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場租賃合同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場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貨場租賃合同

貨場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貨場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貨場的面積

乙方承甲方貨場位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到期,

如需繼續租賃,價格隨行就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貨場的用途

本合同項貨場用途爲_________,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需改變現狀,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並對合同進行重新修訂。

第四條、甲方現有貨場的設施(三間房屋,竹木棚,水泥地面,鍋爐,一檔線),乙方不得自行處理和破壞。如需改善,需經甲方同意,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租金支付爲_________方式,自協議簽完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條、如遇國家徵收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乙雙方按合同各自的責任劃分,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經濟糾紛和財產上的分割。

第七條、甲方負責地方上的糾紛調解,(注:不含政府行爲的措施和行動)

第八條、甲乙雙方明確責任後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場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貨場租賃給乙方使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貨場的範圍、面積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貨場,否則賠償當年租金十倍的違約金。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當年剩餘租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租金及水、電費

1、該貨場年租賃金爲_________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合同簽訂時首付半年,本着先交租金後使用的方式支付。

2、水、電費收費標準按國家收費標準收取。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貨物在貨場的數量、安全。

2、甲方必須保證其出租權,並保障乙方的租賃範圍及經營不受任何第三人的權屬主張和非法干涉。涉及第三方的糾紛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第五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場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貨場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貨場的面積

乙方承甲方貨場位於 ,面積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如需繼續租賃,價格隨行就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貨場的用途

本合同項貨場用途爲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需改變現狀,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並對合同進行重新修訂。

第四條、甲方現有貨場的設施(三間房屋,竹木棚,水泥地面,鍋爐,一檔線),乙方不得自行處理和破壞。如需改善,需經甲方同意,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租金支付爲 方式,自協議簽完之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如遇國家徵收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乙雙方按合同各自的責任劃分,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經濟糾紛和財產上的分割。

第七條、甲方負責地方上的糾紛調解,(注:不含政府行爲的措施和行動)

第八條、甲乙雙方明確責任後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場租賃合同4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及貨場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座落與牟平區武寧鎮北嶺村,建築面積約平方米,貨場約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五年)

三、租金每年(大寫)_________元。(五年內租金保持不變)

四、租金交易方式:_________。

五、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衛生費。

六、甲方必須保障乙方貨場道路暢通。

七、甲方允許乙方按租賃房屋的用途進行裝修,但不得危及租賃房屋的安全性,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合同期內,乙方如需轉租,經甲方同意,轉租差價歸甲方所有。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在貨場內搞其他建築。如需建設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十、有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按約定交付租金。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將房屋轉租他人。

3、乙方在出租房內進行違法活動。

4、影響周圍鄰居正常生活和工作環境

十一、房屋及貨場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個月預訂下年承租合同,如不簽訂合同,視爲期滿終止合同。

十二、因市政、集體建設需要拆除或改建所租房屋和貨場,甲方需把乙方所交剩餘租金退還。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場租賃合同5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在南寧市銀海大道和玉洞大道交匯處的、廣西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市場的貨場、鋪面租賃給乙方從事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租賃貨場、鋪面的位置、面積、用途

(一)乙方承租甲方自編號爲 的貨場(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

(二)乙方承租甲方自編號爲 的鋪面,面積爲 平方米。

(三)乙方承租的貨場、鋪面用途爲 .若需要辦理相關經營手續的,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支持。辦理手續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本協議租賃的貨場、鋪面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五)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起租日自 年 月 日起,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每三年計爲一個租期,共分四個租期(即首期、次期、三期和尾期)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租金按 預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首期租金,租金單價:貨場爲 元/月。㎡,鋪面爲 元/月。㎡;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次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標準爲基數,增長 %;三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標準爲基數,增長

%;尾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標準爲基數,增長 %.

(二)租金支付爲 方式;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前,以後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月 日前支付。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支付的,最遲不能拖欠30天,否則,從寬展期限屆滿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三)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租金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發票。

第四條 其他費用

(一)水、電費按實際使用收取。

(二)水、電費收費標準按國家收費標準及適當損耗率收取。

(三)水、電費按月交納,每月 日前交清上月水電費。

(四)因租賃經營而必需的清潔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需甲方代理則乙方每年須向甲方交繳清潔費用 元/年,並於每年元月 日前交清。

第五條保證金

(一)經雙方約定,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正式起租後,該保證金即充抵租賃首期第 個月租金。

(二)水、電費押金 元。

第六條裝修、改建和供水、供電及增容

(一)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對租賃鋪面物進行裝修、改建或在貨場修建建築物,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或建設設計方案;如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如乙方的裝修、改建、建設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體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物主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需要報建的應由乙方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建,甲方有義務協助;改建、裝修和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負責將水電管線接裝到乙方租用的貨場、鋪面邊上,貨場、鋪面內水電管線安裝及安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同意乙方總用電量限額爲 KW,乙方因業務需要對供電進行增容的,增容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供電增容所需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甲方負責在 年 月 日前將貨場場地平整至公共通道路面水平,並負責建好擋土牆,乙方對此負責出資 元費用。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環保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二)按約定爲乙方提供貨場、鋪面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三)爲乙方提供場地、鋪面有關產權等方面的證明材料,爲乙方辦理證照提供協助。

(四)不得非法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併爲乙方的依法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五)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

(六)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負責市場內甲方的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貨場、鋪面)的管理及外部的維修保養,負責公共水、電等設備、管道、線路及設施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負責對市場內公共場所的清潔管理、保安管理、消防管理,負責對市場內各種公共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七)甲方必須保證其出租權,並保障乙方的租賃及經營(包括乙方在貨場內建設的所有建築)不受任何第三人的權屬主張和非法干涉,否則,甲方必須退回所收租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三)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五)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六)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七)乙方對租用的場地只有使用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其他租戶交換場地。

(八)乙方可在主幹通道兩側即東B4東與CI之間、東D7和南G1之間設立長 米寬 米的廣告牌,亦可在租賃物的主體位置設立廣告牌,有關廣告手續乙方自負,甲方予以協助。

(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和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對本身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部責任,乙方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生產安全和防火、防盜、防爆工作,若遇突發事件要按有關規定處理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爲便於開展經營,乙方有權在租賃場地四周建立圍場。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並經甲方催促二次(含二次)仍不支付租金的。

(二)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自身義務的,甲方應減收、免收相應租金;同時乙方可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履行義務或者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導致的乙方直接損失和必然的間接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三)雙方協議解除協議

任何一方不能無故解除合同;乙方因虧損確實無法繼續經營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同時需按本協議約定保證金數額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根本性違約或無故解除合同,導致乙方無法經營的,甲方須退回全部所收租金和保證金,導致的乙方直接損失和必然的間接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貨場、鋪面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或退回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一)租賃期屆滿,甲方繼續出租的,乙方有優先續租權,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前30日之前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第十二條 轉租

乙方有權視經營情況,整體或部分轉租抑或分租。

第十三條 租賃貨場、鋪面的交還

(一)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一週內將乙方的機器、機械設備、工具、鋼結構建築物等可移動物品搬遷完畢;將租賃的貨場、鋪面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清理乾淨,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對乙方生產經營過程中投資裝修、改建或新建的不可拆除或拆除將損壞其價值的添置物,歸屬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折價補償給乙方。

(二)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未按照約定歸還租賃物的,甲方有權採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租用期間,國家徵用租賃土地的,除基於甲方鋪面建築和配套設施固有產權而產生的相關補償外,其他對租用者的所有補償一概歸乙方所有。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一)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保證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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