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大慶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付傢俬: )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租賃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
功能和屋內設施,更換設施需經甲方同意。
第四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爲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訂合同時
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反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後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五條:交租方式基本爲每月交一次,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每次交租爲當月 日前交納房租。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交付方式雙方約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條: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電
視管理費及衛生費均爲乙方負責。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如有需續租須提前三
十天與甲方協商。
3、合約中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於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續,不得借
故不交門匙,故意阻滯時間,若合同期終止滿五天,乙方物品仍未
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否則;甲方違約,甲方雙倍賠償租房押金給乙方;若乙方違約,甲
方有權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條: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乙方代理維修,如甲方不作維修,又
不委託乙方代理維修,所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則不需要承擔負責。
第八條: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內實施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
有關係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結構、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理、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如發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徵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
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乙方租房期滿遷出時,須雙方共同驗收房屋和設施正常使用情況無異議
後,乙方將所有大門及房門鑰匙如數交回給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
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大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二、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黑龍江房屋期限及租賃用途: 省大慶市新村開發區米蘭小鎮,商服爲B區8號。
甲方將商服租給乙方,租用期爲三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用該房屋僅作經營超市五金材料使用。
三、 租金繳納日期,免租期: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裝修免租期。以下租賃價格爲甲方淨收入,乙方支付給甲方租金中不包括房屋租賃稅,工商稅務等,各種稅種都由乙方承擔。交款以收條爲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 元 ,第一年交款日期爲 年 月 日。
2、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第二年交款日期爲 年 月 日。
3、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 第三年交款日期爲 年 月 號
4、乙方需將租金直接支付給甲方。
5、租用期間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物業費,水電費、衛生費、治安費、取暖費及政府部門繳納的一切費用等,至簽訂合同之日起由乙方負責繳費,乙方應按時繳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四、1、乙方需要按合同第三條規定日期每年及時繳納租金給甲方,若沒按時支付,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在此房屋內進行違法、非法的經營或活動,如發現有此類非法行爲,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以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申請大慶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移動電話:
大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一、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大慶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
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房屋建築
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2、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 元,交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並付租住期間資產押金 元,房屋到
期後退還給乙方。
三、租賃期間, 方負責每年的物業費、採暖費, 方負責因居住產生的水費、電費、
液化氣費、有線電視等費用!
四、租賃期間,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
拆除和房屋相連接部分的裝修,不得轉租及從事違法活動,如需轉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進行書
面協議,也可地本合同第八條體現。如因此產生刑事案件,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同,剩餘房款不退還。
房屋租用到期後無論是否租用,都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五、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引起火災、水災等事故、案件等,均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並承擔法律
責任,按損失情況,全額賠償給甲方。
六、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房屋出租期間,除發生不可抗因素外,不得中止協議,如需中止協議必須在前一個月
通知乙方
七、設備表數
1、乙方在租住期間應自覺愛護屋內設施,並按時交納水、電、氣等相關費用,簽定合同時,煤氣底數
爲: 電錶底數: 水錶底數:
2、甲方留在屋內設備有 : 。乙方應妥善使用,不得損壞,
如損壞押金 元不退還。
八、其它約定: 。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