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設備代理合同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進口設備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進口設備代理合同

委 託 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進口 事宜,簽定本委託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雙方建立委託代理關係。甲方委託乙方作爲進口醫療設備項目的外貿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定和執行進口醫療設備合同。

2. 雙方應密切合作,分工協作,把好質量關,共同完成每一項設備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項下的責任和工作。

3. 對外執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權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條 結算和支付

1. 根據國家規定和進口商品代理原則,所簽定合同項下貨款、關稅(非免稅品)、機電證費、通關費、商檢費、運保費、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的0.3%)、運費(口岸到甲方倉位)、報關費、海關監管費、代理手續費等憑乙方出據的原始憑證由甲方承擔。

2. 外貿代理費由乙方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按合同金額 %收取外貿代理費。

3. 根據外貿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證金額的100%,由乙方負責按購貨合同開證。待貨物到醫院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甲方按購貨合同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及外貿代理手續費。

4. 各項費用支付均以預付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爲準。

第三條 責任與義務

在各進口項目中,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下責任:

甲方:

1. 甲方保證所委託代理進口的儀器設備符合國家政策法規。

2. 負責所進口儀器的設備型號、安裝、配件和技術談判。

3. 負責同外商就有關進口合同的詳細條款進行談判。

4. 負責辦理進口許可證手續。

5. 負責落實進口儀器所需款項,並按合同要求轉入乙方帳戶。

6. 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 協助乙方處理進口設備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和索賠等相關事宜。

8. 因甲方原因導致外商向乙方索賠,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

1. 協助商務談判,代理甲方簽定的進口醫療設備合同,所有代理購買的設備都必經甲方安裝、調試,需由賣方、甲方、乙方三方驗收簽字認可。

2. 負責對外執行合同、購匯付匯等有關事宜,保證專款專用。開證金額足額到帳後7個工作日內將信用證開出。

3. 協助辦理相關設備進口許可證手續。

4. 負責進口設備的清關、商檢等事宜。

5. 代理甲方轉運進口設備到甲方指定的倉位。因未到甲方指定倉位造成設備損毀、損失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貨物承運人或貨物保險公司索賠。如遇特大貴重設備,必須由乙方聯繫有資證的搬運公司簽署正式合同實施搬運。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待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憑搬運公司的正式發票由甲方結算(搬運費由甲方、乙方、搬運公司商定)。

6. 負責處理進口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和索賠以及仲裁與訴訟等相關事宜,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及仲裁

1.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過錯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後果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根據各方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2. 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執行進口合同中所發生的問題,及時磋商解決辦法,由於延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 本代理合同規定的費用不包括仲裁或訴訟所需費用。

4.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時,不能履行方應在20天內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及權威機構證明,可免於承擔經濟責任。

第五條 其他細則

1. 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2.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中的所有往來聯繫,以正式的書面文件爲準,緊急事項應用傳真聯繫,但事後須用正式書面文件確認。

3. 本代理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本代理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結束後,即行終止。

4. 乙方對外簽定的每一個進口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由乙方負責,有關技術條款由甲方負責。

5.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署生效後壹年。

第六條 代理進口儀器登記表

每一個進口合同,都要詳細填寫,雙方簽字認可,乙方具體執行。詳見登記表。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