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銷售代理合同彙編5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銷售代理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銷售代理合同彙編5篇

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公司食品產品代理。

一、基本條件約定

1、甲方基本條件

甲方應具備合法的食品產品生產條件和與之相適應的產品生產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爲乙方提供貨合法有效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證明覆印文件。

2、乙方基本條件

乙方應對甲方產品品牌有足夠的瞭解和認可度,且在合同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品牌產品,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真實有效地客戶信息和銷售情況的數據報表。

二、乙方所選擇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與銷售基數約定

1、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爲______省______市(區)______鄉鎮的地區中,乙方在下列銷售渠道內自主註明“√”符號的銷售渠道如下:

□土特產專賣店□機關單位禮品市場□超市□商鋪批發市場□學校□農貿市場□車站□旅遊市場□賓館□一般餐館□其他

2、銷售基數:依據乙方所選擇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結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銷售基數,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基數總額爲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合同金額單位:萬元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

1、甲方儘量保證在乙方所屬銷售區域中選定的銷售渠道內部不出現甲方其它代理商經營甲方產品的行爲發生,如一旦出現,甲方應積極給予協調。

2、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實的甲方產品銷售增值稅發票,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24小時內及時發貨,並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產品或者貼牌產品。

4、乙方所屬代理區域內的未來潛在客戶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棄的銷售渠道內客戶,在甲方爲委派他人銷售的前提下,原則上由乙方經營管理,但乙方在經營時必須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撤銷乙方對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業務的經營權。

5、乙方如不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產品銷售在本合同約定銷售區域外的業務,已經發現,甲方有權按其銷售價款金額的30%給予乙方經濟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收回貨物。

6、甲方對乙方實行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現金、支票、電匯、銀行匯票等多種方式。但乙方對旺季暢銷量大的產品需在提貨15天前通知甲方備貨,如甲方因供電、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貨物暫缺,乙方應當給予諒解。

7、因原材料價格或者生產原因,甲方需對出廠價格上調或者下調時,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給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運輸、儲存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損害、經濟損失和賠償事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乙方在自行提貨時,應當面清點產品數量和檢查產品質量,乙方提貨離開倉庫或者配送人員離開倉庫,甲方不再對產品的非質量問題和數量缺失負責。

10、乙方在接到貨物的5天內發現甲方產品有批次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無條件負責退換。

11、乙方由於滯銷原因所導致的貨物積壓和由於包裝原因影響正常銷售的產品,甲方允許乙方在產品質量完好和且在保質期內的前提下退換貨,但由此產生的生產費用和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維護保證金和返點獎勵與處罰

1、爲確保甲方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不發生品牌信譽損害和銷售網絡安全損害,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是按本合同約定銷售基數總額的10%向甲方繳納______萬元的合同維護保證金(以甲方財務室收款出示收據爲準)。

2、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之日後15天內將本金全額返還給乙方,並同時按年息10%標準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3、甲方承諾付給乙方的返點獎勵與處罰。

(1)獎勵: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在本合同約定期內完成銷售基數的,甲方按銷售基數總額的1%給予乙方現金返點獎勵;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在本合同約定期內超額完成銷售基數的,甲方在對銷售基數總額內的按1%給予現金返點獎勵同時,對超過基數的數量部分按2%給予現金返點獎勵。

(2)處罰:對在本合同期滿之日,仍不能完成約定銷售基數的甲方在不給予乙方返點獎勵的同時,對未完成銷售基數總額的部分按1%標準在合同維護保證金中扣除;對因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重背離本合同約定或者因採取消極、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內完不成本合同約定銷售基數總額50%的甲方在對乙方未完成部分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期內,對於乙方經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開展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業務,可用有償轉讓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繼續保留,但在續訂下一年代理合同時,乙方應無條件將所保留的銷售渠道業務按標準計入乙方年度銷售基數。

2、對於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代理權之前,他人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取得的業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明確告知,乙方對此應予諒解。

