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房地產買賣合同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也可作爲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主管部門諮詢。

廣東省房地產買賣合同

2、本合同所稱房地產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及其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

3、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爲優先。

5、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6、本合同條款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轉讓方):姓名: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國籍: 國籍:電話:國籍: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爲 ,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爲準)。該房地產甲方於 年 月 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爲爲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爲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爲( 幣)¥ 元整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支付甲方定金(幣) 仟 佰 拾 萬 仔 佰 拾 元整。

2、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見附件三:合同補充協議(二)第三條。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

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稅務承擔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第方式:

1、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2、詳見附件三:合同補充協議(二)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