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招標代理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招標代理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薦】招標代理合同

招標代理合同1

項目名稱:____

建設地點:____

委託人:_____

代理人:____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工程造價諮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委託人:_____

代理人: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託人與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

2、工程地點:___

3、設計單位:___

4資金來源:_____

第二條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委託代理的事項:

(1)協助委託人辦理招標申請;

(2)發佈招標公告;

(3)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5)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協助委託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組織開標、評標;

(9)編評標報告,協助委託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爲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承擔由於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爲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委託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爲委託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於壹式叄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文件(下稱“造價文件”)。造價文件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鑑並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7、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計取。

2、以上費用由委託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200=19年月日。

2、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託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爲準。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託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託人(公章):____ 代理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聯繫人:_____ 聯繫人:____

電話:___ 電話: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

銀行帳號:____ 銀行帳號:___

郵編:____ 郵編: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

傳真:____ 傳真:____

招標代理合同2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項目的服務招標代理。爲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服務地點:

2. 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製作招標文件。

3.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發佈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2.4 爲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2.5 爲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並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 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_年04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爲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爲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爲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 違約責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後,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倘若項目爲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並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 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採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3

合同編號:125553

甲方:(委託人)河北XX公司

乙方:(被委託人)河北XX公司

甲方作爲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爲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____市____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XX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築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託範圍

2.1委託代理招(議)標範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採購。

2.2委託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佈招標公告;

(3)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內容考察;

(5)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併發放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6)編制招標文件,並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編制工程量清單;

(8)根據甲方委託編制標底並負責保密;

(9)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並做好會議紀要,作爲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在規定時間內發至各投標人;

(10)組織開標、評標;

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的各項承諾,組織關於合同條件各項談判;

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系列文件及時裝訂、整理、存檔並報工程招投標督管理機構備案;

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包合同的備案;

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託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並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並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並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託意願。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熱門合同樣書.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祕

密,給招標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索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託,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並

任命經甲方認可的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註冊資格(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爲項目組組長,專職負責甲方委託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並將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爲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託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於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諮詢服務,並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係或着其他利益關係。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

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採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複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終止合同。1

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複收取代理費。

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地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4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基建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招標代理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建設規模:

3、中標價(萬元):3620xx00元

4、項目地址:亳州市光明路與湯王大道交叉口

5、開竣工日期:

二、委託招標代理項目的範圍和要求

1、招標範圍和內容:

2、招標要求:

A、招標申報;

B編制招標文件;

C、編制標底;

D、發佈招標公告;

E審查投標單位資質;

F組織答疑會;

G組織開標、評標;

H、發出中標通知書。

3、其他:

三、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項目單位及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建批文及施工圖紙、甲供材料等資料。

2、爲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外部條件,並指派專人負責聯絡,協調乙方在招標過程中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

3、按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委託招標代理各項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根據《招標法》和省市有關法規、制度及甲方的要求,本協議的約定全面完成本項目招標任務。

2、爲甲方保守招標過程中涉及到的商業祕密。

四、取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取費標準

1、基本招標代理費按工程招標標底總造價的

2、發佈招標公告費、工程交易費、公證費、專家評審費等一次性按 2 萬元包死,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統一結算,或甲方自行承擔。

3、其他:

(二)結算方式

本協議簽訂後一週內,由甲方預付給乙方 萬元委託招標代理預付費,餘款在招標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全部付清,乙方向甲方移交有關招標、投標資料。

五、其他聲需要說明的事項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經濟業務費用結清止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5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範圍: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爲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爲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爲。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爲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爲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爲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爲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爲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爲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爲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爲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爲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爲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啓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爲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爲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爲: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爲招標人提供的爲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佈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爲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爲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爲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爲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爲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託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約日期:

招標代理合同6

委 託 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該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地 點:

招標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內的全部內容施工內容

總投資額:約 萬元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爲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中標價爲人命幣¥ 元,其中包括暫列金額:¥ 元。

代理報酬爲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7

甲方(採購人):

乙方(採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甲方自願將本單位政府採購項目委託乙方組織實施招標採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在甲方委託事宜範圍內依法組織政府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品名:

2、項目技術規格或配置詳見附件:

3、項目數量:

4、預算金額: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具體事項(選擇項在□內打√,其餘打×)

1、採購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

2、編制、發售採購文件:□是□否;

3、解釋採購文件:□是□否;

4、在指定媒體上發佈招標(採購)公告或投標邀請函:□是□否;

5、供應商資格預審:□是□否;

6、落實開標、評標地點:□是□否;

7、編制評標辦法:□是□否;

8、抽取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是□否;

9、邀請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現場監督:□是□否;

10、主持開標,指定專人記錄開標過程:□是□否;

11、組織評審工作:□是□否;

12、整理評標報告送採購人:□是□否;

13、發出中標通知書:□是□否;

14、在指定媒體上發佈中標、成交公告:□是□否;

15、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是□否;

16、項目驗收:□是□否;

17、協調處理合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是□否;

