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承包經營合同範文集合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承包經營合同範文集合8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斤,___,___斤___,___斤___……。交售時間是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值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_(蓋章) __年__月_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爲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衆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爲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爲××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二00×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爲對員工餐廳綜合管理,提高員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員工餐廳由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

承包經營甲方員工餐廳,負責供應甲方員工(早、中、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後,可根據員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菸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爲止,有效期爲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高層人員、管理人員、普通人員、其他人員。

四、場地使用及相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廚房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裝修完畢或破損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完成後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後交付乙方使用,若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需要添加或更新廚房設備用具,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添置費用由甲方負責(添入物品清單內)。

3、承包期內,甲方負責水電費,乙方負責餐廳衛生費、燃氣費及其它費用。

4、乙方對餐廳負全部責任,所有衛生條件必須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因違反有關部門衛生管理辦法而遭到處罰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5、如乙方要佔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訂批准。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並加強就餐員工的素質教育與訓練。

4、員工憑就餐券或其它方式(就餐卡、簽名、刷卡等)用餐,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就餐的人數,如遇加班、放長假等非正常因素必須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爲。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4、由於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所有工作場地的衛生,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廠紀廠規》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一律憑健康證上崗,並每半年統一體檢一次,無健康證一律不得上崗。

7、乙方必須提前一週將菜單給甲方管理人員審覈,經覈准後在餐廳內公佈。

8、廚房和餐廳的殘渣剩飯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9、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造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應適當增加伙食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六、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將上月餐費開具正規發票送交甲方財務,甲方以月結 天的形式通過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費(乙方須提供擡頭)。

七、違約責任

1、經營期間,雙方不得擅自中斷合同,單方無正當理由提出解除合約,需經雙方協商後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按上月營業額補償對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審理。

九、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爲: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爲: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爲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爲加快新化縣的旅遊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爲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爲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爲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爲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複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爲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爲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覈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徵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爲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爲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爲城鄉人民羣衆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一九____年上交 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 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爲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羣衆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

_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爲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爲城鄉人民羣衆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爲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羣衆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船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衡東天鑫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1、現乙方承包甲方租金,乙方付甲方押金貳萬元,承包款三個月陸萬元,一次付清。三月以後必須按時付給租金。

2、甲方負責把船送到指定地點,燃油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安排一人負責船舶的設備維護(費用由甲方負責)和炊事工作,工資由甲方負責。

3、如遇自然災害和年

節假日,船舶不能生產,甲方應減除租金,甲方必須保證船舶設備正常生產,每月28天以上,如維修超過兩天應減除租金。

4、乙方不負責甲方船舶在船籍港的任何費用。

5、本次承包有效期一年,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如任意一方終止合同,造成的後果由終止合同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和費用。

6、如到期解除合同,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押金貳萬元,乙方必須平安的送甲方船舶離開衡東水域。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望雙方真誠合作,同等互利。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