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讓合同彙編15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轉讓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轉讓合同彙編15篇

關於轉讓合同1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

_________。(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

_________。(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爲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

(3)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注:此爲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應爲: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4)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爲,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爲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關於轉讓合同2

立契約書人趙錢即興國商行(以下簡稱甲方)孫李(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x x市x路x號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 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爲人民幣x 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x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x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x x x x年x月x日爲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爲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x x市x路x號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x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款項加倍返還以爲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趙錢

保證人:

乙方:孫李

保證人:

x x x x年x月x日

關於轉讓合同3

項 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填寫說明

第一條、“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爲14位,左起第1、2位爲公曆年代號,第3、4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5、6位爲地、市編碼,第7、8位爲合同登記點編號,第9-14位爲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第二條、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和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書文本簽訂。

第三條、計劃內項目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第四條、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條、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和具體方式。

第六條、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第八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該項目屬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__(地點),以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標準,採用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1、成交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 元。

2、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A.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按利潤____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D.按銷售額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E.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2、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轉讓合同4

轉讓方(甲方):

頂讓方(乙方):

租賃地址:海口市秀英區海港路23—2號逸海樓二層2—1號鋪面

簽訂時間:二○XX年七月 日

咖啡廳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東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海口秀英區海港路23號-2號逸海樓2樓1號鋪面(原爲:伯士島咖啡廳)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855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三、本標的物轉讓費共計人民幣250000元,(大寫:貳拾伍萬元整);乙方須在簽訂本協議時先交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於甲方作爲押金,剩餘的2000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乙方必須於20xx年7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預期不交視爲違約,所交押金不予退還;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二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四、如甲方原因導致轉讓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付雙倍押金。

五、甲方在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轉讓給乙方時,應當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協議,並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本協議。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以及與房東續租方面的事宜。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接手前(即20xx年 月 日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即20xx年 月 日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相應補償歸乙方。

九、本協議附帶鋪面轉讓設備盤點清單。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至履行完轉讓協議的所有條款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房屋所有人(出租人或委託出租人)對本協議意見:

房屋所有人(出租人或委託出租人)簽字:

日前:20xx年 月 日

關於轉讓合同5

轉 讓 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常住地址: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擁有音樂作品的著作權轉讓予乙方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恪守執行。

第一條 作品信息

1、名稱:《 》(以下統稱“轉讓作品”,詞、曲內容詳見附件1);

2、曲作者: 身份證號:

詞作者: 身份證號:

(身份證複印件,見附件2)

第二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

1、轉讓作品的轉讓費用採取一次性買斷的方式:

(1)一次性買斷費用:人民幣元整(¥ 元);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2、乙方應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第三條 交付

1、作品交付時間爲:

2、交付規格:(注:電子版或紙介版,電子版要註明郵箱地址)。

3、交付確認

甲方劇本發到乙方指定郵箱後,乙方應於一周內提交確認函或提出異議,否則視爲乙方已經收到。

第四條 知識產權

1、甲方保證其享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完全著作權。

2、甲方向乙方轉讓該轉讓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全部著作財產權,直至轉讓作品保護期限屆滿。

上述轉讓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轉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

3、乙方在使用轉讓作品時,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署名權(甲方網名只限在網絡上發表作品時使用,甲方真實姓名則在除網絡發表以外的製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編曲或傳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對轉讓作品的內容作適當修改和完善,並事前徵求甲

方的書面同意,但應保證轉讓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單方歪曲和篡改轉讓作品。

4、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針對該轉讓作品所簽署的相關許可協議及授權文件,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時,甲方應協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許可協議及授權文件所涉及的有關義務。

第五條 權利擔保

1、甲方承諾不須經其他單位或個人同意,或已取得此項同意,而有權簽訂此合同。

2、甲方保證該作品確係爲本人原創,如甲方創作作品中涉及對第三方作品的使用,則甲方應取得相關的許可並由甲方向第三方付酬。

3、若甲方擅自採用第三方作品,導致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條 保密:

1、雙方約定,對於音樂作品(電子版或紙介版)均負有保密不對外泄露的責任。

2、其他商業祕密的保密:甲乙雙方承諾關於雙方往來期間所獲知的對方之商業、財務信息等往來資料、文件、圖片、檔案,無論口頭或書面,均不得對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約定於本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七條 提前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間內,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合同終止自書面通知發出後3日內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嚴重違反合同有關條款,另一(守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並不表明其放棄向違約方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八條 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達到甲方要求,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後,乙方已收的款項不再退還甲方,甲方已經支付報酬的劇本或半成品及相關著作權歸甲方所有;

