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施工承包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承包合同 篇1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爲了完善企業內部承包經濟責任制,加強工程施工管理,明確雙方享有權利和承擔的民事責任義務。確保本工程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各條款的履行和全面完成,根據公司對承包經營責任制實施精神,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甲方將合同下述工程的施工任務下達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建設單位:三都縣大塘國際城號樓。
二.工程名稱:大塘國際城
三.工程地點:三都縣大塘
四.承包範圍:按圖紙施工
五.工程造價:按造價每平米900元計價(不含稅收),甲方按此作爲乙方承包計算依據,最後以竣工結算數量爲準。
六.施工工期:300天(按日曆計算)以開工令爲準
七.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國家現行驗收規範標準。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承包價款及支付辦法:按主體第一層完成後60%支付,以此類推。
十.除第五,九條以外,所有條款都以總合同執行。
1.乙方獨立覈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並按本工程結算總價向甲方交納管理費。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交納。(公司掛靠費1%由甲方承擔0.5%,乙方承擔0.5%)。
2.甲方預留乙方工程合同總造價3%作爲安全責任費,質量目標保證費以及會計資料檔案費。工程竣工交驗合格,未發生安全質量事故,質量體系運作資料,會計資料,竣工資料完善齊全,並按工程部規定格式裝訂成冊交給工程部後,甲方方能將預留的工程款項全部返還乙方。
3.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必須進入甲方賬戶,甲方扣除乙方應交納的費用及預留款後支付乙方。乙方全額承包,並負責承擔工程全部費用開支,保修款項按建設單位約定扣除。
4.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質量安全,工期,保修,違約等相關條款均適用於乙方,其造成的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按時將工程發生的成本費用提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爲本覈算。
十一.工程管理:
1.乙方必須在本承包合同簽訂後五日內到甲方工程部辦理開工報告及項目機構組建等相關手續。
2.乙方必須在本承包合同簽訂後五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遞交甲方工程部,並按規定程序進行方案審批,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直到工程完工時交工資料的整理,移交等。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相關管理人員及僱工需甲方備報案。
十二.工程安全及質量管理:
1.乙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按JGJ56-99標準執行並做好資料。
2.乙方必須在本承包合同簽訂五日內到甲方工程部簽訂安全合同,消防合同,乙方承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如何,都對由自己產生的安全,消防,質量等責任事故,承擔最終完全賠償責任。
3.乙方對本工程的質量管理必須按甲方及相關規定的質量管理體系運作並做好相關資料。
十三.甲方責任:
1.負責與建設單位完善工程施工合同,協助乙方辦理進場施工相關手續。
2.辦理承包工程的財務經濟往來,監督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款進入甲方指定賬戶,根據工程進度及質量情況審覈後撥付乙方。
3.審覈施工圖預算書,結算書及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4.甲方代表監督乙方施工進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及時對合同各項條款的履行情況。若發現問題,有權制止乙方並改正,直至責令停止施工或更換施工隊伍。
5.本合同簽訂之前期糾紛與乙方無關,如因前期糾紛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四.乙方責任:
1.執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本內部承包合同條款要求,若發生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負責編制施工圖預算,結算書及相關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整理完善工程交工資料,質量體系進行資料辦理工程結算及保修,回訪等工作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質量要求和國家驗收規範標準施工,按操作規程安全,文明作業。施工中若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及機械設備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4.服從甲方管理,按本承包合同條款規定及時到工程部,財務部及相關部門辦理有關工程承包手續,施工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每月25日向甲方工程部報送當月進度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6.乙方應嚴格審查所僱用民工身份及相關證件(如身份證,外出務工證,暫住證等),沒有上述證件者不宜僱用,並及時與僱用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送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後將合同書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備案。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由甲方承擔。
7.乙方應及時支付所僱民工工資,並且保證每月按時足額發放。若有拖欠情況發生,甲方將責令停止支付工程進度款,甲方有權以工程進度款優先支付民工工資。
8.乙方工地聘用甲方職工的應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辦理手續,並從聘用當日起足額上繳所聘人員社保基金。十五.違約責任:
1.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乙方承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如何,由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刑事民事賠償責任,由乙方全部賠償。
3.如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管理及乙方內部問題,造成資金鍊斷裂造成該工程停工三天,甲方有權將該工程收回。前期乙方所做的工程量不予計算,計價乙方無條件退場。
十六.本工程施工內部承包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年月日期: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及當地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達成共識,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4、建築規模:
5、工程造價:
6、質量等級:合格。
7、設計變更按甲方書面通知並經甲方代表簽字蓋章確認的變更通知爲準。
8、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條 施工準備
1、工程所需鋼結構構件和部件製作,由乙方製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負責供應。
2、安裝所需設備,包括吊機生產車等由乙方解決。
3、場地包括人員日常生活所需場地和安放場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條 雙方主要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現場條件,協調現場情況,爲乙方正常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督促檢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技術及安全生產。
(3)安排指定現場的施工人員的生活區位置。
(4)統一審覈工程預決算和竣工結算。
2、乙方的責任
(1)確保本協議規定的質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進場前七天內,向甲方呈報項目部組織人員名單。
(3)進場後七天內,編制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實施。
(4)及時向甲方報送工程計劃、統計、技術、質量、安全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5)如安裝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頓、直到達到合格要求爲準,由此造成的全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規定時間內,乙方未能及時返工整改,甲方有權指出乙方出場、停止安裝,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 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 天,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日爲準。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期安排詳見甲方審定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內進駐現場,並按照約定時間開工。
3、乙方施工的實際進度落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可向乙方發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員、機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後要加班加點按時完成施工計劃(加班時間不能超出市內作業時間標準)。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按照《鋼結構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鋼結構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達到合格。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等級,由乙方負責;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
3、在施工中,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及有關質量部門的檢查,監督和處理。
4、在規定的保修期內,由乙方無償進行維修。
5、乙方所承建項目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有關建築法律法規、施工規範、標準及地方文件進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檢查驗收中經評定爲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施工過程中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或監理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返工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每次1000~20000元處罰,如乙方返工後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施工中,爲確保工期、質量、安全,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機械,對危及生產安全的機械一律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現場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文明、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必須滿足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築工地所在地的建築工地文文明施工檢查評分細則執行。
