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經營合同 篇1公司名稱: (最好是將雙方的詳細信息寫上)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着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某某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戶、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 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覈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戶名: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覈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 進行結算。
第七條 禁止行爲
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 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戶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 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2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覈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於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並依法納稅。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3合夥人:甲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乙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蛋糕房,總投資爲20萬元,甲出資10萬元,乙出資10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甲方50%、乙方50%。
第二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在合夥雙方所共同盈利的企業,所開設的分店(分公司)甲、乙雙方同樣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 甲乙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法人及開戶銀行爲甲方,甲乙雙方對合夥所經營產生的資金、資產和賬目有查閱權、監管權。
第四條 甲乙合夥任何事情需由雙方共同商討,得出決議後實施。不得私自做決定。甲 乙雙方任意一方私自做決定若出現重大損失,則由私自做決定的一方單獨承擔損失,並彌補另一方在此期間的損失。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第五條 他人如要入夥,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未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散夥。此合夥經營爲一輩子,可以不世襲。若一方提出散夥,視爲自動放棄股權。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合夥期間各自不得與任何人(尤其是自家親戚)再合開蛋糕房類的店鋪,包括茶館,西餐廳,酒吧等類似的休閒場所。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對任何人(尤其是本地人)做相關產品的技術指導。否則視爲放棄己方股權,並處以現有店鋪總價值一半的罰款。
第九條 甲乙雙方經營期間,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僱用自家親戚,不得將自家親戚安 排於店內工作。
第十條 甲乙雙方不得做故意損壞公司形象的事,如改變產品口味,致使味道變差。
第十一條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私吞公款,私自挪用公款,公款視爲合夥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資金、資產。不得趁進出貨吃回扣等。一旦發現視爲放棄己方股權。
第十二條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雙倍賠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都視爲自動無償放棄在合夥企業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任何一方不可參加違法活動,否則自行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與合夥企業無關。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任何一方不可私自以合夥企業爲名,借款、貸款,否則自行承擔責任,與合夥企業無關。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合夥所經營的分店、公司定於每月的18號查賬,盤點,結算,分紅。(分紅即爲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分店、公司每月在結算賬目後的贏利部分按股份份額支付給甲乙雙方。)
第十七條 甲方主要負責財務經濟、工資發放方面, 乙方主要負責人員管理及店鋪蛋糕房各類產品技術口味。甲方不得擅自動用公款,每月整理好淨利潤,按時分配。乙方人員變動、工資調整及新產品的研發等 需與甲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決定後共同實施。
本協議一式2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4合夥人甲 姓名: 合夥人乙 姓名: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政和縣聖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聖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爲政和縣南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夥人簽名(蓋章):
乙合夥人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 5 月 1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
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 、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 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 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合夥經營合同 篇6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溫飯盒保溫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爲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爲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爲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爲出資。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2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篇三:三方項目合作協議書範本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爲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
薪酬爲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