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篇一: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物流業務需要,委託乙方昆明大千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貨物香菸的運輸送達。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安全、保質、及時、高效的送達的目的地給收貨單位,乙方承諾所從事的運輸經營業務具備相關的合法經營及運輸資質。

二、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限期爲五年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止以簽字蓋章知日起全同生效,合同期滿前3個月,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訂運輸合同,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甲方雙方應當從新簽訂運輸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運輸方式爲公路運輸,運輸費用按照乙方實際承運的貨物的重量計算,甲方每個月6號出單(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運輸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根據乙方當月實際完成的運輸單數給予結80%的運輸費用,剩餘的20%的運輸費用甲方暫扣二個月,作爲風險保證金,待二個月期滿後,已完成並結算的運輸單無貨損、財損及其它糾紛,甲方支付任何其保險費用(包括不限於乙方轉運、卸貨、配送、人工費等費用)。

四、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的《貨物明細單據》、《貨物提單》,覈實兩張單據跟實際運貨物無誤後,將運貨物按照託運單位和甲方的要求運送給收貨單位。乙方應當保證收貨單位如實地在相關單據上簽收,乙方在結算運輸費用時應當出具收貨單位已簽收的相關單據到甲方處進行結算運費。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如發出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或其它可能影響貨物運輸時間的情況應立即通知甲方,否則乙方除承擔相關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五、貨物起運點:昆明市區範圍內(根據貨物存放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貨物到達地: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及實際的收貨單位。

六、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的通知貨物單據,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收貨後及時、安全的安排運送貨物。除甲方特別要求貨物運送期限外,乙方應當在正常、合理的期限內如實發行貨物義務。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爲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和單位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委託運輸工具)人員所支付的運費差額、甲方因違約給貨主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期內在貨物運輸過程中,運送貨物的人員、車輛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派出的運輸和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如發事故或因乙方車輛和人員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相關物損、財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發貨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承運貨物價值證明文件向乙方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人及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九、甲方的責任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單位,或需取消運輸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或取消貨運的要求,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有權調整相關費用,但在目的地及其所轄區內再增加任何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導致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單位時,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在乙方提交相關結算單據後,在結算日及時支付相應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是相應費用爲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單位和指定的地方。

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或《發貨單》後,應根據通知或《發貨單》的聯繫方式及要求到供貨單位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結合《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與實際不符同,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爲甲方運輸協議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向甲方或託運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或送貨員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或送貨員絕對不可以司客戶發生爭執,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報告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發貨單》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的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貨物及時保管。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違約金爲貨物值的30%,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發貨單》,作爲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託運單位提供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及產地提供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單位聯繫電話、地址在誤,應當必須及時甲方聯繫導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如發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單位的,乙方必須將情況如實告知甲方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單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的過期到達,超過甲方或收貨單位所要求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乙方需承擔由此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如(地震、紅水、漓石流、橋樑、道路斷裂、火災、盜竊、)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派專人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或損失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後延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甲方的運輸業務,甲方視爲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以補協議形式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物流運輸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產品

二、發運地點:貴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倉庫至貨物達到地

三、貨物到達地及運費標準:

1、以上運費標準隨0#柴油的漲跌上下浮動,0#柴油目前價格7.39元/升,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內的,運費標準不變;若浮動幅度在.5%-10%,實際調整價格雙方根據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運價變動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通過書面的調價協商函給以確認。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確認客戶的月供計劃後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車輛。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發運計劃。

3、負責協調裝卸工安排裝車。

4、負責現場指導裝車和聯合點數工作.

5、提供有關發運單據。

6、裝車過程中嚴重破損的產品更換包裝、補足數量後裝車。

乙方責任:

1、及時按甲方計劃派車,若因車輛未及時到位的按200元/車次處罰。

2、確保車輛衛生,結構、設施符合裝運啤酒瓶、玻璃瓶的條件。

3、司機在裝車過程中必須做好監督裝載工作。

4、確保運輸質量,做好所送貨客戶對送貨單(運費結算聯)的蓋章簽收工作。

5、嚴格按照送貨單據上註明的客戶及送貨地址及時送達貨物,若因駕駛員結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配合客戶做好卸車工作,派人到卸貨方及時協調卸貨,並對運輸破損進行現場監督確認。

7、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有關本業務獲知的甲方客戶的信息和業務的祕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或泄密,本條的不公開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乙方若違反規定時,應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上的一切損失。

9、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如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貨物發運後乙方必須做好卸貨跟蹤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及臺班費乙方自行承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超過4天以上的部分臺班費甲方自行承擔。

五、風險責任:

1、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納150000.00元保證金,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爲,則本合同到期後將押金餘額歸還乙方。

2、一旦標的物裝車完畢,風險責任就此轉移由乙方獨立承擔;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標的物的損毀,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開具虛假的運輸發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需根據甲方損失的金額賠償甲方。

4、若末按送貨單據指定地址送達貨物,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六、索賠:

1、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損毀,由乙方按照甲方銷售價格賠償給客戶,否則,按照甲方銷售價格從運費中扣除補償給客戶。

2、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監督上卸貨過程,嚴格控制裝卸破損,如裝卸運輸破損1.8%以下的由甲方承擔,l.8-2.8%以內的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超過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運費採取月結,乙方在結算運費時需提供送貨單的運費結算聯和運輸發票,送貨單必須有客戶方面的簽字及蓋章。同時必須有乙方司機簽字。付款方式爲電泄。

八、其他規定:

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應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標的物損失時。乙方應 儘快將甲方的損失減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解決。當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對方發生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以書面通知,請求對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債務,並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營業執照被吊銷時:(2)、受到第三者的強制執行或受到與此相當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爲的執行時;(3)、對方的社會信譽受到損害時;(4)、申請破產、申請解散、被批准解散時。(5)無實際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時。(6)聯繫三次以上出現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合同條款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三:運輸合同補充

甲方:

乙方:

根據貴州燃二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運輸要求,現甲乙雙方由個體經營進行聯營,已與公司簽訂了物流運輸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該合同的的前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

經雙方協商,特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甲方負責對聯運進行管理,負責與公司接洽協調,乙方每月每個車交納管理費200元整(拉不拉都要交,不交的從押金扣)。

二、乙方承擔運輸稅費。

三、乙方每運輸一車貨物返回後次日必須持回單交甲方,統一與公司覈對。

四、運費採取月結,由公司統一支付給甲方後,一週內轉給乙方。

五、與公司合同規定的運距運價,雲南方向運費由甲方結算。

六、特殊地方特殊處理。

七、承運方對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毀損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遵守與公司物流全員規定,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

2、服從甲方運輸派遣。

①見車排隊,在公司門衛處登記有效,駕駛員協同門衛管理(中途離場視爲未排隊,必須重新登記排隊)。

②憑甲方派車單進場裝車,遵守公司管理規定。

③乙方如有事,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已排隊並開出派車單,乙方稱有事或選擇運輸線路的行爲,每次給予600元罰款(當場罰款歸公),並落空到無車輛的上一輪的最後一位。

④車輛已經排隊,司機應提前到廠等候,不到或離開現場不能按時進廠裝車造成秩序混亂和延誤裝卸工人裝車的,作落空處理,並給予500元罰款(當場罰款歸公)。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方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