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1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2甲方: 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爲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爲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 ,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爲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爲憑).
三、乙方保證用於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並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爲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後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爲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於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於借款到期日還款後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爲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於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後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爲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爲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淨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於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並支付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爲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塗改無效.
3.合同訂立後雙方認爲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爲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3甲方:烏魯木齊市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學歷:本科
委託代表人:年齡:26
性別:男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411024198403145517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1年,自20xx年10月1日生效,其中試用期1月,到20xx年10月1日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銷售部擔任銷售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工資=基本功工資+銷售提成,其中:基本工資爲1500元;銷售提成按銷售額度的千分之三計提。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稅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烏魯木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烏魯木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
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稅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爲: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烏魯木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烏魯木齊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烏魯木齊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蓋章: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4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於20 年7月13日簽訂了 東路一號土地聯合開發合同書,現乙方將聯合開發合同書開發權利轉讓於丙方,由丙方繼續開發,經甲乙丙三雙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項目用地位於聊城市 路東路一號,佔地面積 畝,爲企業改制國有出讓土地。
二、甲方以現地塊 畝除留存 畝自建經營辦公樓外,將剩餘的畝摺合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丙方開發。
在本合同簽訂後 月內,丙方支付給乙方出讓款 元;丙方負責爲甲方建造一棟商辦樓,約8000平方米,折款 萬元。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前,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負責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用途變更爲符合房地產開發的商住用地,並將土地過戶到丙方名下,因辦理上述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後 月內將上述手續辦理完畢。
本宗土地用途變更如需走招拍掛程序,由甲方負責辦理,因此所需要補交的出讓金和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在留存 畝地塊上所建商辦樓屬於甲方自建項目,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及規費減免事宜,不能減免的由丙方承擔。甲方承擔建設費用 萬元人民幣,從土地折價款中扣除,產權歸甲方所有。商辦樓具體設計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甲方負責協調本項目用地東側房改房的動遷工作,丙方按相關規定給與補償。甲方協調工作作爲本合作項目必需條件之一。
六、甲方爲丙方工程項目開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達到“七通一平”。甲方派專人配合丙方實施項目動遷工作。
七.丙方在本項目手續齊全並具備開工條件後立即開工。甲方員工集體購買住房時,丙方應給於優惠。
八、在本合同簽訂後 月內,甲方不能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及不能將本合同項下土地過戶到丙方名下,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應將因本合同收到的丙方款項退還丙方,從丙方付款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承擔利息。
九、甲乙丙三方如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在合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5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爲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務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一)房地產投資開發法律事務
1.創設房地產項目公司
(1)爲開發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協助開發商設立、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權;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爲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徵用土地,起草徵用土地的文件;
(3)參與徵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製作談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並起草有關法律文件;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係;
(6)協調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係,起草用地申請書,參與土地出讓金額的談判,幫助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土地使用證》;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係,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通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託拆遷單位,草擬、審覈委託拆遷協議等文件;
(2)協助制定拆遷政策,草擬拆遷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4)起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各類法律文件,協調開發商與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協助開發商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5)參與拆遷補償與安置的談判,起草審查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代理委託人進行仲裁、訴訟、行政裁決及協助強制拆遷;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文件,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文件,並向建設管
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爲項目儘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2)出具從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至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整體框架的法律意見書,其主要內容爲:
①提出有利於工程質量的意見;
②降低成本的建議;
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
⑤工程履約管理;
(3)參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工作小組,對可能中標的企業進行資格、資信審查,爲此進行必要的調查;
(4)起草、審覈招投標文件,監督招標工作程序;
(5)起草、參與簽訂建築承發包合同,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監督合同的按時履行;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7)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草各類法律文件,協助開發商協調好與供電、自來水、電話、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的關係;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項目融資
(1)向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法律建議,說明以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
(2)與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談判、草擬或審覈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審覈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業管理
(1)協助設立或選聘與小區服務相符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草、審查與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合同;
(2)起草、審覈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委託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4)協助開發商行使對公寓、小區的命名權、外牆和樓宇臺的廣告權,公共場地的改造權;
(5)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業主大會,建立業主委員會,構建、理順物業公司與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法律關係;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係。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准;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3)參與委託銷售事宜的談判,起草委託銷售合同,並調查、審覈銷售公司的資質、資信等情況;
(4)對銷售人員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銷售人員簽訂銷售合同;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文件,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爲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並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諮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文件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代理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1)提供有關房地產抵押、查封等相關法律政策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1.進行房地產開發人員、銷售人員、管理人員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2.及時向開發企業介紹新頒佈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並結合開發企業實際管理狀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3.爲開發企業提供《勞動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綜合性法律意見;
4.爲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諮詢和法律事務;
5.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廠規、廠紀、合同管理、稅收、勞動保險、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商標和廣告管理、資金信貸等管理制度;
6.參加合同和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承辦其它法律事務,如代理公證、商標註冊、調查資信等;
7.代理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於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
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爲《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合作真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爲法律服務小組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爲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應隨時告之乙方其房地產項目進展情況,並告知乙方其聯繫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等;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提出明確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
8.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於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其遭受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9.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策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1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證據認爲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爲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13.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14.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4.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5.乙方律師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8.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乙方律師要堅持以事實爲根據、法律爲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爲時,應當及時予以勸阻;
10.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託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11.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師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13.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14.乙方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收受委託人的財物;
15.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6.乙方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甲方與另一方爭議的權益;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7.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6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旬邑原底鑫源小區
地址:旬邑縣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區工程,規劃佔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佔40%股份、其餘股東各佔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 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 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50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7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爲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爲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並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爲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爲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爲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僞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爲,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爲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爲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爲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8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項目,並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本。爲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項目過程中對合作項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願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房地產開發保證合同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爲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餘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餘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9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清心園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
建築面積:約3萬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道、屋頂、外牆、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廓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樓內處消防設施設備。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院。
4、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6、公用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9、協助社區開展社會文化活動。
10、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
三、委託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費標準
1、委託管理期限爲叄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據建築面積大小按5至5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有關物管法規,及業主確認的業主公約和管理辦法。
(3)審定乙方擬訂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費用收支情況。
(4)檢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瞭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萬陸仟元,作爲開辦費。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如果小區業主大會正式選聘乙方進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門衛室各一間(產權歸屬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場地,出租費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銷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繳納200元管理服務費,銷售後,由業主向乙方繳納正常的物管費(甲方繳納該項費用最長不超過五個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委託接收管理項目內容。
(2)負責向業主或物業全用人告知並都督其對物業的使用規定,對違反法規和業主公約等行爲進行規勸、批評、警告、制止或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大、中型維修計劃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報告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5)對所受託管理的物業及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佔用、處理、抵押和改變用途。
五、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維護人員晝夜值班,保證正常、有效使用。出現故障及時處理。
2、公共環境:做到樓道及場地、通道每日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每日清運。
3、綠化:定期防治病蟲害,施肥、除草、修剪、澆水。
4、保安:24小時值班守衛。
5、保證所託管理區域內的秩序穩定,不準機動車或非機動車亂停放。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0%。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造成乙方經濟虧損的,甲方或當事人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達到管理標準不能正常使用物業的,甲方業主有權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繳管理服務費或要求雙方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3、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拒繳物管服務費的,乙方或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糾紛、問題,甲乙雙方應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自貢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由甲乙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