3、施工期間必須注意安全生產,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遵守勞動用工條例,工地發生的任何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雙方同意按照
進行結算。
2、施工用水電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分包單位生活所用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產生費用乙方按實收取)。
第八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後,乙方人員進場,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約保證金 萬元。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開工時間內,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時開工,工期可以順延,在甲方具備工程開工條件時,本工程協議繼續有效。
3、合同履約保證金退還:工程施工至 退還履約保證金 %,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退還履約保證金 %。
第九條 付款方式
1、乙方墊資施工至 後,經甲方覈實確認工程量價款後15日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款 。
2、工程驗收合格後,付至工程總造價的 %。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指派有資質的專職工程覈算人員積極配合審計結算。結算時間爲2個月。工程結算審計2個月內完成。竣工資料移交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到工程決算款的 %;備案完成後付到工程決算款 %。
4、餘留工程款的 %爲保修款,按雙方保修協議支付,直至結清全部工程價款。
第八條 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裝飾方面的材料必須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並附合格證、實驗報告,經監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條例要求認可簽字蓋章後方能用於工程中。
第九條 付款違約條款
1、甲方不按合同書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長,工期相應順延。
2、 工程完工後,甲方不按合同書約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辦法,如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進行依法解決。
第十條 質量保修
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時內不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安排他人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不足之處有乙方補足。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協議後效後,某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單方終止協議、或單方原因造成對方終止協議的,應承擔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約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每天的違約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獎金 元。
3、乙方在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20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每天的違約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獎金 元。
第十二條 其他
1、在開工前雙方簽定鋼結構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負責按時清理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均爲合同的內容,均納入合同管理中。本協議條款與大合同有衝突的地方,以本協議條款爲準。
4、本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後自行作廢。
6、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處理,協商無果至當地仲裁委員會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工程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1)井數 (2)井徑
(3)井深 (4)開孔井徑
(5)承包方式:包輕工(含如下內容:鑽機具裝卸車、機械定位、開鑿井孔、下井管、填濾料、封閉料和固定料、下水泵、澆井、現場安全管理等)。
(6)工程總造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際井深結算。
四、工程質量及工期要求:
(1)出水量 噸/小時
(2)水質:附合當地同層水水質標準。
(3)含沙量:不得大於萬分之一(根據國家GBJ-13-66標準)。
(4)工期:正常情況下於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條 價格支付與結算
一、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生活費等其它費用。
二、施工結束以最終驗收合格日後七日內結清工程款。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分包人交付具備施工條件的場地。
2、確定井位、劃定施工區域,保證“水、電、路”三通。
3、負責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產、生活用水、用電、食宿等生活問題。
4、負責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驗收。
5、協調現場的工作關係,發現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共同協商解決。
6、及時配合乙方做好損毀機具的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零部件費用,損毀機具以舊換新。
7、及時提供井管、濾料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工地後應自覺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及有關技術要求,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做好勞動保護,確保施工安全。
4、加強現場管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甲方提供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它設施,做到文明施工。
5、分包人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如人爲損壞機具,人身傷害事故等,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要求保證工程質量,在保修期內因技術原因造成事故或成井質量問題,應無償負責修理或重鑿。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簽訂後即生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或變更設計等均應雙方協商,如單方違約,應向另一方賠償合同總額的20%違約金。
4、因甲方水、電或施工場地影響而造成停產窩工,甲方應支付乙方損失費420元/臺天。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施工,若因水文地質和特殊自然條件造成無成井,其損失費用 元/米,由甲方承擔。
2、施工期間,若遇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水井報廢時,經濟損失雙方各承擔50%。
3、不按合同規定拔付工程款,甲方每月按滯付款的1%加收滯納金。
第六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竣工驗收結清費用後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4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 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爲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乙方確保在xxxx年x月x日開工,於x月x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____合格____級。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5、工程質量。
⑴、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⑵、施工過程當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⑷、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6、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⑴、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⑵、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⑶、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⑷、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⑸、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15個月,養護標準達到《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試行)》,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7、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300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⑵、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xx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0、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 篇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設計範圍內的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牆幕牆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爲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範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爲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機關: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