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買賣合同協議

二手車買賣合同協議1

二手車買賣合同協議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該車車牌號碼爲 ,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此汽車)。現訂立此汽車轉讓合同及相關事宜如下:

第一條 此汽車概況

此汽車質量:此汽車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訂此協議時均對此汽車車身外觀、配置、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 此汽車交易方式

1、 甲方初期購買此汽車方式爲按揭購買,合計共個月付完全部銀行貸款,每月支付銀行本息元整,截止簽訂此協議時還剩餘共計個月未付銀行貸款。

經雙方友好協商,此汽車轉讓價爲圓整並從簽訂本協議起由乙方每月 日前支付銀行本息圓整,共計支付 個月。 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必須一次性支付甲方圓整,即時此汽車將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過戶方式:在乙方支付完個月內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不得推諉,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 3、 4、

第三條 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車輛所有證件;

2、 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乙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購買車輛的功能及外觀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費用的繳納,此汽車造成的一切責任(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過戶之前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若乙方未及時支付銀行本息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4、 若甲方私自將此汽車轉讓、租借他人,乙方有權提起控訴,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 方: 賣 方: 身份號: 身份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時間:年月日

二手車買賣合同協議2

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概況

甲方將車輛(品牌名稱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汽車品牌__________)出售給乙方,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圓)。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河源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外觀沒有任何

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按揭購車,已支付 ____元,剩餘____元,對於剩餘款項,由乙方代甲方按揭還款,直至還清爲止。

第四條 車輛交付

車輛交付時間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五條 車輛過戶

乙方還貸結束後,甲方應積極的配合,過戶給乙方。

第六條 車輛保險費用

車輛使用期間發生的保險(僅指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由乙方負擔,若期間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需要保險公司賠付的,甲方應給以乙方保險公司需要的協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元。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20%作爲違約金。

(二)甲方應在乙方還清貸款後20天內協助乙方過戶,因甲方原因不能過戶,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

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兩 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