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物權法》屬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指定的法律;《物業管理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根據法的等級效力,行政法規必須服從法律,包括立法的原則和條文; 物業管理本身是一種主體平等的委託合同關係,而非上下級的行政管理關係。以下是小編帶來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希望對你有幫助。

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1

甲 方(業主大會):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物業名稱: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重慶市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他: 。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

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 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採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 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

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 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元/m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轉 載於: 在 點 網)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

2、

3、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2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

  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

甲方: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公園路19號18-5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爲維護本小區內的交通秩序,規範車庫車輛的停放,確保業主車輛的安全。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車位業主資料及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2、制定本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及危害車庫設施、設備的行爲;

4、根據本合同收取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規範車庫停車,制止亂停亂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6、配合車位產權人之間,與第三方之間的相關關係的協調;

7、經授權積極配合對車庫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停放車輛信息:車位產權人自有車輛,及租賃車位使用人如實申報車輛信息,填寫車輛信息卡。如有變動,及時向管理處變更。

2、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車庫內所有設施設備歸全體車位所有人所有,愛護設施設備。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依據本合同按時繳納車位物業服務費;

5、配合物業公司對車庫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車庫物業管理服務

1、車庫衛生整潔,引導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運行使用正常,確保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範;

3、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

4、消防設施配置的日常管理,運行正常,可隨時啓用,消防通道確保暢通,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庫實行24小時監控和不定時巡查值班制度;

6、實行一卡一車,無停車卡車輛禁止進入;

7、承擔車庫設施設備單次單項200元以內的日常維修費用;

第三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爲

1、禁止佔用他人車位,按規範停車,不得對他人車位使用造成阻礙,不得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

2、限止超高超寬車輛進入車庫;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內停放;

5、禁止將車位改作他用;

6、嚴禁在車庫動火;

7、禁止在車內存放現金、貴重物品;

第四條: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停車管理物業服務費: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個月10前到物業管理處繳納;

第五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繳物業管理費。

2、甲方違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違規收費,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不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擔滯納金。

4、乙方停放車輛後必須鎖好車輛,帶離車內財物,並檢查車輛狀態,由於滴、漏、電路等車輛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車輛毀損,以及第三人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爲維護業主、公衆的切身利益,在不可/fanwen/1578/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採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同本物業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期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主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參見陳文主編:《房地產開發經營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

四 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 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 ;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

所、 ;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

運、 ;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並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並公佈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

2. ;

3.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託期限暫定爲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2.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3.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並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並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7.保證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於 .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於 .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爲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 ;

(2) .

1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4.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5.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6. .

第二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3.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理。

6.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7.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最遲於每年 月之前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0.負責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11.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 .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 年組織實施清洗外牆 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牆、走廊樓梯等每 年粉飾 次;公共防盜門每 年刷新 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 運行;水泵、發電機等設備 日檢查 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 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 ;室內外排水 ; 沙井 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 標準清掃 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 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4) .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 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 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 個, 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 小時;停電不超過 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 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 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

3.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 〔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 。

4.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 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8.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 〔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四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車 庫: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車: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車: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 、 、 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 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由於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相牴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木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