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實習律師勞動合同通用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司實習律師勞動合同通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實習律師勞動合同通用

公司實習律師勞動合同通用1

甲方:__市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實習)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按實際居住地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爲:有固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本合同爲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爲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月,至_年_月_日止。

鑑於甲方爲訂立本合同提供元的專項培訓對乙方已經進行了專業技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爲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爲律師助理(實習律師),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爲:。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爲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甲方委託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託人指定的爲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六)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工作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第六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爲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爲,下班時間爲。

中午至爲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條中用於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甲方有權通過崗位責任或績效考覈等方式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

績效考覈辦法由甲方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爲稅前元/月,試用期(實習期)的基本工資爲稅前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協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

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確定。

第(二)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爲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爲稅前元/月。

2.乙方可以根據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權利,具體提成辦法及支付時間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確定。

無論以何種分配方式,甲方爲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或生活費)。

甲方以預提業務提成方式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可在雙方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生活費)應按月支付。

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

基本工資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週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並領取了下一週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爲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爲。

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

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乙方的病假工資計發辦法爲。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註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爲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休息及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於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徵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並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

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應當安排執業律師指導、監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實習律師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八條除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外,甲方再次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

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離開甲方的,應根據服務期剩餘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採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爲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的過錯行爲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2.因乙方的過錯行爲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相關行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的;

3.因乙方的行爲使甲方失去商業機會或使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六條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爲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除本合同第三十六條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及時爲乙方辦理檔案或者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於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或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爲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不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條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律師檔案轉移手續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客戶要求變更承辦律師,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

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機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二條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並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爲。

第四十三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十四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機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僱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五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對於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六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後年/月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爲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十一、承諾

第四十七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並有合法的執業資格。

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係。

第四十八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捲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

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爲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制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條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爲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

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爲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

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範;

2.甲方的規章制度;

3.。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合同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公司實習律師勞動合同通用2

用方: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合夥(作)人會議研究決定,聘用爲甲方專職律師,現根據《律師法》《民法典》等法律,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簽訂如下聘用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爲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通過甲方首次辦理律師執業證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領證之日起年。)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積極納稅,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每年應完成業務收費萬元或業務量件(標準件)。

3、在承辦的案件結案後二十日內將卷宗歸整入檔。

4、服從甲方管理和對工作的統一安排,積級參加甲方的政治、業務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

5、積極維護甲方的名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執業期間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7、乙方應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和業務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時爲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註冊手續。

2、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案所需各類手續、材料用紙等,並承擔乙方收費應繳納的營業稅,其他稅收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完成業務收費定額的,甲方按每月元發放工資,收費超過萬元的,按超出部分的%計提獎金。

4、甲方依國家及當地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規定爲乙方及時足額交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雙方解除合同時,該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轉移。

5、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接受專業培訓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違約責任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變更相應內容。

2、在聘用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均應徵得對方同意。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應依列條款辦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2)非本合同約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3)合同解除時,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債權債務以及交接清所承辦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執業證後,甲方辦理解除手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依法向乙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乙方因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或受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依法向甲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求後,甲方未如數支付工資;

(2)因甲方的違法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聘用關係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如有續簽意向,應在期限屆滿前日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同意與對方續簽合同或擬變更合同主要條款,應在期滿前日書面通知對方。

五、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及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籤: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實習律師勞動合同通用3

聘用方: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依據:

_________。(說明: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本律師事務所《_________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說明:內容限定爲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

第三條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並負責爲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助理工作證、實習律師證。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爲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償因此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說明:如因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致使受聘方所欲從事的工作無法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請行政輔助人員工作,且受聘方自願在無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行政輔助人員工作證的情況下繼續爲聘用方工作,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說明:合同期限不得少於1年。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但如約定試用期,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條受聘方的工作內容:

_________。(說明:具體內容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六條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支付與計算方式爲:

_________。(說明:須具體寫出支付與計算方式。如按月、年領取固定工資;按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計算方式領取報酬;固定工資加提成;固定工資加獎金;等等年餐、電話費等。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七條律師事務所爲受聘人員設立下列保險或社會統籌保險基金:

_________。(說明: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爲必設外,其它保險種由律師事務所自定。其中兼職律師和特邀律師可以不設立保險條款。考慮到申請辦理各類證件的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特別規定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第八條受聘人員調離律師事務所時保險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九條受聘人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條受聘人在合同規定的報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條款:

_________。(說明:《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可增設其它內容。)

第十二條由於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賠償方式: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但應符合《律師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蓋章):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受聘方(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