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範本(精選7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範本(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範本(精選7篇)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菜地兩塊出租賃給乙方管理使用,租賃期限爲十年,每年租金爲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

二、甲方應負責保障乙方水、電、路的暢通,負責協調處理好養殖場周邊村民的關係,負責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產。

三、乙方負責現有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交納稅費。負責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租賃期屆滿,乙方負責將原有的設施及新添增的設施交給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並認真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費5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莊科村小組和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___,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3

甲方(租賃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場所:

二、 租賃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元/年,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調整協議租賃價格。

2、租賃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並保障乙方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甲方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甲方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甲方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項目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5)在協議期內若甲方因政府徵遷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終止的,甲方必須對乙方改造租賃場地費用進行全額賠償。

2、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 (發起人姓名)等村民委託,將 (流轉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經營項目名稱)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

本合同租賃土地爲 一帶,東至 爲界,南至 爲界,西至 爲界,北至 爲界。總面積爲 畝。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按田 元/畝,土 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土地租賃費,用人民幣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賃費,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據和賬號,轉帳支付給甲方。土地租賃費按實物支付,明確折價的時間和標準。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⑴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⑴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解用路,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⑵現有本宗土地上的雜木,劣雜果樹及附作物的處理辦法。

⑶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由主人在改土動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後若確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墳不能佔兩個檯面,所損失的 作價賠償,所佔土地面積按實減除租金。所有的.墳墓在燒香,管理時不得損害檯面,果樹,設施等,否則加數倍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義務。

⑴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出租費,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⑵乙方將承租的土地採用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的,應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除應由農戶個人直接享有的以外歸,明確歸誰。

2、承包期屆滿後,園內的建築物,設施,果樹處理辦法要寫清。

3、由於成熟季節的差異性,承包期屆滿最後一年,在 月 日前還未成熟,實行乙方繼續管護至當年果品成熟採收後爲止,是否計租金要明確。

4、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5、乙方違約,造成合同不履行時,或合同期滿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構建物(要明確怎樣處理 可由甲方處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及原承包農戶享受;附屬物,配套設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的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值款總額的20%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出租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鎮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區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鑑證單位及人員: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5

租賃位置:樑水鎮樑閘村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10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爲 年結,每 年 月 日交清。

三、租賃期合同 內年租金不變。

四、甲方租賃面積(本場圍牆以內包括圍牆及所有的廠房、所有的房間)。

五、合同期內合同面積以內廠房及設備歸乙方使用,除現有的樹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賃面積內另行他用。

六、保證電水供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廠房設施因自然老化損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的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生產可終止合同,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責任及賠償。廠房如損壞,乙方想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維修。合同期滿對廠房的正常損壞,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責任。

八、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付違約金2萬元,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九、有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另如有行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甲方的設施及場地面積歸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設備及養殖物歸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雙方及證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證人:

乙方證人: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出租方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方將自己 年 月 日 中約定的佔用 樹林 畝轉租給承租方種植金蟬使用,出租方收樹,承租方收金蟬。

二、承租方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年租金計 元,每年一交,最後到期全部清結。

四、出租方負責解決因承租方使用中出現的與當地村委和村民出現的矛盾。

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現搬遷、搞建築等不利於養殖物的生長或造成無法正常採收養殖物,造成損失由出租方協助協調上級或村委的補償事宜,最低每畝每年補償3000元。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會同相關單位解決或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村民用地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達成以下雞場租賃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 縣 鄉(鎮) 村委 行政村 所建的雞舍 棟,共計 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爲飼養肉雞所用(不準做生產加工和其他用)。

二、乙方以 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元。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不能將雞舍轉租給其他人,不能在雞舍牆壁上打洞,不能改變和破壞雞舍內建築設施。如果養雞需要,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則,視爲違約並賠償損失。

五、在租賃期間,甲方必需爲乙方提供一切安全措施,並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

六、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養雞生產中所必須的一切硬件設施。

七、乙方在養殖過程中,必需保護養雞設施,如有壎壞照價賠償。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甲方不能將雞舍租賃給其他人或作爲他用,否則視爲違約,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租賃合同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繼續租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據法律效益。

十一、附件同本協議一樣,同具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