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買賣合同模板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模板五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在二手房買賣中,每遇房上漲或下跌,都會出現賣方或買方違約的情況。訴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決合同有效,雙方繼續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則判決違約一方承擔違經責任,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不履行怎麼辦

(一)要求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首先當事人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如對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如沒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有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

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爲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並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於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的金額應相當於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咋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後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後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

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於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爲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爲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後,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三、律師看法

作爲長期關注二手房交易的崔新江律師認爲,遇到這種情況,守約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最好選擇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不要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理由是:

一般情況下,業主都是以銀行貸款按揭形式從開發商手中購房,之後按月供款還貸。在購房時間不長,銀行貸款未還完情況下,房產都抵押給了銀行。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過種中,業主要贖樓,買家要申請過戶及申請銀行貸款等。在辦理這些事項時,很多情況下是需要原業主的配合。如果原業主不配合,買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過戶的全部程序。

不但如此,在原業主不配合贖樓的情況下,買家就得自行出錢贖樓或找擔保公司贖樓。如果原業主另有債務,極有可能被債權人申請查封。或者原業主真接另找買家,把房屋過戶他人,使買家落空。 二手房交易中手續繁瑣,風險隨時可能發生,加之在辦理交易中不可能每個原業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不建議買家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提示:爲了防止業主在房價上漲時毀約或買家在房價下跌時退房,建議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較高的定金或違約金,增加違約成本,違約成本大於或等於房價上漲或下跌的價值時,可避免一方違約情況的發生。

定金只要不超過房價的20%,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房改房在交易與商品房是不一樣的,那麼,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怎麼認定?在什麼情況下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影響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

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確實與商品房有所區別。一般來說,職工個人取得房改房產權時支付的價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場價,而是標準價或者成本價。職工以標準價取得的產權只有部分產權,與出售單位構成共有關係,以成本價取得的產權是完全產權,房屋歸職工個人所有。但在兩種產權類型下,房屋所佔土地一般還都是劃撥土地,即實際上職工個人在從單位購房時並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

1999年出臺的《河南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標誌着河南省大部分地區都放開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場。該《辦法》第八條規定,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和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條規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時,房屋產權人應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上市確認和交易手續。辦理手續時應持身份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居民個人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還應當提供原產權單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條件下保留或者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該《辦法》還規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房改房買賣的注意事項:

購買房改房首先要驗證原產權人是否有產權證,房改房的`產權證是否可靠,是否被用於抵押、典當等,這可以通過房管部門查驗便一目瞭然。假如有人以種種藉口解釋拿不出產權證正本而只能給複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當受騙。在查驗產權證時,還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名字,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一個人?若不是同一個人,則必須搞清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這種關係是否可靠?特別是,產權證的產權分配比例必須明確,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購買時必須瞭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其次,按規定,房改房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原產權單位擁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須經原產權單位的同意方可進行轉賣。同時還要明確是否與原產權單位確認利益分配辦法。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軍產、院產、校產的公房一般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裏,這些單位一般被列爲特殊單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這種公房在單位沒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資格。購房者應對此進行必要的查詢,明辨真假。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xxx市xx區xxx園六xxx號樓房(單元xx號樓房(建築面積xxx米)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xxxx;大寫肆拾叄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430000元。

三、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貳萬元整,即小寫xx0元。

四、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第二次付款大寫叄萬元整,即小寫30000元。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20xx年xx月xx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併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餘款項一併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爲確保在以後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叄仟元購房款,小寫3000。00元,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叄仟元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20xx年xx月xx日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xxxx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xx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xxx年xx月xx日前,乙方把剩餘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併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十二、附加條款:xxx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簽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簽定地點: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房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1、甲方自願將座落於 室的房產出售給乙方。(產權人爲: ;產權證編號: ;產權性質爲: 出售住宅)

2、房產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3、房產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此房款包含 。凡本條款未約定的設施、物品出現糾紛,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付款方式:

①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本合同,同時乙方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 。

②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辦理該套房產的過戶手續,同時乙方將購房首付款人民幣 ,其中包含購房定金 )一次性付給甲方。

③ 因乙方需貸款付剩餘房款,乙方委託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辦理貸款事宜,則貸款到位後,由 將剩餘房款人民幣 一次性付給甲方。至此,甲方已收到乙方購房全部房款。

5、甲方保證所售該套房產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該套房產過戶時應交納的相關稅、費 由 方全部承擔;貸款時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及應支付給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佣金由 方全部承擔。

7、甲方承諾收到乙方購房 的同時將該套房產及其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並保證房屋內部設施使用功能完好。

8、自房產交割之日以前,有關該套房產的物業費、取暖費、水費、電費等甲方使用期間產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結清。如房產交割時甲方未能將各項費用結清,則暫押房款人民幣 在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待甲方將各項費用全部結清後,由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退還給甲方。

10、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甲方每逾期一日交房,則按房價總額的 計算違約金,在房產交割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交給乙方。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日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將已收房款全部退還給乙方外,應賠償人民幣壹萬圓違約金及乙方各種損失費(如佣金、搬家費、誤工費、過戶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交予乙方。

11、買受人逾期付款: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款時,每逾期一日,按房款總額的 計算違約金,在房產交割當日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交給甲方。如乙方逾期付款超過 日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將該套房屋的全部手續退還給甲方外,應賠償甲方人民幣壹萬圓違約金,並賠償損失費(如佣金、搬家費、租房費、誤工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交予甲方。

12、室內設施損壞或不全(與合同內容不符),甲方應在 日內負責修繕,或 賠償給乙方。

13、甲乙雙方一經簽定本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已付全部房款並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圓整;如乙方違約,則乙方無條件從該套房產中搬出,甲方從乙方所付房款中扣除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圓整,歸甲方所有,剩餘房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14、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立補充協議。

15、甲乙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在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壹份,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存檔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三河燕xx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2】:貸款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爲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賓縣賓州鎮 區內獨立一二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房屋的出售價爲人民幣 元整(¥ 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爲現金交付,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條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給甲方一個月的時間,甲方必須在20xx年1月 日將房騰出並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因該房尚未辦理產權證,故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必須把此房的原買賣合同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房產證及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以及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 1

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遇徵用、開發、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將房及產證交給乙方的,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也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爲(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爲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