3、對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業務,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進行,但甲方應在確定另委派他人進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代理權利。

4、甲方有義務主動幫助乙方協調客情關係,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優化的銷售方案,享有對乙方經營行爲的監督指導權。

5、乙方有義務主動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銷售網絡安全,有義務向甲方及時反饋市場綜合信息和客情動態,有義務嚴守甲方產品的內部價格、銷售計劃、銷售數量等商業祕密。如因泄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和信譽損害(含無形資產)的法律責任。

6、本合同有效期從月合同期滿,雙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條款或者續訂合作合同,同等條件下,甲方給予乙方優先代理權。

7、因乙方違約中途中止合同,雙方應將本合同約定費用及貨款在15天內結清,乙方所繳納的合同維護保證金在扣除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處罰後,甲方應將其剩餘的本金部分一併退還給乙方。如因甲方違約原因中途中止合同,雙方在15日內結清合同約定費用及貨款同時,甲方還應將乙方所繳納的合同維護保證金及其按年息20%標準計息的補償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六、附則

1、甲乙雙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書面形式且手續齊全的補充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均可作爲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內無塗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單位存檔備查,自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代理合同 篇2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任

茲甲方委任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地區________________之代理商。

二、法律關係

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於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並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爲甲方的代表,僱員或合夥人。雙方明確和理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範圍

爲了便於工作,_________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乙方,乙方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_________備查

  四、提貨方式

乙方指定貨物的交運方式,甲方負責代理交運手續,乙方在提貨後,一切有關保險、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發貨

1.乙方在確定進貨明細目錄後,提前_________天將進貨計劃以書面形式傳真給甲方。如甲方沒在此期限間得到乙方的進貨計劃,將不保證這次發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貨時,須雙方另行協商。

2.由_________發貨到乙方要求運往所在地的運費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貨

1.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退貨、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2.從甲方轉倉庫或乙方所指倉庫及乙方所在地發出的貨物,因途中運輸引起損壞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產品滯銷,可退貨,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佣金

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後,將按發票淨售價付給乙方______%的佣金。爲了結算方便,佣金每_____月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佣金退還甲方。

2.計算基礎:上述“發票淨售價”係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後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爲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八、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乙方自理:

1.由________________指定的時間內對________________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訊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________________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九、甲方的責任

1.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2.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轉介客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繫。

4.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儘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5.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後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6.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並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後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爲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十、乙方的責任

1.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並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2.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3.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於_______元。以後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5.“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後方爲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6.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7.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8.利害衝突: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作爲其他_________的代表而損害_________的利益。乙方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回求_________之意見;乙方擔保,未經_________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_________商業利益的情報。

十一、終止

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

3.如發生違反本協議有關商標使用或註冊的情況;

4.如發生本協議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十二、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註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關於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協議並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十三、轉讓

要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四、分包代理人

乙方事先經甲方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乙方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十五、語言

本協議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爲正式文本。

  十六、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銷售代理合同 篇3

本自行車區域銷售代理合同由下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訂立: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自行車區域銷售代理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授乙方爲____地區____彈力自行車銷售代理。

第二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該地區的進貨及出庫壟斷權,甲方不得在該地區投入該產品。如甲方在該地區誤投產品一經發現將由甲方全部買回,以確保乙方利益。

第三條 產品實行全國統一價。返利計算方法:年銷售量達到____輛以上,按每輛車返利____元。年銷量達到____輛以上,按每輛車返利____元。

第四條 甲方完全保證產品的質量,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不允許跨區域銷售。周邊縣,市如需跨區域銷售者,需經甲方同意,協調運作。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將根據串貨數量予以每輛____元的罰款,乙方並將剩餘貨物買回。

第六條 根據市場距離遠近,乙方每輛自行車的批發價格允許在出廠價基礎上加價____元以內,不允許乙方隨意加價銷售,否則將處以所加價格的____倍罰款。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____個月以內建立本地區銷售網絡,並將零售商有關資料(地址、店名,聯繫電話)上報公司,以便共同協調管理市場。