3、甲方有權委託其它方進行進一步創作。

第九條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

1、乙方提交創作成果後,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給予乙方修改意見,並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創作成果兩週內支付相關稿酬,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後,已收的款項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創作的劇本或半成品著作權歸乙方所有;

3、合同終止後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權利。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履行期間完成工作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扣發報酬總額的‰作爲違約金。超過履行期限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已支付的金額。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造成的實際損失及救濟的合理支出費用。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戰爭、叛亂、火災、爆炸、地震、天災、洪水、乾旱或惡劣天氣,以至於無法送達、無法供給、無法生產、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壞、損失、遲延等耗損,雙方各自的損失自行負擔,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爲止。

第十二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變更,如需修改或變更,雙方應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等相關事宜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由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合同簽署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時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字人: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 年 月日

關於轉讓合同6

轉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

1、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2、截止XX年12月31日,總股本爲 股,其中甲方作爲 股東,持有 股,佔總股本的 %。

3、 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 股 股份,佔 總股本的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份轉讓合同,作爲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合同:指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

1.1.2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 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爲。

1.13會計報告: 經過審計的 年 月 日爲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基準日:指 年 月 日,即爲 報告截止日。

1.1.6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並由乙方受讓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並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戶手續之日。

1.1.12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標題爲方便

提示,並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股份轉讓

2.1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有償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受讓標的股份。

2.2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完成後,乙方將持有 股國家股股份,佔康達爾總股本的 %。

三、會計報告

甲、乙雙方同意將 作爲本合同之必備附件,並以《 報告》中業經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的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覈驗證的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以及該年度報告中的相關信息作爲甲、乙雙方此次股份轉讓的資產及財務依據。

四、承諾與保證

4.1作爲股份轉讓方及康達爾的第一大股東,甲方就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關情況向乙方作出如下說明、承諾和保證;

4.1.1法律地位

① 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上市公司,康達爾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甲方系標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與此對應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轉讓其所擁有的 標的股份,該股份未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或第三方權益。

④除本合同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將標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2作爲股份受讓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乙方具備受讓甲方擁有的 標的股份的法定資格。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和條件從甲方受讓 股份。

4.2.2財務能力

①乙方擁有足夠的財政資源和資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並保證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②乙方不會因訂立、履行本合同導致其財政資源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其它重大逆向影響。

4.2.3第三方關係

①乙方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其與任何三方關係(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責任和義務安排、承諾、約束)的障礙。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與第三方關係而導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礙。

4.2.4

4.3持續性

本條前述甲、乙雙方相互作出的承諾與保證是持續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等承諾和保證將被視爲重複作出,且不因股份轉讓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5.1參考 中所載明的康達爾每股淨資產值爲0.13元,甲、乙雙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確定爲每股0.13

5.2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轉讓的 股份的轉讓價款爲人民幣(下同) 元。

5.3甲、乙雙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20%作爲 ,支付數額爲 元。同時也作爲履行本合同的 。

②本股份轉讓經 批准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爲第二期付款,支付數額爲 元。

③本股份轉讓經 批准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爲第三期付款,支付數額爲 元。

5.4乙方應將上述轉讓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帳戶:

收款人:深圳市龍崗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若甲方根據需要對上述指定銀行帳戶進行變更,則甲方應在約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否則由此導致的付款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乙方應以人民幣現金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5.6乙方有權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應付轉讓價款,甲方對此表示同意並將給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未明確定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50%。

六、信息披露與登記過戶

6.1本合同簽署後,應按照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將本合同按有關規定上報各級有關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於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6.2標的股份的轉讓審批及變更登記由雙方共同辦理,在不違反本合同各項約定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在對方提出要求後迅速提供有關文件,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延誤承擔。

關於轉讓合同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車輛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並登記於其名下之車輛,轉讓給乙方;該車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 初始登記日: 年 月 日。

車牌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二、車輛的成交價爲人民幣 元。(該價格包括甲方已繳納的車船稅、保險費及其他與該車有關的全部費用),乙方於合同生效後支付定金 元。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被轉讓之車輛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且該車輛不存在其他共有所有權人或其他共有所有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可自行處置該車輛。

