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技術合同 篇1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能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定外,入夥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能退夥:a 合夥協議約定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情況下,能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能決議將其除名: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d 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能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權利:
1.合夥事務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好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權利。
(二)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繼續
(一)在退夥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能選擇、吸收新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繼承人選擇,既能退繼承人應繼承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解決或不能解決;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夥企業解散其他原因。
(二)合夥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能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返還合夥人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對各方均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能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補充、修改後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2項目名稱:
(甲方):委託方
(乙方): 受委託方
(丙方):保證方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制
說 明 本合同書用打字或鋼筆填寫,一式六份。要求文字準確、嚴謹,字跡清晰易辯。
一、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爲順利完成黑龍江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項目,特訂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實和審慎的態度,對合同各項條款細緻地進行審覈協商,承諾對簽定合同的各項內容條款不作任意變化,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
根據省科技廳計劃項目要求,審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中各項內容要求的義務,對不符合要求的內容,有權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給乙方項目經費,並負責向乙方回收合同約定的還款。
監督、檢查乙方履行合同情況和協調有關實施本合同事宜,對拒絕檢查,未按時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或違反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挪用經費造成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可停止撥款,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對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條款內容的項目,要及時覈實提出意見,修改計劃內容和變更合同。
對完成合同技術指標的項目,組織驗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組織項目實施,併合理安排和使用經費,按時向甲方償還合同規定的經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執行情況報告、經費使用情況等統計報表。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內容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第四款的規定處理。對於未及時通知甲方或自行變更合同內容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合同規定指標完成後,應及時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完整技術資料。
丙方
負責保證監督乙方全面履行項目合同的各類條款,並配合甲方對乙方檢查履行合同工作。
對於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追償後向甲方償還。
該項目甲方以______形式資助乙方______萬元人民幣。
還款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項目完成的總體目標及經濟、技術指標是:
1、總體目標: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實現總投資______萬元。本項目完成時企業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就業人數達______人,並通過甲方的項目驗收。
2、經濟指標:到______年v月實現年銷售收入______萬元,年交稅總額______萬元,年淨利潤總額______萬元,年創匯______萬美元。
技術指標:項目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
項目產品達到的質量標準
企業通過的質量認證體系
項目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
項目通過的國家相關行業許可證
五、甲乙丙各方確認,本項目實施階段目標是:
1、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4、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甲方撥款計劃及乙方的配套資金到位進度:
甲方撥款資金乙方配套資金
1、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2、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3、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4、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七、甲乙丙各方確認,除甲方首次撥款外的剩餘資金,將視項目進展情況,再行決定撥付金額及時間。
八、甲乙丙各方確認,甲方撥付資金用於以下方面:
技術合同 篇3合同類型: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
│ 研製單位 │ │
│ (個人) │ │
├───────┼──────────┬────┬──────────┤
│研製完成時間 │ 年 月 日│主要研製│ │
│ │ │ 人員 │ │
├───────┼──────────┼────┼──────────┤
│組織鑑定單位 │ │成果鑑定│ 年 月 日│
│ │ │ 時間 │ │
├───────┼──────────┼────┼──────────┤
│獲獎日期、等級│ │發獎單位│ │
│ │ │ │ │
├───────┼──────────┼────┼──────────┤
│ 已應用單位 │ │技術商品│ │
│ │ │轉讓方法│ │
└───────┴──────────┴────┴──────────┘
一、所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次總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他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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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地 址 │ │
│ 技 │ (公章) ├──────┼────────────┤
│ 術 │ │ 電 話 │ │
│ 受 │ ├──────┼────────────┤
│ 讓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 技 │ (公章) ├──────┼────────────┤
│ 術 │ │ 電 話 │ │
│ 轉 │ ├──────┼────────────┤
│ 讓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 中 │ (公章) ├──────┼────────────┤
│ │ │ 電 話 │ │
│ 介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意見: │
│ 鑑 │ │
│ │ │
│ 證 │ │
│ │ (公章) 負責人: │
│ 單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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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
│ 公 │ │
│ │ │
│ 證 │ │
│ │ (公章) 負責人: │
│ 單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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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技術轉讓方__份,技術受讓方__份,中介方__份,鑑證單位__份,公證單位__份,受託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
技術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誌,且標誌應清晰、牢固、不易脫落;電池外觀整潔。
1.2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環境溫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
1.5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爲25±5℃環境中靜置1~4h,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循環)
1.6大電流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爲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於84v(以12v系列爲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安全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爲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後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耐震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爲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臺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後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範圍內。
1.9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t10262-xx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循環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於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於350次。
1.10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隻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於002v;3節電壓差不大於004v;4節電壓差不大於005v
1.11過放電容量恢復性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後,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複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後,該電池(組)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於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於標稱容量的85%)(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2.蓄電池的使用
2.1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爲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爲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恆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後保持恆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於0ma.
2.2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後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驗收內容
3.1.1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製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誌,且標誌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誌。
3.1.2性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誌相符。
(2)開箱後,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於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後,靜置1~4h,在25±5℃環境溫度以/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循環)
3.2檢驗方法
3.2.1311條採用目測、鋼捲尺和秤。
3.2.2312條採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後,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並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循環),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甲方職責
4.1.1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對使用過程中因製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甲方應要求客戶(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戶檔案。
4.2乙方責任
4.2.1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以4×6-dzm-10電池組爲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溫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於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係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於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參數等整車配製有關。(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4.2.3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爲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本協議爲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爲_________,解釋權爲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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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