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程承包合同範文彙編7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工程承包合同範文彙編7篇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鋼筋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承包範圍:根據甲方提供的建施、結施圖紙中的一切土建泥水部分(如有更改圖紙增減工程量相應增減),場地周圍臨時排水溝、場地平整等全部泥水工程及相關工作。

(2)、承包方式:按合同單價包工不包料、包輔材(砂鏟、灰桶、灰線、沙板及灰匙、吊錘等)包質量、包進度、包風險、包工具、包小型機械費(砂漿機、攪拌機、手推車、小型切割機、混凝土振動器、平板振動器等)、包安全文明施工等全包形式。

三、質量管理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工程施工及驗收

規範》、《建築工程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混凝土澆灌、磚砌體、抹灰、地磚及面磚粘貼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操作進行,密實度、平整度、垂直度其尺寸不得超過規範允許偏差;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磚砌體及抹灰平整度不能滿足要求和混凝土澆灌時出現蜂窩等現象造成的質量問題,其返工的一切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因返工影響工期的責任損失一改由乙方負責,並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具體細節詳見工地制定的處罰條例。

四、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內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及住宿範圍內的清潔衛生;

(2)、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規定,做到每天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廢料垃圾及時清掃乾淨。如乙方忽視管理造成現場零亂污染,甲方有權派人員進行幫助整理清掃,因此而產生的人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處以相應罰款;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作業層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及打赤膊、穿拖鞋、爭吵鬥毆等不文明行爲,如有發生,甲方將視情節輕重按工地相關管理制度給與罰款;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協助乙方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手續及相關證件,所需費用

由乙方承擔;

2、向乙方提供本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

3、督促乙方愛護工地設備,有權對乙方浪費材料、水電及破壞其他公益設施予以罰款;

4、提供現有水電、食宿設施供乙方人員食、宿的便利(伙食費、牀上用品及洗漱用品由乙方自理);

(2)乙方責任

1、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監理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等情況;

2、根據工程圖紙、工藝標準、技術交底及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項工程;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調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否則不得進入現場;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本着節約、不浪費的原則進行施工,如發現浪費材料現象,甲方按照損失的材料價值分別處以10倍罰款;

5、積極配合甲方的'其他配套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條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配套工程的進度,或損壞其成品及半成品造成返工的,乙方負責返工造成的材料、工資等所有費用。

六、結算依據

(1)、本工程所有泥水勞務及與泥水相關工作的人工費包乾按建築面積計算爲:元/m2;

(2)、上述結算單價包括泥水勞務的人工費、輔材費、安全責任及意外傷害保險、勞保及防護用品、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的各種工資、高溫補貼、趕工補貼、醫療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費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承包範圍內全部工作的費用;

(3)、本工程的勞務結算價款均爲一次性包乾,甲方不應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若因設計變更或其他非本班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計算計時工的情況,必須按甲方的計時工管理辦法及簽證程序,由甲方現場代表簽字認可,並註明工時和單價。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日向甲方提交本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甲方在收到進度報表後個工作日內審覈完畢,審覈完畢後個工作日內按審定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乙方月進度款;

(2)、剩餘的%進度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個月內付清。

八、履約保證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作爲綜合履約保證金;

(2)、履約金保證金退還: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承包人。

九、其他

(1)、對乙方的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要求賠償損失、終止合同等處罰。有下列情況之一,均屬乙方違約:

1、乙方屢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務而影響總體施工進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內容,並經一再催促無效的;

3、乙方施工質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費、進度滯後和信譽損害的;

4、乙方中途放棄承包或將工程轉包給第三者的;

5、乙方聚衆鬧事、哄擡工價、纏索工費、擾亂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經常擅離工作崗位,或乙方施工人員嚴重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的。

(2)、若因自然不可抗力原因及施工中業主及政府原因造成停工、停建,甲乙雙方結算清實際工程量總費用,乙方人員退場,不再計任何其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工程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甲方支付了乙方全部勞務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發生爭議糾紛,無法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爲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和內容:根據 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說明書內容爲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說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覈定簽字後,作爲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說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於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並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 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人民幣 (暫控)(含稅)。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曆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及項目部備案。

(1) 由於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第四條 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 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 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衛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並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4) 根據甲方要求免費製作相應圖紙,並提供有利於節約成本的建議。