四、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甲方承諾提供車輛過戶所需的.一切有效手續,並在乙方的合理通知下,及時或立即簽署辦理車輛過戶所需要的法律文書。如在過戶時因甲方手續不齊、失效、及其他原因造成無法過戶,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立即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和購車款,並及時提取乙方退還的車輛,甲方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車輛過戶手續費用由 方承擔,甲方已經投保且尚在保險期限內的,應將相關保險單據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及時辦理保險過戶手續。

六、甲方承諾交易時該轉讓車輛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查封、財產保全,也不存在其他抵押擔保的情況,必要時乙方可向車輛登記機關查詢,查詢費用由 承擔。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該車輛在交易過程中被司法行政機關查封或,在交易後被他人、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追溯,全部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約交付購車款後,車輛之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即使在車輛過戶手續辦理終結之前,乙方得自行將處置該車輛將其轉讓他人、典當、設定抵押、質押等,與甲方無關。甲方同意在車輛過戶之前給予乙方授權,委託乙方自行辦理該車輛的典當、質押或設定抵押,但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被轉讓之車輛如系營運車輛,甲方應即書面聲明,不得隱瞞,該聲明應由乙方簽章確認,否則因此產生的全部後果甲方自行承擔,且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立即返還乙方已付購車款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九、該車輛在交易之前所有的違法、違章責任由甲方承擔,由甲方負責支付全部罰款。

十、甲方在收取乙方購車款後,如有擅自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其他違約行爲,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當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後(收到定金後)三天內將該車輛及全部車輛手續交付乙方,否則視爲違約。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 ,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關於轉讓合同8

售車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所有的車輛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事宜,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車輛的基本信息

二、車輛的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確定車輛的轉讓價格爲_________元,乙方需要在20xx年1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總價款。

三、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汽車購置發票、使用說明、車輛行駛證等,並說明該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3、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四、免責條款

1、因北京市車輛限購政策緣故,該車輛轉讓後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暫不辦理車輛過戶手續,等車輛過戶條件

成熟時,再由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2、自20xx年1月23日起,該車即交付給乙方,此後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違章罰款、車輛維修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費用。

五、其他

1、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閱讀本協議,並且清楚可能發生的後果和責任。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關於轉讓合同9

甲方(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委託乙方介紹協作促成甲方與持有100%股權轉讓,甲方願支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

2.甲方是購買編號: 本着互惠互利及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乙方介紹協作促成持有編號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及有關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簽訂本《居間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本合同是雙方合作的最高行爲準則,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讓方完成

1-3 乙方幫甲方受讓的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宗地地塊,位於 ,乙方爲“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以下簡稱甲方)實施服務,“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東(法人或自然人)、與甲方有關聯的企業或個人、甲方的經辦人、或經甲方經辦人轉介紹的企業或個人。

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 地塊項目規劃如下:

此地塊用地面積: 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 平方米。

指標按建設用地面積計算:

1. 建設覆蓋積率≤4.0

2. 建設覆蓋率≤35%

3. 建設間距:滿足日照及消防間距要求

4. 建築高度或層數:高層

5.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投資服務方式

2-1 服務內容:乙方受甲方委託,協助甲方受讓本合同第一條1-3條款式所約定的土地,並協助甲方簽到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協議,在股權轉讓成功後,則乙方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

2-2 服務金額: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完成編號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收購後,甲方願付給乙方居間服務費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條件的方式計算支付佣金

2-1-1如轉讓價爲1%支付給居間方;

2-1-2如轉讓價爲(不含)以下的,則按轉讓價的1%以及轉讓價低於部分的30%,合併支付給居間方。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編號 綜地項目公司的100%股權,在支付項目轉讓費的同時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按與乙方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無條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若甲方違約,需另按每天1%拖欠費支付違約金。

第三條:保密條款

3-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否則要求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2甲、乙雙方必須保守本合同內的祕密,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公開或談論合同書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的作業內容。

4-2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有保密義務,甲方有對乙方公開股權轉讓談判進程的義務,如甲方在隱瞞乙方的情況下,跟乙方所介紹的項目方達成交易,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二條2-2條款中約定支付居間服務費用的同時,還可要求甲方按該項目收購標的金額的1%支付違約給乙方 ,並在3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完畢。若此項又有違約,需要另每天1%拖欠費用支違約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後,必須按約定兌現雙方書面協定的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根據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作業內容爲甲方提供服務。

