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爲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規定,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結果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第八條 乙方如果爲新調入人員,其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經甲方同意後,可以轉讓給甲方,甲方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保證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而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乙方應予以提供。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後,均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二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

第十條 本協議所指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爲公衆所知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各種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對本人履行職務掌握的甲方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研製進展情況、技術數據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業祕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觸或掌握的其他商業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術、管理人員詢問、瞭解其掌握的商業祕密。

第十三條 乙方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爲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將自己掌握的技術資料、相關文件帶離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以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性信息爲止。

第十六條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爲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後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十七條 乙方保證與甲方終止勞動關係(包括員工被公司辭退、本人辭職等情況)後二年內不到與甲方處於競爭狀態的公司,擔任與在甲方期間所承擔工作同種類的工作。如乙方履約,甲方應在乙方離職二年後,給與其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違約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身份證號: )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二章中的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保證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除外條款: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行國家公務,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間爲聘用期間。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 第二十二條 乙方辭職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交接事宜後方可離職。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爲《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勞動合同書》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2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

爲了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維護會展業秩序,推動會展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____________

2.展會地址:____________

3.展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參展項目知識產權情況審查

1.乙方應當合法參展,並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乙方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攜帶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參展;參展項目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標註。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點(以下簡稱“投訴點”)有權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第三條投訴與處理

1.甲方應當進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宣傳。

2.甲方應當公佈甲方或者投訴點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或在展會場館的醒目位置公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舉報投訴電話。

3.乙方認爲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或者投訴點投訴,也可以請求甲方出具參展的相關事實證明。

4.甲方或者投訴點應當立即受理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利害關係人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並在受理後24小時內將相關投訴材料送達被投訴人。

5.乙方在收到投訴材料副本或者複印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答辯,出示權利證明,並配合甲方或者投訴點對涉嫌侵權參展項目進行查驗和取證。

6.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甲方或者投訴點可進行調解。

7.必要時甲方可以將有關投訴、舉報材料移交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諾

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就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知識產權行爲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侵權處理請求,且僅要求乙方停止在本屆展會中侵權行爲的,乙方承諾接受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侵權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遮蓋等處理措施;乙方拒不採取措施的,甲方或者投訴點可以予以撤展。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責令乙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爲;

(3)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4)乙方不答辯或者不能作出有效舉證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遮蓋或者撤展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撤出侵權參展項目、採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的;

(2)撤出侵權參展項目、採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出參展項目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乙方因惡意投訴而給其他參展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爲保護乙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乙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所稱“知識產權”包括:企業名稱和標識、企業形象識別系統、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版權、計算機軟件和企業商業祕密等。

2、甲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或乙方所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3、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無權繼續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許可甲方使用其“知識產權”,雙方應另行簽訂許可協議。許可使用的,甲方只能限於其自身使用,甲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並只能用於合同規定的範圍。

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轉讓“知識產權”的,雙方另行簽訂轉讓協議。

5、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源代碼、企業商業祕密等),無論是否許可甲方繼續使用,甲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披露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乙方知識產權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乙方還將要求追究甲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爲確保在討論、設計和加工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知識產權不泄露,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涉及保密的內容:

1.所需加工的圖紙信息;

2.相互往來的傳真,電子郵件;

3.加工過程中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內容和加工要求,雙方協商一致方可加工;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U盤等)向乙方提供圖紙時,需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用於甲方的產品。

2.乙方對從甲方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乙方爲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項目完成後,所有相關圖紙資料,加工的報廢品,樣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給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與甲方產品有關的資料與實物。

5.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

6.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四、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託設計乙方廠房及辦公樓現場視頻監控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對廠房及辦公樓的現場視頻監控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方案經甲方中標後,乙方選擇使用。

爲保護甲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甲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甲方爲乙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二、所稱“知識產權”包括: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及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

三、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哈爾濱智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標後,如甲方未中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爲其設計的方案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提供有償使用和設計費人民幣 。

四、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如乙方在招標過程中或招標後將甲方的方案泄露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五、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無權繼續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作爲自有知識產權使用。

六、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中標後乙方只能限於其自身使用,乙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並只能用於合同規定的範圍。

七、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等),乙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上報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組織涉密人員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

九、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甲方還將要求追究乙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一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委託設計乙方廠房及辦公樓現場視頻監控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對廠房及辦公樓的現場視頻監控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方案經甲方中標後,乙方選擇使用。

爲保護甲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甲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甲方爲乙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

2、所稱“知識產權”包括: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及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

3、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哈爾濱智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標後,如甲方未中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爲其設計的方案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提供有償使用和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

6、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中標後乙方只能限於其自身使用,乙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並只能用於合同規定的範圍。

8、乙方組織涉密人員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

9、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甲方還將要求追究乙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7

甲方:xxxxxxxx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爲甲方提供有償服務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爲了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識產權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規定,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爲甲方提供攝影器材有償租賃服務期間,參與並配合甲方拍攝製作業務項目製作過程中完成拍攝製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資料。

第二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影像製作設備中所有由甲方組織拍攝並製作的影像素材內容產權歸甲方及甲方的項目客戶所有。

第三條 甲方完成項目製作過程中的`拍攝任務後,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組織拍攝製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資料。甲方確認影像素材完好無損後,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刪除其攝影器材內所有甲方組織拍攝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條 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轉存甲方組織拍攝的影像素材資料。不得私自將甲方組織拍攝的影像素材資料內容以任何形式轉讓與第三方使用。

第五條 甲方有償使用乙方的攝影器材,使用完畢後須依照租賃合同支付租賃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違約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所籤的《攝影器材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攝影器材租賃合同》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書8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

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