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賃合同的幾點注意問題

1、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賃關係的憑證。簽訂租約必須交驗房屋分配單位核發的“房屋分配通知單”或“換房協議書”,必須交驗本市居民正式戶口,立約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單”或“換房協議書的.姓名爲準。

簽訂租賃合同的幾點注意問題

2、房屋合同契約要按照統一規定的填寫方法填寫,不得擅自變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廚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協議的內容,要在租約的“附記”欄內填寫清楚,以免造成租賃糾紛。

3、在用戶進住房屋時,要會同用戶到房屋現場覈對房屋裝修設備,並向用戶點交。覈對點交無誤後,填寫“裝修設備保管單”。填寫方法要按照裝修設備登記說明的要求。用戶進住後自己又安裝的設備不計在內。

4、房管員爲了掌握住戶的基本情況,要建立“住戶人戶手冊”,反蚋房產租賃租住戶的其本情況。

5、房屋租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立約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訂協議。如雙方同意,也可以辦理公證。

6、起租日期按照進住的不同情況確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確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進住日期起租;調換房屋,訂租日期要銜接;新分配戶。根據分配批准辦理準住手續之日起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