第八條 爲了利於產品推廣,乙方負責該地區市場開發,甲方予以支持。爲儘快佔領該市場共同努力。

第九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的維修保養技術培訓和諮詢,並協助乙方負責授權銷售區域內產品售後服務工作,乙方應對售後服務結果進行負責。乙方須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公正,合理,認真地爲消費者服務,並妥善處理消費者的諮詢,投訴事宜。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的定單要求(款式、顏色、數量,時間)生產,發貨,如有異議,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免發生誤會。貨物到達乙方後,乙方應該對貨開箱檢查外觀是否完整。

第十一條 雙方以現款,電匯,銀行匯票方式進行結算。結算全額貨款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對乙方供貨,辦理運輸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保密

一方對因自行車代理銷售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八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銷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 項目(以下稱本項目)委託乙方進行銷售代理及商業招商。合同具體內容及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有關的重要概念定義

1. 甲方:係指 有限公司,甲方爲本項目的合法開發商,具有組織項目開發及銷售的全權。

2. 乙方:係指 有限公司,乙方在合同期間爲本項目提供獨家銷售代理、商業招商服務。

3. 本項目係指位於 ,佔地面積爲 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實際規劃批准面積爲準)的房地產項目。委託乙方銷售代理的面積 平方米,委託乙方商業招商服務的面積 平方米。

4. 正式開盤日期:甲方取得項目預售許可證之後,由甲方書面確定並在第一張廣告中公佈的正式對外公開銷售日期。

5. 預開盤日期:甲方對外接受預定、收取訂金之日。

6. 宣傳中對外稱謂:

開發商: 有限公司

全程營銷: 有限公司

第二條:合作原則

1. 平等、誠實、信用原則:

甲方對乙方專業知識及運作方式予以尊重,在甲乙雙方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的原則下籤定本合同,並在本項目合作中嚴格遵守合同各項條款。

2. 整合營銷原則:

乙方發揮其自身公司多個專業部門整合優勢,將對本項目的前期市場定位、功能規劃、營銷策劃、獨家銷售代理、廣告策劃、公關活動與宣傳策劃顧問、商業部分招商等多板塊服務加以整合,並貫穿本項目各期的全程,在前期階段、預開盤階段、開盤階段、強銷階段、持續階段進行銷售代理、商業招商服務。

3. 捆綁合作原則: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招商代理服務費分爲貳部分:(ⅰ)銷售代理佣金;(ⅱ)招商代理佣金。

4. 書面作業原則:

甲乙雙方的工作聯繫均通過書面形式呈交,並獲得對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視爲工作完成;本項目甲方固定的傳真號碼爲 ,本項目乙方固定的傳真號碼爲 ,合同期間如有約定號碼發生變化的情況,號碼修改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條:委託內容

1. 項目銷售代理(商業部分、酒店部分、公寓寫字樓部分)

2. 項目招商代理(商業部分)

以上內容具體參見附件。

第四條:本項目的合同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作爲本項目獨家銷售代理、招商代理合作單位。本合同自合同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項目進度延期時,如有需要,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甲方權責

1.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等,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開盤日前,甲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資料(《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樓盤銷售百問》、對外《委託銷售代理證明》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資料真實並承擔上述資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方負責工程進度及施工質量。

3. 甲方提供本項目開發、建設、銷售等合法證明(複印件)給乙方,並對所提供文件和證書的真實性及法律效力負責。

4. 甲方書面提供本項目開發的詳細時間表以及房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等一系列本項目硬件設施及軟件配套情況,並承擔因工程逾期交房或因甲方其他原因而導致購房者退房或索賠所引起的乙方的相應損失。