18、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是□否;

19、招標採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保存管理:□是□否;

20、其他事項: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指定一名項目聯繫人,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採購過程中的有關事宜。聯繫人姓名:聯繫電話: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項目審批手續和詳細的參考技術指標、質量標準、服務內容等書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應對乙方編制的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予以審覈並書面確認。

4、甲方應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人員組成。

5、甲方有權就委託的.項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術和商務要求必須體現競爭原則,但不得指定供應商或指定採購品牌,以及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要求。

6、甲方有權利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並且開標前應以書面形式(單位授權書)將確定的採購人代表通知採購代理機構,但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辦法的確定,以及評標過程和結果。

7、甲方有權利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必須按照評審報告中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

8、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在採購過程中的行爲進行監督。

9、甲方有義務保守採購過程中的有關商業祕密。

10、甲方有義務及時答覆供應商的質疑並配合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做好投訴處理工作。

11、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接受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及甲方監督,維護甲方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學的招標採購方案,並根據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議。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招標文件,並報甲方確認。

4、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對違法違規以及無理的要求應予拒絕。

5、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就招標文件徵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意見。

6、乙方應根據委託代理事項及時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7、乙方有義務保守採購過程中有關商業祕密。

8、乙方有權依法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

9、乙方有權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或報告甲方在招標採購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爲。

10、乙方應按時向甲方報送評標報告。

1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五、委託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對委託協議內容做出變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採購項目發生更改或撤消,本協議應作相應變更或終止。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規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七、有關費用

1、乙方承擔組織項目招標採購活動的全部費用。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中標服務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研究決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招標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作爲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3、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爲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____委託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總投資額:

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____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託招標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覈准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並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形)

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彙總稿。

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

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10、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___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3、負責聯繫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

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覈定。

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聯繫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門。

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並作出答覆。

10、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11、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12、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____代理報酬

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作爲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爲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____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____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招標代理合同9

委託方: (甲方單位全稱)某某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乙方單位全稱)某某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浙江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建設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某某工程

2、工程地址:

3、資金來源:撥款及自籌

4、工程投資總額:185萬

5、建築面積:1327.08平米

6、其他:

二、招標代理業務的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 )中打√,並說明具體內容〕

( )勘察

( )設計,具體包括:

( √)施工,具體包括:工程量清單編制及招標代理

( )監理,具體包括:

( )設備,具體包括:

( )材料,具體包括:

( )其他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

三、代理業務的內容——代理事項:(雙方應明確具體代理事項)

1、擬訂招標方案;

2、向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招標申請,發佈招標公告;

3、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4、編制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

5、實物工程清單;

6、編制參考價或標底;

7、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整理答疑紀要;

8、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

9、提交招投標書面情況報告;

10、協助工程合同的簽訂;

11、與工程招標有關的其它事項。

四、招標代理時限

從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代理事項。

5、如甲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甲方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終止合同。

六、甲方的義務

1、提供招標工程所需的有關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圖等有關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協助招標過程中與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儘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3、主持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及業績考察;

4、審覈招標文件、答疑紀要等有關資料;

5、參與招標活動全過程,包括主持開、評標活動;

6、主持簽約工作。

7、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爲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議甲方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遵守法律法規關於招標人的管理規定。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爲甲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認真制定招標工作的進度計劃,認真完成各項代理事項。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並向甲方提交代理報告。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完成招標內容。

4、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正確性負責。以法律法規政

策爲依據,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成果允許偏差值控制在±3%以內。

5、依據委託合同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對代理事項內應當保密的內容保守祕密。

6、接受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7、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九、合同價款及支付辦法

1、委託招標代理費:本次招標代理收取委託代理費按臨安市物價局臨價字(20__)第137號文件收費標準計取。

2、預算費按浙江物價局(20__)84號文件收費標準計取。

3、專家評審費,由甲方支付。

4、招標公告費、場租費,交易費由甲方支付。

5、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收取成本費,由乙方收取。

7、招標代理服務費待招標工作完成並提交代理報告經甲方認可後7天內一次性結清。

8、其它:

十、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情況下,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失敗,所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視代理工程完成情況,給予乙方賠償。

2、由於乙方未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而導致招標失敗,招標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履行期限內,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給予甲方賠償。

3、由於乙方原因出現漏項、漏量等代理質量問題,影響造價5%以上的,每出現一次,扣除代理費用的5%違約金;若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對總造價影響偏差在10%以上的,除追究以上賠償外,還需賠償違約金1000元。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或提交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1)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補充條款

6、投標單位需施工圖紙由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押金,由乙方收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標代理合同10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___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

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當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託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託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託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爲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爲 現 金?? 或 轉 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簽名:

時間:

簽名:

時間:

招標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爲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 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託內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 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五、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爲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六、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七、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爲準。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時間: 年月日

招標代理合同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計價方式:清單計價法

3、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編制招標情況報告。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爲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爲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7、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招標單位收取的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a、不含交易服務費、招標公告宣傳費;

b、不含招投標有形市場場地、設施租賃費;

c、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領取中標通知書時一次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招標辦壹份;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凱裏市北京東路

