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方):乙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爲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爲:、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爲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籤(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爲準。

5.2、結算方法爲:每月25日爲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覈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樣本·2

貨物託運單

託運單位: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包裝式樣件數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重量(公斤)託運總噸位

每件最重件實重噸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人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貼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光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職責,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狀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能夠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狀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職責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武漢鐵塔廠 (委託方)

乙方:谷城通達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爲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爲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運輸計劃貨物運輸合同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並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覈定的重量爲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範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託方的運輸時間;

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並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託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於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3) 甲方負責安排託運貨物的裝卸,並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承運通知後,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2)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並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3) 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信息)反饋給甲方;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爲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爲賠償;

7)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乾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爲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覈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後,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佈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武漢鐵塔廠 乙方:谷城通達物流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XXXX

承運人:XXXX

託運人詳細地址:XXXXXX

收貨人詳細地址:XXXXXX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XXXX(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XXXX

貨物的到達地點:XXXX

四、貨物承運日期:XXXX

貨物運輸期限:XXXX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XXXX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XXXX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XXXX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XXXX

九、託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XXXX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XXXX

十一、違約責任:XXXX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單位存查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格型號包裝狀況數量重量體積體積貨物價值備註

二、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 收貨人自提 □

五、運輸費用

每立方價每公斤價送達時限送達地

六、運輸雜費: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八、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污染由乙方按貨物出廠價向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完好無損,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任何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安全責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不承擔違約的責任,按成本價賠償甲方損失。

十五、甲方每次發貨應實提供下列資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貨物名稱、數量、立方數或重量數、收貨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

十六、其他約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爲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的責任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十五天爲限(以郵戳日期爲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過失;

5.其它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險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十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細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貨物 噸。

二、裝貨地點: ,卸貨地點: 。

三、每噸運價爲 。

四、乙方船舶在規定 天內到達指定裝貨碼頭。

五、裝卸貨物時間按國家規定爲二十四小時,但考慮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裝卸貨物時間(其中:裝貨 天,卸貨 天,最多不超過 天,如超過時間由甲方另行承擔延擱費(雨天、機械故障、停電除外),每天每噸 。

六、甲方要保證航道水深、裝卸碼頭無故障,橋樑高度及其它故障設施,由於航道、橋樑障礙等,所運貨物不能運到指定地點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七、如因運輸人爲造成產品質量潮溼、黴變等由乙方負責。

八、交貨方式:裝貨碼頭定噸位,損耗 %。

九、運費結算方式:卸完後 ; 卸一半。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向託運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