5. 甲方負責辦理按揭手續及審覈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等。

6. 本項目購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收取,甲方開具正式收據或發票給購房者。

7. 甲方負責財務、出納、合同登記、銀行按揭送審等工作。

8. 本案銷售現場甲方派出財務、出納、合同登記、按揭送審及保安保潔等相應工作人員。

9. 甲方承擔銷售現場甲方人員的工資、獎金,承擔現場售樓處及裝修費、空調機、音響、電話機、傳真機、複印機、飲水機、辦公桌椅、合同文本等及樣板房裝修、裝飾等一切硬件費用。

10. 甲方承擔模型、效果圖、傢俱配置圖、三維動畫等對外宣傳所用的製作費用和各類宣傳資料(包括項目vi應用、樓書、海報、單片、房型冊等)的製作印刷等費用,承擔禮品製作及各類公關活動、促銷活動以及廣告媒介宣傳費用等相關費用。甲方承擔本項目的整體營銷宣傳費用,費用預算控制在總銷售金額的2%左右,根據項目的實際推進情況,雙方可協商調整具體的廣告宣傳費用。乙方在

此費用範圍內制定合理的廣告計劃並經甲方確認,在實施廣告投放計劃過程中,由甲方直接或委託乙方發佈,費用由甲方確認同意並支付予第三方。

11. 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專業性建議,並對銷售提供切實的工程保證和後勤配合;甲方充分利用媒體等方面的資源,配合乙方開展廣告發布及宣傳推廣活動。

12.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策劃、創意、設計、製作等有關的一切項目材料,並在條件許可的前提下,組織乙方與甲方的協作單位進行研討,以便乙方充分了解本項目的實質內涵,有利於乙方更好地制定營銷戰略與策略。

13. 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時間計劃對乙方提交的報告、計劃、設計方案等進行審覈和認可,甲方應明確表述其對乙方提交營銷活動計劃的修改意見。

14. 在合同期內,甲方授權 負責本項目營銷策劃與乙方接口相關工作。由 代表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各工作方案進行審覈和確認,其簽字具有甲方公司法人代表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報酬,包括銷售代理服務費、獎金等相關費用。若逾期支付,則按拖欠金額每日1‰的標準追加滯納金,甲方履行完付款義務後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

16.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招商、銷售或委託第三方代理,否則甲方仍需按該部分之招商面積或金額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17.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並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爲做出處罰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銷售及策劃人員進行更換。

18.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專案小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體營銷策略、房號銷控方案建議、價格方案建議、各類促銷方案等須經甲方同意雙方會籤後方可實施。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價格方案建議確定本項目最終價目表和營銷方式。

19.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瞭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告知甲方。

20.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

21. 甲方有權對購房客戶給予折扣優惠,甲方享有對違約客戶的定金沒收權。

2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

23. 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終止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方應按此套房屋的全額的 1%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用。

24. 甲方以自己或朋友的名義購買房屋,計入乙方銷售額,佣金按銷售額的 1% 支付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責

1. 在合同期內,乙方成立專門的 項目組爲甲方進行銷售代理及招商代理服務。項目組由乙方公司北京總部和駐太谷相關人員組成,由 擔任項目總負責人,由 爲乙方常駐甲方代表。項目組成員如有變動,乙方及時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2. 項目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雙方形成項目例會制度,乙方派項目專案小組相關成員參加例會,例會的召開原則上每兩週一次。

3. 乙方在合同期間爲甲方提供前述“第三條”所述的內容,實施完成甲方認可的工作內容。

4. 乙方代理本項目的銷售代理及招商代理工作,乙方於銷售各階段工作前兩週提交該部分推廣方案給甲方;乙方負責組建、培訓專業的項目招商、銷售隊伍;制定項目招商、銷售方案;項目銷售現場採用乙方業務模式,乙方負責項目的招商、銷售進度和編制項目的銷控表;乙方負責項目的客戶資料統計工作,並負責項目的銷(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的簽訂。