招標代理合同13

委託方:__________市體育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並結合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有關建設法規,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甲方自願將委託乙方招標代理。委託招標範圍及代理費用等均在本協議書中明確。

二、委託招標範圍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二)招標類型:工程類

(三)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場情況:已具備條件

4、工程總預算: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委託內容

(一)組織報名、審覈投標單位資質

(二)編制發放資格審查及招標文件、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

(三)收投標書、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四)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四、委託代理期限:至工程開工之日止(不能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時間要求)

五、委託代理事項及職責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與乙方的聯繫與溝通;

2、甲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違章建設,不得指使投標人串標、圍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項目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

4、甲方提出招標範圍、工期、質量等技術條款;

5、甲方提出對投標人資格的合理條件;

6、甲方審覈乙方編制的評標文件及招標工作日安排;

7、協助乙方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市或區招標中心的評委庫專家組成,其中評委庫中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的代表應具備工程建設及管理即技術或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招標人的代表也可委託乙方的專家評委,如招標人出評委必須出具委託書和評委的相應職稱證明,評委必須具備技術或經濟方面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8、在乙方根據評委會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及選出中標侯選人後,確認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不允許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一名項目聯絡員,負責與甲方的聯繫與溝通;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三公”原則,爲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關;

3、組織投標單位報名、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4、提出招標工作日程安排及整體招標計劃;

5、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察,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經甲方確認後發有關單位;

6、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定評委比例模式;

7、簽收投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8、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9、整理招標代理期間的各種資料,並裝訂成冊(一式兩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個招標過程中嚴格保密,不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有違反,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處罰。

六、代理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按計價格[_____]1980號文標準的__________﹪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2、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還可追究乙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3、甲方無故延期或不按約支付代理費,除須支付相應代理費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標,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標發生的費用。非乙方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以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招標代理費用結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2、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人:_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14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 (工程名稱)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項目批准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6、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說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

□勘察,具體內容: □設計,具體包括: □監理,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施工圖所示全部內容

□重要設備:具體包括:

□材料設備,具體包括:

□其他,具體包括: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招標方案

□建設工程報建

□辦理交易入場登記

□發佈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和發佈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資格預審報告

□編制和發佈招標文件

□公佈最高限價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公示評標結果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移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檔案

□與招標代理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合理建議。

4、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5、審查代理人爲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6、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8、依法選擇中標人。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工程招標所需的□項目批准文件□資金證明□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資料,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其時間約定在: 合同簽訂後5日內 。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無償提供完成本工程的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其時間約定在: 合同簽訂後5日內 。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 5 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姓名: ,職務:職稱:/ , 電話:)作爲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 3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代理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代理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7、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向代理人報銷應由委託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10、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爲干預。

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4、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5、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6、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7、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8、對於爲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代理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並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班子成員。其項目配備班子如下 :

3、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4、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5、代理人應對招標工作中應由代理人完成相關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招標代理合同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相關項目的採購招標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採購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權限及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項包括:起草規範的採購文件、評標辦法、合同文本,組織採購答疑會議,組織招標會議程序,嚴密組織評標活動,認真做好評標過程原始記錄,歸集、採購檔案等。(其他事項需註明)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向乙方委託採購項目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交採購項目的技術規格、採購數量、服務標準等所需要的全部資料。

2、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協助乙方組織供應商踏勘採購項目的實施現場。

3、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指派採購人代表參與採購項目的論證、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4、甲方應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託過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採購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的供應商,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

6、採購合同的變更、中止或者終止,由甲方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協商決定,且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決定。

7、甲方在採購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爲供應商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採購代理機構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爲的證據。

8、甲方應對採購招標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組織對甲方委託的採購項目實施採購招標。

2、乙方在代理採購項目過程中應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報採購項目進度情況及相關信息。

3、乙方應按照甲方委託的要求,在約定時間內依法編制和組織評審專家論證採購文件並提交甲方確認。

4、乙方應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和詢價文件中註明採購項目的評審原則、評審內容、評審標準、評審方法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5、乙方應將經甲方、監管方依法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在相同時間內通知參加投標、談判和詢價的供應商,並依法公佈經甲方、監管方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

6、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應根據採購需要,要求甲方指派採購人代表參加答疑、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7、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如因任何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委託事項,乙方應在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在採購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廢標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或成交結果等非乙方責任導致採購活動失敗,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應協助甲方解決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與供應商產生的糾紛,並積極採取各種措施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與供應商協商、仲裁或訴訟過程中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爲供應商應及時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爲的證據。

10、乙方應對採購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五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約定,本項採購代理費用標準依中標合同金額按規定差額定率下浮_________________%後的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第六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非一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以及戰爭、罷工和政府禁令等。

2、前款約定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長不超過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5日內。同時,應採取積極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中止、解除

1、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承擔由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監管方協調解決;

(2)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3)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_份。

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