表地下水及重要城管事項, 土石方無法外運時,將發生二次轉運,第一次轉運至施工現場周邊堆積,甲方按每車元另行計價:第二次從現場堆積赴外運至卸土區時按本款第1項第(1)種方式計量。

4、出現上述以外的土石方外運情形,按現場實際簽證計量。

六、工程款支付

乙方在預計的總外運量完成50%時,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70%的款項,框架全部頂進就位後,甲方支付至90%的進度款,本工程土方外運全部完成時,辦理完結算後14天內支付結算款總額的100%。若乙方中途退場,甲方只按已完成外運量的70%結算款項,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另行組織新隊伍進場施工。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組織挖機及時開挖土石方並裝車:負責現場水電及道路及洗車臺。

2、負責與政府部門落實卸土區並辦理好相關手續。

3、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

1、負責組織渣土運輸車輛,滿足甲方現場開挖、運輸進度要求。

2、負責政府部門需要的渣土準運證、道路清潔、或相關保險辦理並承擔其費用。

3、負責合同範圍內土石方運輸、棄土(卸土)受理、卸土區場地平整及清理等;卸土區若需道渣鋪路或挖機、推土機平整均由乙方解決。

4、及時調度車輛,服從甲方、監理及總包單位的統一安排和管理。

5、土石方外運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與糾紛、屬於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及駕駛員的`保險辦理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6、辦理施工場地及途徑範圍的交通、環衛、噪音管理、城管等一切施工所有手續和社會治安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負責。

7、運輸過程中,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例》執行,搞好文明施工,嚴禁帶泥車輛上路,發生任何交通事故及泥土污染道路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七、其他

1、乙方須自覺服從當地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辦好辦齊按政策規定的各種證、卡手續,甲方負責協助出具、提供相關資料。

2、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3、除已明確有違約處罰外,本合同履行中,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金額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雙方全部履行合同後,本合同自動解除:施工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土方外運承包合同4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規定,甲方把 場地內土方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標紅線範圍內多餘的土方,根據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將土方外運。

二、甲方職責:負責場地內外運土方的裝車。負責工程量的結算。

三、乙方職責:負責外運土方的一切費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區等相關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單價、付款方式:

外運土方按每立方 元,在外運土方量達到外運總量的50%時,按實際外運數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餘額待所需外運土方全部外運完工時,辦理結帳手續, 60 天內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時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50%結算, 10 天內一次性付清,其餘做罰款處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土方外運承包合同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發包方將北門工地土石方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

一、工程名稱:

北門工地______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承包內容:

施工現場甲方需要挖運的土石方;施工圖紙範圍內基礎及地下室土石方開挖工程,包括:所有土石方全部挖、運及場地平整等。另外,機械不能完成作業的死角,由乙方採用自行處理,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範圍及標高控制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安排)。

四、工程承包單價:

基礎及地下室圖紙範圍內土石方(緊方)爲:32元/m3。

以上合同單價包括:土石方挖運機械費、挖運土石方鋪設道路所產生的費用(材料費、機械費)、施工現場場地平整費、棄土場場地費及場地平整費、管理費、利潤等費用,不包括稅金,結算價款以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爲準。

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已考慮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以及可能出現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影響工程的因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和市場變化(如:油價漲跌)等可能影響施工的因素。土石方挖運上需要的相關手續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包括:市政、環衛、城管、運管等相關部門上報、審查手續,土石方棄點、挖方、裝車、運輸等費用及各種機械進出場費用、機械使用費用、施工場地內道路鋪設(材料費、機械費)、運輸道路的清潔、運輸車輛遮蓋及清洗費用、乙方施工人員的保險)。

除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調整單價,所有協調費用均在合同承包單價之內。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開始施工及施工過程中,甲方不預付工程款。整個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經甲方現場驗收合格並辦理結算手續後,10日內支付工程價款60%,餘款待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第1次工程進度款後10日內付足。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從甲方書面通知至工程完工,總工期___天。合同簽訂時乙方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可能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因施工現場停水、停電無法進行土車輛輪胎清洗,工期順延;遇下雨(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部門運土道路交通管制無法進行土方挖運,工期順延;因工程量增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總工期順延。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以安全爲重,施工步驟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杜絕野蠻施工。機械施工過程中要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安全,密切關注周圍情況,確保施工安全。在土方開挖及土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或責任造成本土石方工程終止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已完成工程量(甲、乙雙方現場確認)按照合同約定價格的50%進行結算,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現場聚衆鬧事。

九、合同簽訂: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後開始有效。工程完工,甲、乙雙方結清所有工程款後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