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甲方乙方參考範文

勞動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規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勞動合同中一般用甲乙方互稱。勞動合同甲方乙方範文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勞動合同甲方乙方範文資料,歡迎閱讀。

勞動合同甲方乙方參考範文

  勞動合同甲方乙方範文篇1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企業協商組織) (員工協商組織)

企業名稱: 員工組織形式:

經營性質: 員工總人數:

法定代表人: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職務:

協商首席代表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

企業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開始協商日期: 年 月

公司集體合同

爲了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 (以下簡稱企業)與以

工會爲代表的全體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總則

第一條 企業遵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經營管理,遵重工會作爲職工利益代表者的地位,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重視提高職工技術素質,不斷改善職工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增強企業凝聚力.

第二條 企業遵重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建立民主協商制度.每半年最後一週的星期三爲企業民主協商日;企業聽取工會和職工對企業生產經營以及職工勞動報酬,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檢查本合同生效後的履行情況.

第三條 工會遵重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自主權及其他合法權利,教育職工遵重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發動職工開展羣衆性的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團結全體職工努力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

第四條 職工遵守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保守企業專利技術和商業祕密.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解除

第五條 企業招用職工必須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使用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文本,並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企業對勞動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增加或刪除有關內容時,事先與工會協商,聽取工會意見,並徵得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勞動合同各項待遇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六條 勞動合同簽訂後,企業和職工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存續期間,企業需要調整職工的工作崗位或職務時,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同時變更勞動合同有關條款.企業在合同期內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將名單和理由告知工會,工會認爲有不當時,可以提出意見.當決定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企業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手續.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企業根據國家規定的工時標準,實行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的工時制度.(不能按標準工時計算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但每週至少安排職工休息一日)

第八條 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事先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徵得同意後才進行.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因緊急搶修,搶險或其他法律規定情況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後,企業必須按《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 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應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第十條 企業支持職工參加業餘進修學習,經企業同意參加各類學校業餘進修學習的職工,可獲得有薪假期參加當日考試.

第四章 勞動報酬和津貼

第十一條 企業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七條規定,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效益和職工勞動貢獻,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案,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並書面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企業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最低工資不得低於江門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企業每月在 日以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企業每年根據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和物價指數,以及國家有關規定,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職工的工資增長幅度應按照"兩低於原則",即: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四條 企業和職工按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依時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職工享受政府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和衛生

第十六條 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委任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勞動安

全衛生制度,爲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

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使用企業提供的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品.

第十七條 工會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

定,監督企業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費發放制度,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執行情況,發現勞動保護措施不落實,工會有權要求企業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情況危急時,職工可以撤離現場,工資待遇不受影響.

第十八條 企業要按國家規定組織全體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檢查出患有職業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職工,企業要儘快安排其接受治療.經過治療被確認不宜繼續從事原崗位工作的,企業可按規定把患者調離,另行安排工作.職工因企業安排體檢或按規定接受職業性健康檢查佔用生產時間視爲正常工作,企業應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企業對生產車間發現粉塵,噪音,有毒氣體等標準超過國家規定,應隨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要嚴格執行國家的"三同時"規定,生產環境和設備要符合國家安全衛生

規定才予以投產使用.

第二十條 企業在經濟條件允許前提下,不斷改善生產車間職工工

作環境,使職工有較舒適的工作環境.

第二十一條 企業按規定依時發放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職工上崗工作均應穿着和使用勞保用品.

第二十二條 企業發生因工傷亡,職業中毒,職業傷害等事故時,必

須按照工傷事故處理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並調查處理,同時接受有關部門

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七章 工會組織和活動

第二十三條 企業尊重和支持工會依法維護職工民主權利和勞動權益,支持工會組織會員和職工開展各項活動.企業每月依法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工會按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工會經費的管理辦法使用.

第二十四條 企業研究決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本企業工會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八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企業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合同,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未成年工和女職工特殊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法律規定接受處罰,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補 償職工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義務,違反企業依法制定的規

章制度,造成企業直接經濟損失的,按違反勞動合同規定和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規定處理,並按國家規定賠償企業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嚴格履行.因企業外部條件變化

等原因需要變更某些條款內容時,雙方應當進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可以

進行變更或修訂,並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企業如發生分立,合併,停產,半停產等重大變故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可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時,

任何一方均可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爲期 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簽字後七天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協商說明報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一條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頒佈的有關法律,

法規,規章不符時,雙方應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協商續簽下期集體合同.

本合同不受下列雙方代表人變更而廢止.

單位名稱 (蓋章) 工會(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或首席協商代表) (或首席協商代表)

年 月 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意見:

單位集體合同甲乙雙方代表人員名單

甲方(企業行政)

乙方(企業職工)

企業方代表姓名

職務

職工方代表姓名

職務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甲方乙方範文篇2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範本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範本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