5-2、乙方有權知情整個項目的收購談判。

5-3、在項目收購成功簽約後,乙方有權要求按雙方的書面協議由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違約

6-1、本合同一旦簽訂,若無協議第七條款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或其它法定情形,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以合同約定佣金的總金額全部賠償給乙方,並支付總金額10%的違約金。

6-2如雙方產生違約糾紛,應在尊重事實基礎上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7-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到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時終止。

7-2、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合同在事實上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其它條款

8-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轉讓合同10

股權轉讓即股東依法將其在公司中的股東權益讓與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東資格的民事法律行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自由轉讓原則爲基礎,股權限制轉讓原則爲例外。但審判實踐中,往往由於當事人各方因對股權轉讓限制規則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糾紛。

根據是否給付對價?股權轉讓可分爲有償轉讓和無償轉讓。有償轉讓從某種意義而言,是將股權進行權利商品化,使其成爲一種特殊商品在流通領域進行交易的行爲。無償轉讓主要指因公司股東贈與、繼承、夫妻分割財產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權主體發生變動的行爲。審判實踐中,當事人主張股權轉讓無效一般多因股權交易轉讓合同。糾紛形成的事由多爲:出資未到位的股東轉讓股權;轉讓股權未履行股東同意手續;轉讓股權侵犯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未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手續;股權轉讓後成爲一人公司;股權轉讓違反了公司章程內容等。當前,認定股權轉讓行爲的效力所適用法律體系尚不完備,一般依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公司章程進行綜合性審查。在此先舉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資成立了有限責任公司,三方約定各出資50萬元,甲、乙均已實際出資到位,丙僅出資30萬元。該公司章程明確載明:原始股東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對外轉讓出資。20xx年5月2日,丁邀請甲、乙、丙到當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間,丙表示欲將其股份作價60萬元轉讓給丁,甲和乙當時未表態。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次日,丁持該協議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爲其辦理股東登記手續,並要求公司爲其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甲和乙不允。嗣後?甲和乙將丙列爲被告、丁列爲第三人訴至法院,請求確認丙和丁間的股權轉讓行爲無效。其理由爲:一、丙的出資未實際到位,沒有處分權;二、丙的行爲違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轉讓行爲沒有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同時也剝奪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四、股權轉讓行爲未經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和工商管理部門股東變更登記?其行爲違反了公司法強制性規定。丙和丁的抗辯意見爲:一、甲和乙明知股權轉讓行爲而未明確反對意見,應視爲默示;二、出資未到位與股權轉讓屬不同的法律關係,同時丁同意補足出資並同意承擔利息損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轉讓出資的限制條款違反了公司法股權可以轉讓的有關規定,屬無效條款;四、股權轉讓行爲應由私法進行調整,公司內部股東名冊登記和股權工商變更登記不屬法定生效要件,其後果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雙方主要的爭點爲:一是丙出資未到位其股權是否可以轉讓;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態是否構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條款內容與公司章程內容不一致是否構成衝突,如何應用;四是變更股權登記是否屬生效要件。筆者認爲:

一、出資未到位的股權仍可進行轉讓

出資是股東對公司的基本義務,也是公司財產基礎。但出資與股權屬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屬一種違約行爲,其他股東對於違約股東享有違約請求權。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可分爲不履行出資義務、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2)股東違反出資義務並不能否認公司的人格。有人認爲,出資不到位則表示公司的財產不完整,從而否認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見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財產與註冊資金之間的關係。公司是否具備法人人格,其資產的表現形式主要是註冊資金是否到位,註冊資金數額與公司的財產數額並不等同,換言之,註冊資金數額並不等同於股東的股權總額;(3)公司法並未限制違反出資義務的股東轉讓股權,“法無禁止便自由”。

二、股東轉讓股權向其他股東征求意見時,應給予其他股東必要的承諾期間

其他股東對於擬轉讓股權股東的轉讓請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該行爲屬要式行爲,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決議。案例中甲和乙的行爲不構成默示。(1)股東未當場表態並不等於默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六十六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要求,對方未用語言或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爲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認定爲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沒有當場表態的法定義務;二是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應給予甲和乙對丁的資信情況進行必要調查的時間;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由股東會作出決議。當然,並非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的轉讓行爲均爲無效行爲。如書面出具徵求意見函,其他股東分別書面答覆且意見一致的仍可視爲股東會意見一致。但應給其他股東必要的答覆時間。對於股份轉讓股東的表決方式理論界亦有分歧。一種意見認爲,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行使職權。公司法第四十一條亦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故股東行使表決權時以資本多數來定。另一種意見認爲,股權轉讓雖屬股東會行使的職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該規定屬於特別性規定,特別性規定應優於一般性規定。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應按股東人數來行使表決權。

