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承包合同彙總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土地承包合同彙總9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塊,詳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爲;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64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20xx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將後五年承包費金額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爲,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 (受讓方)

地址:地址: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tudi)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tudi)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承包方) (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

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x年x月x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礎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流轉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承包期限爲13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聯繫方式:13890848481日止。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承包,按土地類別,第畝遞增5%,爲期10年(20xx年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計價: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600元(田:2.5元/畝,地:13畝300元/畝,荒坡:5.5畝100元/畝)。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畝600元收費。

(二)承包費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於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幣(年度)承包費,且遞增20xx年後5%(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乙方預支付2年的承包費到鳳山鄉黑塔村或居委會,作爲承包風險抵押金。

3、其他:從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幣。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爲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4、甲方於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已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期滿前2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滿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終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將土地進行復耕並恢復原狀。如在合同未滿期間,甲方造成乙方投資的一切損失經濟,由甲方負責賠償。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年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將位於下馬家村二社西山坡頂耕地(旱地)4.5畝承包給乙方。

二、 合同期限從20xx年6月16日起到20xx年6月16日止。共25年。

三、 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1300元,計每年5850元,於每年9月前一次性結清當年的承包費用。若不能按時結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 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 此標的土地若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由甲方全權處理矛盾糾紛。

六、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不能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不得毀壞。

七、 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省 市 縣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爲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租金。

1、現金或轉賬(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時間爲: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及時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協議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7、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協議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則可辦理。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元(整)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簽訂地點: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爲促進果品生產,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加集體和個人經濟收入,根據上級文件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土地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土地的基本情況

二、甲方將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交納數量和時間:

承包費每畝 元,於每年 12 月 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技術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標準和檢查制度,並及時督促乙方按標準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對故意損壞果樹,不按果樹部門技術要求操作管理,及改變用途(如種地、建廠等),甲方有權依法收歸集體重新發包。

3、甲方協同有關部門每年不定期對土地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標準要求管理或變相毀壞土地的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按《森林法》的有關規定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施肥、澆水、打藥、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 5、甲方要根據乙方的要求積極組織新技術的學習培訓,爲乙方搞好果樹生產提供信息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按甲方的標準要求進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產量和質量。 2、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內可將土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包戶必須承擔原乙方承擔的一切義務。

3、乙方必須服從國家、集體建設項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等項目用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滿後,甲方如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六、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改變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如不按標準管理或故意損壞果樹,每損壞一棵賠償100元,並由乙方及時予以補植,如長期撂荒或改變用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預交承包費不予退讓。

3、合同期滿後,乙方每減少一棵結果果樹,賠償甲方100元,如達不到技術部門規定的果樹管理標準(如:保葉率80%以上,枝、幹病害率5%以內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報合同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管站存檔一份。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 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

承包方: 住所 :重慶市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

按照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爲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爲耕地和園地,共 塊,面積 畝。其中:田 塊,共 畝;土 塊,共 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30年,從 1998年 07月01日起,至20xx年06月30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爲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使用。

(二)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三)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准並制止實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將承包地流轉給第三方的,流轉合同書應予註明發包方的本項權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⑴ 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 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國家徵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五)集體建設佔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對發包方被佔用的承包地,發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補足。無法補足的,按現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餘承包年限折算成現金一次性給予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⑷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包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一份。

發包方(印章):發包方負責人:

承包方(農戶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xx 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