(5) 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項目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 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項目承包合同指標,服從上級領導,接受檢查和監督。

(7) 竣工之後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 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9) 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範製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項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五條 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作業,如人爲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事故賠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且每人必須辦理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總造價以同建設方簽訂的協議爲依據,有衝突的執行總合同。

2. 工程價款結算由項目審覈簽字後報上級爲有效。

3. 乙方按總造價 %支付項目部配合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1. 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質量要求。

2. 具體國家標準爲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九條 施工及設計變更

1. 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或確認)後,方準施工。

2. 甲方如需變更設計,由甲方與原設計單位商定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當按變更後的設計施工,工期同建設方協商。

3. 變更工程如報價清單中已列有單價者,按實際工程量計算後再比照相關優惠讓利幅度結算;未列者,參考當地市場行情協商定價後按實結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

1. 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1)依現場實際具備驗收條件確認驗收時間。(2)上級部門的計劃安排。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應當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

2.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直至驗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遲延竣工處理。

3.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合同及相關文件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當在驗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減變更文件及其它洽談記錄;

(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 工程竣工圖;

(4) 工程用材用料生產合格證及所有檢測合格報告。

4.乙方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應當將一切雜物及剩餘材料清除乾淨。

第十二條 保修條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脩金爲總工程款的 %,且爲總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經發包人認可,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

4.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有乙方負責在收到建設方或甲方通知後 天免費修復,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內修復,甲方可另請第三人予以修復,其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設方或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工程總額 %的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總工程款的 %)及賠償經濟損失:

(1)方遲延竣工達 天;(2)乙方僞造或冒用他人營業執照;(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將工程轉包他人;(4)作息無常顯然無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進場後,施工組織、人員、機械配置等與標書規定不一致,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內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後,甲方仍有權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6)不認真保護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時發放民工工資,拖欠民工工資的行爲。

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

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約定向建設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保證不爲此工程的總承包方從事包括行賄在內的任何不當行爲。

2. 施工完成後驗收合格前,甲方因生產急需而提前進駐該工程的,不視爲默認工程已驗收合格,具體驗收時間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第十六條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正本 份,乙方執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變更,經雙方協商後製成合同附件,雙方簽定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建築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湖北金葉菸草有限責任公司三樓裝修工程(具體參照甲方審計部審覈明細)

二、工程地點:金桂大道

三、承包範圍:經審覈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結算方式:工程完工經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審計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95%工程款,餘5%質保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六、承包總金額:壹萬伍仟捌佰貳拾伍元(¥15825.00元)。

七、工作細則:

1、乙方應具有實施該工程所應具備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證明,並將全部資質證明在施工前交甲方審驗,甲方在審驗合格後留存經乙方加蓋公章的施工資質證明覆印件。

2、乙方施工必須聽從甲方安排,按規範施工,保證質量。施工時,必須當天進行場地清理,確保安全用電,文明施工。

3、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工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人員施工前不得飲酒,不準帶小孩進場。

5、本工程不得轉包。

6、本工程若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質保期內免費維修更換。

7、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公司和人員安全,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

8、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交付的施工任務,工程超過一天按工程總價款1%處以違約金,並以此類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一、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承包範圍:

1、項目工程名稱*******。合同價捌萬捌仟捌佰捌拾捌圓。開工日期:20xx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8日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2、範圍:

三、工程款(進度款)撥付

四、承包人乙方的責任:

乙方必須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

發生安全工傷事故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由於質量返工,工期延誤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責任除外。

五、甲方的責任:

1、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技術、工期的檢查、監督、指導。

2、負責項目工程的簽證、協調工程決算問題。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加強質量與安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工程的具體特點和實際

情況,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以下工程項目的泥水工程施工工作量分包給乙方,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工期:定年月日開工;限年月日完工

4、承包範圍:本工程按結施、建施圖紙施工和清理工作,周圍臨時排水

溝、場地平整,文明施工及配合市、區、各級執法檢查準備工作(除大理石及防水層工程外)等全部泥水工程及相關工作。

5、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6、本工程所需的建築材料、腳手架、手推車、大型機械等由甲方負責採

購放置於工地現場,供乙方使用。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鐵釘、鐵錘、鐵線、小型切割機、砂鏟、灰桶、灰線、沙板及灰匙、吊錘、筆等零用材料由乙方負責