5. 乙方每階段工作的報告、計劃、設計方案、銷售計劃內容須經甲方審覈,並按雙方認同的審覈意見進行修改,最終以甲方簽字認可後付諸實施。

6. 乙方有義務爲甲方所提供的有關項目的準確的銷售額數據及其他相關資料和文件保守祕密。

7. 乙方應根據甲方宣傳、銷售、工程進度及宣傳進度的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策劃方案,否則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改進服務或更換人員,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8. 乙方應每週定期向甲方通報現場招商、銷售狀況,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溝通。

9. 乙方承擔乙方現場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及現場銷售的辦公文具耗材、現場水電費、電話費以及甲方提供的銷售現場設備的日常維修保全費用。

10.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做好本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宣傳資料的製作工作。

11. 乙方積極加入到甲方產品規劃設計工作過程中,力求產品設計方案的創新性和市場結合性。

12. 在合同期內,乙方委派專案經理 負責本項目營銷代理與甲方接口相關工作。

13. 在各期招商、銷售過程中,乙方須在提交簽約客戶合同同時提交簽約客戶的基本資料給甲方。

14. 本合同簽訂後,在甲方初步確定項目的設計規劃方案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關於本項目策劃宣傳包裝方案。

15. 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及房地產經

紀機構資質證書的複印件,並保證上述資料真實有效。

16. 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確認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改變計劃,任意放盤,不得對甲方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任何修改。

17. 乙方不得以低於甲方認可的價格銷售本項目,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18. 乙方需委派經驗豐富、並具有相應資歷的項目經理負責本項目的銷售執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換項目經理,乙方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員工辭職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項目經理不能勝任項目的銷售工作或產生重大工作失誤,甲方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乙方應予以滿足。

19.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實的宣傳和銷售。售樓過程中如有因乙方對客戶的誤導、欺騙等行爲引起的法律訴訟或索賠要求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負責處理有關的糾紛或訴訟。

20.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銷售代理業務,應盡職盡責爲甲方服務,乙方的營銷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可中止合同。

2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雙方確認的推廣銷售資料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提供給本項目合作單位以外的第三方。

22. 乙方負責本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佣金、社會保險及相應的福利(重要活動期間,臨時招募的支援人員的每日報酬除外);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的乙方人員個人銷售通訊費用;負責承擔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費用;負責除簽約電腦以外的工作電腦、除打印合同以外的打印機、傳真機、碎紙機的購置及維護費用。

23.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位以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作爲結算代理費的依據。若因甲方保留房號、工程進度變化、推遲入夥、面積超標、工程質量等其它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或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於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乙方正常收取該部分代理費。

第七條:營銷代理費結算及支付

合作期間,乙方提供上述服務,獲取相應的營銷代理費,雙方確定乙方營銷代理費(r),分爲貳部分:銷售代理佣金(a)及招商代理佣金(b)。收取的費用和方式如下:r = a + b

銷售代理佣金(a)

1. 乙方銷售代理佣金費用的提取與銷售業績直接掛鉤,按照雙方約定的佣金提成比例進行銷售提成。甲乙雙方共同確定:銷售代理佣金於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當月起每月結算和提取。

2. 關於退房/退定:在發生購房者退房/退定的情況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違約金收入的50%作爲銷售佣金的補償,不再收取其它費用;如果未執行到違約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補償。

3. 甲方達成團購客戶的結算處理:

1)甲方達成關係客戶或團購客戶界定:指通過甲方關係確定的客戶以及確定的一次性團體銷售、租賃等,套數在1套以上及其他一次性成交額在1000萬以上。

2)甲方達成團購客戶的結算:團購部分的業績計入乙方的當期考覈目標,銷售提成則按銷售額1.5%結算給乙方。

4. 甲方保留物業:甲方保留單位不超過本項目可銷售建築面積的 %(或 套單位),保留單位用於關係客戶或自用,甲方出具書面的《保留單位房號表》。甲方保留單位計入/不計入乙方委託面積,計入/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乙方不收取保留單位的代理費,乙方只收取保留單位銷售總金額0.1%(或者每套單位收取人民幣 元)的服務費,如因實際情況保留單位的售出部分超過可銷售總建築面積的 %( 套單位),超出部分按本合同約定計付代理費。該保留單位不列入/列入《委託代理房號明細表》。

