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轉讓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加強山林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美化、綠化家園,現將集體有所有權的山林租賃給乙方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________________。四至爲: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計______年
三、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租賃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一次付清現金________萬元,下欠兩萬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時間爲每年5月1日。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山林改造種植需報公司同意見;
2、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或農場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徵用後,乙方損失由乙方與開發方協商處理解決,甲方可進行協調。
3、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無權拒絕本族人在王英堖葬墳,但葬墳對山林造成的損失因協調處理,適當補償。
4、承包期後五年,乙方砍伐應由生產隊控制,確保承包期結束後保持山林原貌不變。
5、乙方在以後續包中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獲得承包合同權後,如不按時上交年費、亂砍亂伐、任意改變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需退還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經營權,其乙方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執1份,報果茶公司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與南陽市臥龍區靳崗辦事處新寺村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中所指土地轉租給乙方,原土地租賃協議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讓,同時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以租賃的形式將位於釘廠東面林場荒地租給乙方,並負責做好羣衆工作,使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乙方的使用及用途;
二、甲方以 年爲租賃期,共計 畝,計 元。
三、該協議在有效期內,不因政策的變化,領導的換屆、任免而改變,直至租賃滿。
四、土地內的附屬物及租賃地的出路均有甲方負責。
五、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依照國家土地政策,根據發展情況立項,費用乙方自理。
六、乙方有權將該土地支配和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土地手續未辦理齊全前,該土地可用於種植、養殖及農業綜合利用、村屬敬老院項目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任何人一方違約,違約方將賠償總款的80%,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將甲方與南陽市臥龍區靳崗辦事處新寺村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作爲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與該協議日之前協議有出入,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到達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到達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到達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貼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透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務必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務必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務必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務必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狀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貼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構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持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職責,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職責。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狀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務必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務必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帶給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帶給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能夠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能夠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爲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到達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爲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職責。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年月日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註明邊長(米))
1: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爲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於綜合用地的,應註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佔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取和填寫。屬於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取第三款;屬於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取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取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取第二款,並註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並具體說明基礎設施資料,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取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取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於房屋開發的,選取第一款;屬於土地成片開發的,選取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條關於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土地轉讓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猴場鎮街上村 組,土地面積爲420平方米。四至界限爲:東面至猴場國小教學樓圍牆,南面至張順祥家水溝交界處,西面至出山石墳墓到公路,北面至公路 。
二、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100008.00(大寫金額:壹拾萬零捌圓整)。
三、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於___年__月___日先付定金元,並於當日交付轉讓金
2.乙方再於___年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轉讓金
3.剩餘土地轉讓金乙方於 付清。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見證人: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轉讓標地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年,即自21年10月1日起至21年10月1日止。
3、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元人民幣。
4、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
5、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21年10月1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爲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6、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7、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8、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10、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21年10月1日
土地轉讓協議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 村 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備註:沙荒地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甲方書面通知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業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願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係,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受讓後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不得終止合同。如有違約要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發包單位(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_________元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_________元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爲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蓋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蓋章):____
代表:____
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轉讓協議8
甲方:云溪鄉原石角山村身份證號碼:
乙方:云溪鄉云溪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擁有土地的使用經營權和收益,雙方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方將其承包的,云溪鄉原石角山村,土地名荒塘,面積合計(大寫)平米,轉讓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三、轉讓期限爲永久,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青苗補助款、轉讓款金額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支持、配合乙方開展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如有違反,應對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法享有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優惠政策與服務。
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享用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乙方的農業生產經營依法受保護,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可開展爲提高土地生產能力和設施建設,應獲得合同以外中止的
經濟補償。
六、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見證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
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於新城辦金州村二組,東至趙廣英西至山牆2.6m處,西至去上墳路路邊,南至墳路路邊,北至村級硬化路邊,(面積約爲:0.806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爲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爲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爲:貳拾捌萬元(¥:280000.00)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幣壹拾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致,具備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10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xx區,集體土地證號爲:xxxx,土地使用權人:xx,使用權面積爲xx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xx,東至xx,南至xx,北至xx路。(注:該宗土地是由xx轉讓給xx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xx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爲人民幣xx元整(¥:xx.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爲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複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1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接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合理開發利用土地,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甲方將現某某地的老屋基土地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具體地點見附圖)。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轉讓老屋基土地所有權,老屋基上的土和石頭以及之前種的.菜都歸乙方所有,乙方買下老屋基土地的所有權及老屋基上的所有東西共計多少元整(¥:331000.00元)。
二、甲方必須負責爲乙方辦理好土地使用權證,否則,甲方應無條件地退還土地轉讓費,並賠償乙方由此而產生的直、間接損失。
三、乙方在使用土地的過程中,甲方和甲方的任何親戚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乙方使用土地。如對乙方一切的土地使用權構成侵犯,且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土地,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並退還乙方購地款貳萬壹仟元整。
四、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土地轉讓有關介紹信或辦理用地手續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以後遇國家徵用乙方用地,國家徵地的一切賠償款歸乙方所有。乙方購買甲方土地所有權發生的一切糾紛全權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由甲方承擔一切糾紛費用。
五、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貳萬壹仟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在場人(簽字):
土地轉讓協議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擁有土地的使用經營權和收益,雙方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方將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_,土地名荒塘,面積合計(大寫)_________平米,轉讓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三、轉讓期限爲______,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青苗補助款、轉讓款金額______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支持、配合乙方開展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如有違反,應對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法享有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優惠政策與服務。
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享用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乙方的農業生產經營依法受保護,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可開展爲提高土地生產能力和設施建設,應獲得合同以外中止的經濟補償。
六、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見證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土地轉讓協議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______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1、轉讓土地四至
東至______爲界,西至______爲界南致______爲界,北至______爲界。
2、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爲______畝。
3、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______計算,共計______元整,作爲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4、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6、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7、其他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xx至x公路西側x江旁。東至公路;x溝至x華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爲1。2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
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爲:陸萬陸仟元整。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xx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xx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簽訂日期:
土地轉讓協議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