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轉讓合同集錦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公司轉讓合同集錦8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鑑於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爲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爲________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爲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當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爲: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爲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

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爲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本頁爲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峯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於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後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萬元(600萬元)。

(5)20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後,甲方應於10日內停止生產,並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後,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爲20x年11月25日至20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爲20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後,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後,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築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某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某某公司20%的股份共________元出資額,以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大寫: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二、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某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某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某某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三、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爲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四、費用承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的全部費用,按規定由甲、乙雙方承擔。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____________公司股東代表大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__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後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爲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爲:乙方爲30%,丙方則爲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爲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爲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爲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爲共同轉讓方與作爲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爲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爲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爲準)。

4.項目範圍

本項目之四至範圍爲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爲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爲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爲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爲項目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爲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爲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爲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爲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爲項目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爲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爲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爲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爲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爲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並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爲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爲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爲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爲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爲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爲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爲)並辦妥項目轉開發並轉項於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爲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爲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後,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爲項目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爲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爲,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爲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爲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爲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爲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爲,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營業執照: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乙方): 營業執照: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大寫: ),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 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二、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 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 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三、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爲 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四、費用承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的全部費用,按規定由甲、乙雙方承擔。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公司股東代表大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

受讓方:

鑑於甲方轉讓(下簡稱公司),甲、乙雙方已於20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簽訂“公司轉讓協議”,甲、乙雙方實際履行了有關公司的交接工作。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收購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公司轉讓的價格爲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 元)人民幣。轉讓手續包含:公司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勞務分包資質(水暖電分包)、安全生產許可證。待甲方將上述手續辦理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將餘款80000元支付給甲方(20xx年11月23日已預付甲方20xx0元)。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公司所發生的一切 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債權及債務已全部結清。 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因甲方前期通過00000入圍保證金,如該項保證金退還至法人代表更名後,乙方收到款後三個工作日轉給甲方。

第四條 雙方依法各自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稅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因各自的債務問題而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違約方應及時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總價款的5%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在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進行補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以下附件爲此合同必要組成部分:

1、雙方簽訂《公司轉讓協議》;

2、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4、稅務登記證;

5、勞務分包資質;

6、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最終收購合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

證件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證件號碼:

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鉑金美容會所(以下簡稱鉑金會所)於20xx年9月13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鉑金會所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願意將其在鉑金會所的全部財產,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文件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

甲方以人民幣二十八萬八千元的價格將其在鉑金會所的全部財產,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轉讓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

乙方於簽約之日付定金兩萬,剩餘尾款二十六萬八千於20xx年2月11日前付清。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鉑金美容的全部財產上,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之日前,鉑金會所所有刷卡收入歸甲方所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所有刷卡收入歸乙方所有,所有開支由乙方支出,包括房租水電管理費,員工工資。鉑金會所在轉讓之前的會員刷卡項目,由乙方繼續履行服務義務。

五,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挪動鉑金會所內所有固定財產及產品,所有財產產品經乙方盤點如數歸乙方所有。

六,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甲方承擔轉讓前的法律責任,乙方承擔轉讓後的全部財產,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並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七,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照協議書的規定、適應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乙方單方面違約,應付甲方定金兩倍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依法處理。 九,轉讓後經營範圍涉及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當自辦理經營者變更登記後,依法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交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20xx年2月8日籤於深圳市

公司轉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鑑於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爲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爲________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爲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爲: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爲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

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爲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本頁爲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