三、違反章程有效規定與他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是出資人爲追求經濟利益,出資人之間基於信任關係而自由組合的結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內部“自治性法規”,公司章程內容只要未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均爲有效,股東應嚴格履行。公司章程對於股權轉讓、權利分配等方面約定有特別條款時,應從其約定。當然,股權也屬於財產權利,按照財產權利的要素,財產權具有可轉讓性?公司法對於股權的可轉讓性亦給予了確認。針對本案例,有人認爲:該條款限制了財產的有償轉讓,侵犯了財產所有人的正當權益,同時也不利於及時調整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當屬無效條款。筆者認爲,公司章程從合同層面可以視爲合同條款,依照合同嚴格履行原則,股東應全面履行。對於不得轉讓條款的合法性問題?首先,該約定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屬股東的合意;其次,該約定並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司法規定股權可以轉讓?但對外轉讓時設置了一個前置程序,即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換言之,其他股東可以不同意擬轉讓的股東對外轉讓出資。退一步講,即使股東一定要轉讓出資亦可以對內轉讓,並未限制其有效財產權利的實施;再說,從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個別條款不盡合理,仍應通過召開股東會的形式來修改章程,以彰顯公司章程的嚴肅性。

四、股權轉讓合同並非以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和工商股東變更登記爲生效要件

股權登記屬商事登記,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頒佈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股權轉讓後應辦理兩項變更登記手續,一項是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一項是工商股東變更登記。對於登記的功能和性質,學界有不同說法,有登記效力說、有登記對抗說,還有將股東名冊登記視爲登記效力、工商登記視爲登記對抗說。登記效力說認爲:公司運作應本着交易自由,管理從嚴的原則。否則,不利於政府有效的宏觀調控,不利於保護善意第三人,不利於穩定正常的經濟秩序。雖然,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股權登記後才生效,但股權變更而未登記,受讓方實際上並未取得股權,股權轉讓合同尚未生效,故將兩項登記視爲設權性登記?以登記爲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經濟庭於1997年7月4日給中國證監會的答覆中確立了“股份所有權的轉移以辦理過戶手續爲有效”的原則;登記對抗說認爲:股權轉讓合同生效與股東實際取得股權屬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內涵,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有個時間差問題,股權轉讓合同僅確定了受讓方與轉讓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合同的簽訂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讓方如未能按合同約定實際取得股權,合同處於生效而未履行的狀態。受讓方可依法主張違約賠償請求,亦可主張公司及股東繼續履行合同,通過訴訟途徑以生效的裁判文書確定股權身份以代替股東名冊登記,並強行進行股東工商變更登記(由法院向工商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工商部門據此協助登記)?將股東名冊登記視爲登記效力、工商登記視爲登記對抗說認爲?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方取得股權的標誌?股權轉讓合同有效成立並不意味着受讓方股東資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讓方有權要求公司辦理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對其股東身份進行確認。一旦登記上冊則最終取得股權,股權轉讓合同至此生效。至於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因受讓人在股權名冊變更登記後便已開始行使股東的權利,工商變更登記僅僅起到對外公示的效力,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未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顯然,股權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不導致股權轉讓合同無效。對於上述三種觀點,筆者贊同登記對抗說。

關於轉讓合同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及相關法律規定,爲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 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畝,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爲:

第二條該荒山轉讓使用年限爲: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條該荒山的轉讓金共計。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繳付全部轉讓金。

第五條甲方保證上述荒山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 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 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 營和處置。

第七條乙方受讓的荒山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 應的補償,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轉讓包括了 。

第九條 甲方把原買賣協議交給乙方,另附村委會同意派出所在此建藥庫的村委會證明。

第十條 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甲方):

年月 日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

關於轉讓合同12

飯店轉讓協議書

甲方(轉讓人):

乙方(被轉讓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讓標的:

甲方將位於設施(見財產清單)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200000.00元整。

2、轉租標的:

租賃房屋3間(共 平方米)及附屬設施轉給乙方,從20xx

年6月21日起。

3、讓費的繳納方式:

