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車輛租賃合同合集九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車輛租賃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車輛租賃合同合集九篇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爲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租用車輛爲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承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租 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情況

第二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使用地點及用途: 用於 京新高速公路集呼一標東灘村施工處承建 工程。

第三條 車輛的交付和期限

1、 租賃期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2、終租日期:甲方通知乙方設備退場時間。乙方接到甲方退場通知後,須在2日內完成設備退場工作,逾期不退,設備盜搶、損壞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金及結算支付

1、租金爲每月元,乙方配備司機人,工資由乙方支付。

2、該月租金包含出租方在出租期間應完成的全部工作內容、責任、義務和風險。

第五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的使用:

1、甲方擁有機械設備租賃期間的調度權和使用權。隨機的機駕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配,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2、在租期內,乙方應爲所出租的機械設備和自己僱傭的機駕人員購買保險,購買保險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乙方應對 上述 機械設備的安全行使以及自己僱傭機駕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責。

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所出租的機械設備正常運轉和安全行使。因乙方僱傭的機駕人員或者乙方自己的原因導致機械設備不能正常運轉而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損失的費用將在租金中予以扣除,租賃設備維修保養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改善或增設他物

甲方在未經過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對租賃物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第七條 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擅自調動已出租到甲方的設備,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僅承擔實際租賃時間的費用。

2、甲方按約定租金及時支付,

3、乙方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生產指揮,不服從指揮或不具備熟練的操作能力的操作人員,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更換。如因乙方操作人員違反甲方現場工作制度,甲方有權處罰,相關罰款從當月租金中扣除。

4、乙方應按規定對設備及操作人員進行保險,如未辦理保險,乙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第三方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設備損壞和停滯風險。

5、乙方以設備現在狀況租賃給甲方使用,甲方須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安排生產任務。

6、甲方負責乙方操作人員食宿。

第八條 其他:

1、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甲方將冷藏車租賃給乙方使用,車號爲:噸,租賃採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爲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其他費用車租賃費年租金元,按每季度交納。

第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

1、乙方必須要對車輛進行正常維修、保養,油料自負,甲方有權檢查監督。

2、年檢費、保險費由乙方負擔第五條:合同終止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車輛必須處於良好技術狀態,歸還甲方。

第六條:其他條款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合同生效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爲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爲中介,甲方爲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爲_____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爲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爲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爲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爲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爲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爲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複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爲: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爲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註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爲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 篇6

甲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擁有北京市個人小客車配臵指標,甲方急需購臵小客車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借用乙方名義,租賃乙方小客車購臵指標購買小客車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臵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甲方使用,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相關手續。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爲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申請編碼爲北京市個人小客車配臵指標。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乙方提供小客車配臵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爲元/年,大寫人民幣:。押金 ,大寫人民幣:。協議到期以後,無罰款、無違章歸還壓金 ,大寫人民幣:。甲方的付款方式爲: ,待協議簽訂後,甲方一次

性將一年租金及押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如租賃未滿一年要退還指標給乙方時,乙方不退還租賃費。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北京市個人小客車配臵指標,積極配合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甲方承擔車輛購買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包括:車輛購臵費、登記費、保險費、相關稅費等,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該指標過購臵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臵該車輛的出資方爲甲方,出資方式爲甲方全額出資,在協議有效期內,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全部連帶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租賃的指標所購新車必須上車輛保險作爲安全保障,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最低壹佰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承擔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小客車配臵指標,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小客車配臵指標(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小客車配臵指標(車牌照)使用權,協議終止及辦理小客車配臵指標(車牌照)轉出手續。

5、當甲方或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因乙方不配合甲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並妥善保管車輛相關證件等手續。

7、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租賃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

四、協議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限爲 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甲方用該指標所購臵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日 期:日 期:

車輛租賃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爲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費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 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Υ章、肇事、Υ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0、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出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不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競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ζ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Υ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不得用於衝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Υ章押金1000元,一個月後查詢無交通Υ章記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爲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Χ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爲準)30%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Υ約責任

1、 凡Υ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爲,均視Υ約。

2、 Υ約金數額爲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δ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Υ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爲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爲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δ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蓋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XXX(車主)的XXX品牌車(車牌號爲XXX)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於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爲叄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爲每年20xx元(即人民幣貳千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於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爲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稅費等,由承擔方代爲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並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車輛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噸位: 車牌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號: 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 方向情況: 燈光情況: 車輛成新度: 車輛外觀: 隨車工具: 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 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 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 意外風險及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