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合集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合集9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景德鎮市路號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甲方保證對出賣的'房屋擁有全部產權並有權進行處置。

第二條房屋出售價格爲人民幣萬元整,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於乙方付款後5日內將房屋鑰匙及相關證件移交給乙方。

第三條與房屋買賣及過戶有關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稅、營業稅、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登記費、公證費及土地過戶費用等),無論法律、法規規定是由出賣方還是購買方承擔,乙方均自願承擔,否則甲方有權退還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給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付清購房款後,甲、乙雙方應當在15日內到景德鎮市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條甲方已經交納的房屋維修基金元、水電煤氣立戶費元,乙方應當與購房款同時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交有關部門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簽訂合同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

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

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爲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戶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小寫: 元)。

第七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於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7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15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二手房交易買賣合同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 1 份,買方 1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雙方其他約定:

關於水、電、天然氣交接

1、交付方方只對以下記錄之前的水、電、氣使用額度承擔責任:

經雙方共同確認水電氣分戶表記錄,水錶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__________(噸),大寫:________________(噸);電錶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__________(度),大寫:________________(度);天然氣表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__________(立方),大寫:________________(立方)。

2、接收方對交接記錄之後產生的水電氣使用費用承擔負責,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對增加的水電氣使用負責。

交付方: 接收方: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買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

2。房屋套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樓層,用途。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爲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計房價拾

萬千百拾元整。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東: 西:

南: 北: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計元的定金或元的預付款,其餘%,計___________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並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後,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餘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其稅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並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

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稅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並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的決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存份,乙方執存一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份。

十、買賣雙方情況

買方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一、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業主名義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事後收到錢款,一走了之,購房人只落得“錢房兩空”。所以,建議購房人簽訂合同時,須仔細辨認房主身份證與房屋產權證的真實性、一致性。若購房人忽略驗證,則真正的產權人主張該合同無效時,對購房人將十分不利。

二、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有的《房屋買賣合同》只簡單說明雙方約定的房款數額,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基本情況,待到過戶完成之後,由於合同中既沒有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的相應條款,也沒有入住交驗、費用明細的相應條款,於是最終上演一場業主長年催討、購房者避而不見、中介公司推卸責任、業主傷神費力的持久糾紛。針對此種情況,

三、房屋交驗 責權分明

《房屋買賣合同》中應註明房屋交驗時間,賣方有義務提供房產過戶的有關手續,以保證房屋按時、順利的交接。同時,合同中須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的具體事宜,賣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票據。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另外,提示:購買房屋一定要有正規的物業交驗過程,並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給業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雙方完成物業交驗,保證物業交驗的費用結清及房屋的驗收工作後再支付剩餘房款。

四、違約責任,具體落實

《房屋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由於房產交易程序複雜且金額較大,因此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對等。發現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幾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五、中介代理費,賬目明晰

目前市場上存在一些經紀公司對代理費的收取沒有明確規定,而是在合同中只寫代理費佔總房款的比例,並沒有相應的明細單,這中間就有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風險。由於在買賣交易過程中,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由購房者來承擔買賣雙方所需稅費,因此,一些中介公司往往只告知購房者買下房屋所需的全部價款(即全包價),而不明確告知買房人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交納的費用明細,通過交易費用不透明的方式,收取購房者超額費用,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提示:在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時,一定要將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需要向相關部門交納的費用瞭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詳細計算相關收費,並同業主見面,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漁利,產生不正當差價。

六、善用補充條款,維護自身利益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可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雙方的意思表達清楚,一方面,這樣的買賣合同表達出了雙方的最真實意願,爲交易的順利進行鋪平道路,另一方面,也可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合同是維護雙方利益的合法憑證,這就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規避風險,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我們建議消費者在進行房產交易過程中,可以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可以避免在合同的簽訂、錢證、房產交接,以及日後繳納供暖、物業管理、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最近幾年很有多人選擇購買二手房,同時有很多人也選擇把自己的舊房子賣出去。二手房交易時雙方會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合同證明了雙方的交易,同時也是交易的憑證,那麼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必要條款包括哪些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1、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於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聯繫辦法,以免受騙。

2、標的。即雙方要進行交易的二手房,這是合同的關鍵。要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備設施等情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是否共有財產;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權糾紛;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字資料的移交過程。

3、價款。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貸款;定金;尾款。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5、違約責任說明。違約責任及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免責;擔保的形式等。

6、解決爭議的方式。寫明是採取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若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按《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寫明條款。

7、合同生效條款。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況;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7

二手房買賣市場在實踐中也相當繁榮。在二手房買賣中,簽訂買賣合同是必須的。那麼,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內容?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有: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繫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爲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該條款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該條款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爲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8

張特律師

E-mail:[email protected]

原告:XX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93年11月9日 民族:漢 法定代理人:XX 性別:女 出生日期:1968年1月11日 民族:漢 住址:北京市XX區XX街X號宿舍樓XXX號

被告:XXX 性別:女 出生日期:XXXX年3月23日 民族:漢 住址:北京市西城區XX街甲XX號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承諾,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

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賠償金人民幣一萬元整;

3、本案訴訟及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24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契約》。雙方約定,原告向被告購買二手房(位於北京市西城區小西天XXXXX號宿舍樓X層X號,房屋所有權證:X私字XXXXX號),被告承諾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

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房屋售價爲二十五萬元整,原告於20xx年1月22日支付給被告定金五千元,餘款二十四萬五千元於20xx年1月24日支付給被告。被告收訖房款後即將XX街XX號宿舍樓X層X號及其房屋所有權證交付原告入住。時至今日,被告遲遲不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

根據以上事實,原告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與原告共同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並賠償一萬元損失,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此致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原告):XXX

20xx年1月14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9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爲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戶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 (小寫: 元)。

第七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於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1 份,買方 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