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流轉合同範文合集5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土地流轉合同範文合集5篇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銀達鎮南壩村新2組土地流轉戶(後附花名冊)

乙方(受讓方): 酒泉市杭威農民專業合作社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

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

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現金流轉的 方式將其經營的天羅城(經度

09834.緯度3958)土地流轉給乙方使用。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天羅城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

人民幣 450 元/畝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流轉費採取每年付清的方式或與次年度的5月1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轉載於:農村土地借用協議書範本)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

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乙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流轉土地周圍所屬草場及林木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南壩村、甲方所在銀達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年 日 月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魚池 畝、 山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x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x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x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2、甲方身份證複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複印件;3、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簽章) 聯繫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繫電話: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甲方(轉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1.轉包金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小麥、玉米或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共 公斤。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人民幣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2.轉包金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包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關係不變;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安臵和土地補償權利。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爲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爲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20xx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徵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徵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徵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後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爲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乾淨,並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後,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5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xx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15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爲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爲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採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穀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爲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於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鑑定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