5. 甲方關係客戶:未經乙方接待登記,直接與甲方洽談,或甲方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人員協助介紹的客戶,若乙方接待後才提出是甲方關係客戶的,仍視作乙方客戶。甲方關係客戶須經甲方總經理( )簽字確認,甲方在對外發布的市場價格基礎上額外給予其折扣優惠,該部分售出單位計入乙方委託面積並按對外發布的市場價格計入乙方銷售業績。

6. 在代理銷售期限內,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成交物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該套成交物業計入乙方銷售成交面積,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還甲方,該套物業由乙方再行銷售,成交物業不再計入乙方銷售面積和結算代理佣金;

7. 由於客戶原因導致的成交物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甲方已收取客戶違約金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還甲方(若已計入銷售成交面積的,則做相應扣減),該套物業由乙方再行銷售並結算代理費,重新成交物業計入乙方銷售成交面積。

8. 如乙方的原因導致的成交物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該套成交物業不計入乙方銷售成交面積(若已計入銷售成交面積的,則做相應扣減),且從退房當月代理服務費結算中扣除該套房已結的代理服務費。該套物業由乙方

再行銷售並結算代理費,重新成交物業計入乙方銷售成交面積。

招商代理佣金(b)

1. 乙方招商代理佣金費用的提取與招商業績直接掛鉤,按照雙方約定的佣金提成比例進行提成。甲乙雙方共同確定:招商代理佣金於本項目正式招商當月起每月結算和提取。

營銷代理服務費用結算及支付

1. 本項目乙方完成銷售,獲得銷售代理服務費的界定條件爲:購房者簽署預售合同並支付首期房價款,且預售合同在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後,即可視爲乙方成功銷售。

2. 本項目銷售代理佣金自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當月起每月按月結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該月的成交明細表及銷售代理服務費請款單,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審覈無誤後簽字確認並一次性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相應發票。

3. 銷售代理的考覈約定:

(1)佣金標準

代理費率(固定費率):本項目乙方的代理費率固定爲:____ %,

即代理費=售出單位累計合同總金額×固定代理費率。

4. 銷售代理獎勵佣金:在銷售物業的銷售價格超過雙方約定的售價時,甲方應將超額部分的50%作爲獎勵佣金支付給乙方;

5. 本項目乙方完成銷售招商,獲得銷售招商代理服務費的界定條件爲:租賃者簽署租賃合同並支付全額租賃款後,即可視爲乙方成功銷售招商。

6. 本項目銷售招商代理佣金自本項目正式招商當月起每月按月結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該月的成交明細表及招商代理服務費請款單,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審覈無誤後簽字確認並一次性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相應發票。

7. 乙方計劃的銷售招商進度計算(招商進度以實際成功招商的面積計算爲準)

8. 招商代理的考覈約定:

(1)佣金標準

以正式招商日起的五個月爲時限,乙方實際完成計劃招商率達到或超過80%的,佣金標準按照一年招商租金的____天計算提取;乙方完成計劃招商率達不到80%的,佣金標準按上述完成標準之80%提取;

(2)佣金支付

正式招商後,時間未達到三個月的,甲方每月以實際招商部分一年租金的60天的80%的比例向乙方預結代理佣金;時間達到三個月時,按上述佣金標準確定的比例,甲乙雙方進行補足清結;三個月以後,甲方每月以實際收款按上述佣金標準確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3)招商進度

乙方應在該項目結構封頂之日起每個_____月完成總招商面積的____%,自結構封頂之日起 ____個月內完成的總招商建築面積不低於總招商建築面積的____%。總體招商時間初步確定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9. 招商獎勵佣金

