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荒山承包合同集合8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荒山承包合同集合8篇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爲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二、承包時間及承包現金額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組集體收入1000元,看管山戶戶主,陳國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計15000元。

三、付款辦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範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該荒山的所有權;

2)對所發包範圍內糾紛,甲方有義務調解;

3)甲方可在所發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應給乙方創造一個寬鬆發展的環境。協調好本區治安環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四至範圍內的荒山經營權;

2)足額及時支付承包金額;

3)遵紀守法、安全生產。

七、其他事項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甲方羣衆,並做到合情、合理;

2)因國家基建等情況,承包期內補償歸乙方,永久性徵地補償,甲、乙雙方應和諧共同協商;

3)承包範圍內耕地甲方農產,若乙方需用時可與農戶協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內,乙方出現安全方面的事故與甲方無關;

5)承包期內,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轉包、分包,也可以有償流轉。

八、違約責任

1)合同訂立後,雙方均不得無故撕毀合同,若單方終止,造成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2)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變更而變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調達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九條,並附民主議定同意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爲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村,鎮水磨村,( )村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雲(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甲方委託現任組長將稻穀條村民組範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遊,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後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賃期限七十年,今後荒山

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 )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 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 )畝( )畝/元

3.耕地: ( )畝( )畝/元 三.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租賃標準:

租賃時間爲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賃費爲:(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租賃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並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範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租賃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租賃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租賃山地周邊的村民關係及租賃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租賃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租賃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租賃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租賃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賃期內除交納所租賃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租賃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租賃範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租賃期內如遇道路徵地或政府部分徵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餘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租賃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租賃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租賃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3、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羣衆務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6、本合同簽訂後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租賃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六、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

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後附清單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佔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並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委會鑑證:

鎮司法所鑑證: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蘆草溝村委會

乙方:胡軍

身份證號:

爲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杆,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爲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爲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 元,每年爲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覈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鮮魚村一社

乙方:鮮魚村一社社員袁澤清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巖,其地理位置爲:東面是電視臺巖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巖直上,一直到巖,在滴水巖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爲(xx年,即從**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納(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 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 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納時間,訂於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 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 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後,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 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後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後,可委託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叄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xx年滿後,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 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 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

xx年xx月xx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會):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承包窪趙村荒山地相關事宜和全體村民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與面積

宗地位於 集體未利用荒山共計 畝(以實際測量爲準),宗地四至爲:東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爲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及付款方法

1、該宗荒山地承包費按每畝每年元計算;

2、該宗荒山承包費按每畝每年計算;

3、該宗荒山地的承包費支付方式爲每五年支付一次;

4、該宗荒山的承包費支付方式爲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費。

  四、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時取得相應宗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必要時,乙方得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並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無爭議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確,保證該土地無產權及其他糾紛,保證乙方的使用權和權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內,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並提供所需要的相關文件資料;該宗土地承包期內享受政府的所有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5、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取得相應的土地承包費。

6、甲方應保證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籤前召開村民會議,通過同意乙方承包的決議,並報鄉(鎮)政府批准。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荒山地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擁有該土地的一切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違約金按乙方應付土地承包費總額的十倍計算。

  八、其他約定

1、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將本合同各條款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費用由乙方統一補償給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廠、污染企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權利。

  十、該合同到期時乙方有優先權再續承包年限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簽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爲大力發展養殖業,合理利用資源,節約耕地,乙方現有一座荒山承包給甲方作爲養殖場。通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承包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稱)和麪積

桃閘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積五畝。

二、承包期限爲30年(叄拾年),即從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費用每畝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時向乙方交納承包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內,養殖場內一切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要負責荒山的綠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義務協調解決四鄰糾紛,維護甲方的養殖場環境。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應共同自覺遵守。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文。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並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