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規範勞動合同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規範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工廠規範勞動合同

工廠規範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含其他費用)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五、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原來已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應乙方要求甲方不再爲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將應承擔的費用併入工資一併發放,由乙方按原渠道自行購買。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及有關勞動安全規定爲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廠規範勞動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協議法》甲乙雙方通過認真討論共同協商。平等自願原則一致同意達成以下聘用條款,共同遵守。

一、聘用勞動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勞動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二、聘用勞動年限(即 年 月 日止)

三、具體職務

四、勞動報酬: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月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權職內容和規章制度,班班有記錄,件件有着落。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完成的'各項工作任務,生產任務,依照法律法規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2.不得無故解除乙方協議。

3.按工作需要提供安全舒適辦公場所及食宿。

4.如乙方不按時按量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安排和建議,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社全盤生產、協調工作。

2.負責建立管理制度與工作程序,組織檢查考覈。

3.對生產所需人員提出配備方案。

4.對下屬部門的任免提出建議。

5.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組織和指揮生產技術、質量、設備安全、現場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生產與技術問題;

6.組織對生產成本進行分析。

7.負責合作社的質量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質量工作例會。

9.管理、檢查、考覈各部門主管的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月報)

10.保障合作社安全文明生產。加強民族團結。

11.堅守職業道德,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塗改無效。

八、續約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類型爲期限協議,續訂協

議生效日期爲年月日,續訂協議於年月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規範勞動合同3

甲方:

地址:

郵編: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需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有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年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序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裁委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定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工廠規範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1、乙方給甲方面試合格參與公司或車間組織的培訓,培訓結束後轉回車間任技術管理類崗位、享受相應的福利和待遇;

2、甲方爲乙方在培訓期間提供了相應的物力和人力支持,爲乙方提供合理的發展平臺;爲了保障甲、乙雙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工作協議期限2年以上

二、工作內容和勞動報酬:

1、乙方受聘甲方任職____部______崗位,____個月見習期,見習期底薪____元∕月、考覈金____元∕月、見習期滿後底薪____元∕月、考覈金____元∕月(公司全廠工資普調不在此列);

2、薪資結構:底薪+考覈金+全勤;

三、服務約定:

1、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否則按規定處罰或辭退;

2、乙方在職期間須認真做好崗位本質工作,否則甲方有權作出降職、減薪等處理;

3、甲方爲乙方免費提供食宿等其它福利待遇及勞動報酬;

4、協議期內甲方或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協議期內不能提出辭職(特殊情況經公司上級領導審批辦理);

2、乙方在協議期內離職,未滿一年公司扣除培訓費1000元,工作滿一年未滿兩年提出辭職扣除培訓費500元,協議期滿不扣培訓費;

3、協議期內,乙方不能勝任其本職工作,又不願意調任其它工作崗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並扣除培訓費500元;

五、其它:

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至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期滿協議條款自然終止,但若乙方在協議期最後一個月協議終止時前未與公司相關人員辦理續簽或終止協議手續,公司視爲乙方同意續簽,則下工作協議期相應生效。(但不受本協議第四大點第2、3點約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的以行政部《薪資管理條例》爲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