如果通過乙方的工作,項目首年實收租金超過預定的首年總體租金,甲方將首年超出部分租金的50%作爲招商獎勵佣金獎勵給乙方。

計算公式如下:

(甲方與商家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的首年的總年租金(元/年)-預定首年年租金(元/年)*50%

支付方式:招商獎勵佣金在乙方完成預定招商目標時支付。

10.如甲方項目於 年 月開盤,在乙方如約代理銷售本項目的前提下,乙方免除全部上述營銷顧問服務費,甲方已經支付的營銷顧問服務費,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從應結算的代理費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過當月支付代理費總額的10% ;

11、如甲方不能於_____年_____月開盤,延期開盤在_____個月以內的,在乙方如約代理銷售本項目的前提下,乙方將已收取的總營銷顧問費用的一半返還甲方;延期開盤超過_____個月的,乙方不再返還甲方已收取的營銷顧問費用。

第八條:招商、銷售及《預售(買賣)合同》界定

1. 約定的招商銷售期內甲乙雙方現場銷售人員的所有成功招商、銷售,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 甲方提供乙方本項目預售(買賣)用《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及租賃合同的標準文本及修改文本。

3.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及租賃合同的標準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狀況,則必須書面知會甲方,甲方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乙方以明確的書面答覆,否則視爲甲方認可。

第九條:知識產權

1.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方案及/或其他建議、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傳閱、引用、複製和發佈報告中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甲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 乙方應向甲方單獨進行工作彙報,任何工作彙報均謝絕以下第三方在場: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房地產顧問公司、房地產策劃公司等其它同行業、同性質公司。

第十條:保密義務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5年內應嚴格保守對

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迴避原則

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意遵守行業內競爭項目迴避原則,不能接受本合同代理項目規定範圍四至內的定位相近及形成競爭關係的樓盤(已推出或即將推出市場)的任何形式合作或代理委託。規定範圍四至: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未按上述條款執行各項事項均視爲違約。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在結清所發生的款項外,違約方須支付守約方人民幣 ____萬元,作爲違約金。

2. 本合同簽定後,如發生爭議,雙方可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區的法院提請訴訟。

3. 不論何種情況下,若乙方未能代理銷售本項目,甲方應足額支付全部策劃顧問諮詢服務費,並向支付人民幣100萬元的違約金。

4、在乙方代理銷售的過程中,因爲乙方原因(如未經甲方同意對客戶作不實承諾,誇大事實等行爲)導致客戶與甲方發生糾紛,產生經濟賠償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不可抗力而影響有關條款履行的不視爲違約。

6. 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或其他原因導致本項目產權方變更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甲方應向新委託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應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移和債權債務關係等事宜另行簽訂協議,甲方不構成根本違約。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並無法避免的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2. 自合同生效以後,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策劃及銷售代理工作且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3. 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完成其應盡義務或無能力繼續履約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令任何一方遭受損失的,對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解除合同時,需提前15日或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於通知發出之日起15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5. 乙方如欲終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除法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終止事由外,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不得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

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1.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 簽約日期

銷售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電 話: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擁有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在 擁有的店面,(店面編號: ),銷售面積共計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否則視同乙方代理銷售。乙方有權獲得合同中約定的中介費。

4、甲方與買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協議後,因甲方違約導致房地產買賣交易無法完成,甲方應承擔乙方的中介費。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委託價格

1、該房產委託乙方銷售價格爲______ _ ___,交易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與甲方無關(包括中介費),由乙方自己行解決。

2、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 %內。

第五條 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

1、乙方的中介費爲甲方規定銷售價格超出的部分。

2、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費:

甲方與買方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中介費。甲方在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應不遲於3天將中介費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險單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4)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銷售房產的有關宣傳資料;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銷售的房產、環境及情況;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房產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