採購使用(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承包價格內)。

7、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土建工程施工規範要求:優良。

8、合同價款:以施工圖紙和結合實際施工情況,以每單位工程的各層水平投影

面積之和進行辦理工程結算。每平方米合同承包單價爲元。本工程按圖

紙計算工程量暫定爲 ㎡,合同總造價暫定爲(人民幣) 元,(大寫元)。本合同造價僅作爲土建工程施工進度預付款的依據,工程結算以實際完成工程量作爲結算依據。不屬於在合同承包範圍內的零星工程量,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另行協商單價作爲增加費用辦理結算。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在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份,並向乙方進行安全技

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交底和質量技術交底,並組織乙方參加圖紙會審工作,組織協調乙方進行施工和解決施工中碰到的圖紙中的技術問題。

2、無償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住宿場所,廚房,沖涼房以及生活用水和照

明用電。

3、嚴格審覈乙方申報的施工材料計劃,按計劃及時採購材料運至施工現

場供乙方使用。

4、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質檢員和安全員,有權對施工中的質量和安全進

行全方位監督,乙方無條件服從。

5、因乙方人力不夠,技術力量差,不能滿足施工規範要求,又不能按時

完成甲方制定周計劃、月計劃,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責令退場。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治安管理條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和領導,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接受甲方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和質量技術交底,根據工期擬訂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報甲方審覈。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要求和按圖紙設計要求施工。若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不明確之處,乙方必須主動及時與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聯繫,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並做好各分項各部工程施工質量檢記錄和交接檢工作,嚴格按照ISO9001國際認證有關規定整理資料交甲方歸檔。

4、乙方必須對自身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交底工作及班前交底工作。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嚴密有效的安全措施,確保生產安全,實現安全生產“五無”目標,確保生產安全達標。

5、乙方必須負責搞好乙方住宿場所及廚房的環境衛生,按政府和公司的有關要求做好預防“非典”和預防“禽流感”工作,確保廚房及住宿的環境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6、乙方應嚴格按現行國家施工安全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嚴禁違章施工;機械使用按機械操作規程要求使用,嚴禁違章操作。臨時施工用電由甲方現場專職電工搭設,禁止私自搭設臨時用電。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財產損失、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7、乙方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搞好自身內部的團結和班組之間的團結。若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將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按圖紙準確計算材料用料,提前七天向甲方報送材料計劃,材料計量誤差不大於+2%。如亂用材料,工地有權按工地處罰條例以亂用材料的總價值的3─5倍金額進行處罰。並承擔材料計劃失誤而引起停工、窩工和工期延誤的責任以及損失,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材料浪費和過剩的經濟責任。

9、乙方施工中應充分合理利用材料節約材料,杜絕浪費。不得大材小用,亂鋸亂裁。加工成成品的件必須加以保護。並做好每天場地的材料及垃圾打掃及垃圾清理工作,保證現場文明施工形象。

10、乙方施工中要協調好與各班組之間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11、乙方施工必須接受甲方項目部駐現場技術員對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時,乙方無條件服從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爲止,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項目部有權進行處罰,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任。

12、乙方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有責任保養、保護好。如使用的機械設備因保養不力和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一切修理費用和材料費用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因人力不夠及技術不濟,無法執行合同條款,要求中斷合同,甲方有權利不給辦理結算,作自動退場處理。

四、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本工程質量應達國家評定優良標準。

2、砼澆灌、磚砌體、抹灰、面磚粘貼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操作進行,密實度、平整度、垂直度其尺寸不得超過規範允許偏差。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磚砌體、抹灰平整度不能滿足要求和砼澆灌時出現蜂窩等現象造成的質量問題,其返工的一切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因返工影響工期的責任損失一概由乙方負責,並按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具體細節詳見工地制定的處罰條例。

五、安全生產: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

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和防護措施。並有權對乙方因管理不善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之行爲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

六、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規定,做到每天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廢料垃圾及時清掃乾淨。如乙方忽視管理造成現場零亂污染,甲方有權派人員進行幫助整理清掃,按整理清掃的實際人工以每工日人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簽約地點:爲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開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

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爲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

和重新安裝。設備爲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爲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覈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的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爲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

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簽約地點: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