甲方於6月21日將位於 酒店內所有財產、設施交付乙方並驗收後,乙方20xx年6月21日付轉讓費定金50000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60000元外,其餘下90000元於20xx年7月21日前付清。如果在規定日期內不能付清餘款,甲方有權收回酒店。

4、條款:

甲方在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轉給乙方時,應當通知房屋所有人

(出租人)知悉本協議。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如經營發生困難,乙方有權將本協議項下房屋再行轉租給第三人經營。

5、費用承擔: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和債務由甲方承擔。在協

議簽訂之後,因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稅費、水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費用按使用數額和國家規定價格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經營期間,房屋的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6、裝飾裝修:

經營期間,有權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到期後裝飾裝修物乙方可以帶走。

7、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經營損失200000元整,並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整。

8、以經合同簽訂,其酒店內所有一切事務均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9、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關於轉讓合同1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房 東(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 路號的店鋪(原爲: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義務與權利。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 ,產權人爲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爲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繳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繳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店鋪轉讓給乙方後,甲方應立即終止該租賃合同,並協助乙方與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至該商鋪轉讓合同簽訂前一切債務,各種費用由甲方交清,轉讓之後該商鋪的房租、水、暖、電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受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費用。

五、所有商品在保證完好,且未過商品保質期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盤點轉讓商品共計價值大寫 元,於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將此款一次付清給甲方,甲方將商品移交給乙方。

六、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日用百貨等,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日用百貨等, 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工商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爲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 期:

乙方簽字:

日 期:

丙方簽字:

日 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關於轉讓合同14

合同類型: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介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研製單位(個人) │ │

├───────────┼─────┬─────────┬─────┤

│研製完成時間 │年 月 日│主要研究人員 │ │

├───────────┼─────┼─────────┼─────┤

│組織鑑定單位 │ │成果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

│獲獎日期、等級 │ │發獎單位 │ │

├───────────┼─────┼─────────┼─────┤

│已應用單位 │ │技術商品轉讓方法 │ │

├───────────┼─────┼─────────┼─────┤

│專利申請號 │ │專利批准號 │ │

└───────────┴─────┴─────────┴─────┘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性質: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四、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的保密要求):

五、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六、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法: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八、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法:

一次總付:

分次支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它方式:

九、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其它有關事項:

┌─┬─────────┬───────┬─────────────┐

│技│ │ 地 址 │ │

│術│ (公章) ├───────┼─────────────┤

│受│ │ 電 話 │ │

│讓│ ├───────┼─────────────┤

│方│ 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 │ ├───────┼─────────────┤

│ │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術│ │ 電 話 │ │

│轉│ ├───────┼─────────────┤

│讓│ 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 │ (公章) ├───────┼─────────────┤

│中│ │ 電 話 │ │

│ │ ├───────┼─────────────┤

│介│ 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 │ ├───────┼─────────────┤

│方│ │ 開戶銀行 │ │

├─┼─────────┴───────┴─────────────┤

│鑑│ 意見: │

│證│ 經辦人: │

│單│ (公章) │

│位│ │

│ │ 年 月 日 │

├─┼───────────────────────────────┤

│公│ 意見: │

│證│ 經辦人: │

│單│ (公章) │

│位│ │

│ │ 年 月 日 │

└─┴───────────────────────────────┘

1.專利申請轉讓合同的“合同類型”一項,應註明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根據專利法第10條的規定,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必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單位、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時,均須經專利局登記並公告。因此,在“合同類型”一項應註明批准日期、登記號和公告日期。

2.“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一項應註明,在發生這種情況時轉讓方是否承擔責任。合同未註明,轉讓方不承擔責任。

關於轉讓合同15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房 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首層街鋪的 ______藥店(原爲:___藥店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或重新與乙方簽署新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 年 __月 __日止,月租金爲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 ),租金爲每月交付一次。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營業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 (經營許可證等證照、藥品、貨櫃、貨架、經營執照、藥房加盟權、店內的一切及裝修和甲方的押金 ) 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藥店乙方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藥品等其他,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由甲方負責償還和理清,與乙方無關。

七、因乙方以前未經營過藥店,經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甲方承偌在乙方接手藥店後,用一個月幫助乙方認識藥品知識,指導乙方管理藥店,期限一個月,即以籤合同日開始。期間雙方不產生任何費用。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