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彙總10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出租合同彙總10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縣醫藥**總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於 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商務部提出在全國農村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構建順暢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把現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農村,切實解決農民消費“不安全 ”、“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這項工程,已成爲國家“十一五”發展的專項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企業,計劃在**鎮開辦一座鄉級直營超市,服務於當地羣衆,需要租賃甲方所屬**醫藥**分公司院內空閒地,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於開辦鄉級直營超市的場地面積大約664平方米。同時

提供院內庫房兩棟*間,不作爲租賃標的物,無償由乙方使用**年。

2、進院大門及通道、水井、廁所雙方共用,維修費和衛生費,雙方共同承擔。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賃期限叄拾年:**************

2、其中有一棟庫房*間,因現在佔用,於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賃期無償順延一個月,依次類推。

3、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經營,應提前3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準於續租,費用可調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資,在該地方建設一座直營超市,且具有經營權和房產處置權。

四、租賃費及付費方式:

1、前**年每年租賃費爲*萬*仟*佰元,後*年每年租賃費爲*萬*仟元。

2、前**年的租賃費**萬元整,分兩次付清:合同簽訂後付*萬元,施工放線時付清餘款。

3、合同滿**年後,乙方再次付給甲方後*年的租賃費***萬元整。

五、幾項具體事宜:

1、甲方給乙方提供用電、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實際抄表數付費,價格按國家規定執行。

2、合同期限滿後,乙方若不能繼續經營所建超市,根據年折舊率5 %計算**年後的殘值協商處理給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間庫房,同時無條件歸還甲方。**年內,庫房如需維修,由乙方承擔,不能維修和繼續使用時,可提前歸還甲方。

4、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方便,協調外圍關係,確保乙方正常建築施工和經營。因建築施工引起的政府職能部門和當地村組收費,由甲方承擔。相關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所在地的鄉規民約,積極維護安全、穩定。

六、法律責任:

1、本協議不因雙方負責人的變更、不因企業改制而變更或終止及解除。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一份,乙方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 元,由乙方於每年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等價有償、協商一致的原則基礎上,現就荒山、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同意將自己家土地轉讓給乙方使用。年限爲50年,從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自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荒山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地,自家平面面積爲40畝,租金共計79800(大寫:柒萬玖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山名爲:涵洞山,土地坐落四至界限:第一塊地:東至陳德云爲界,西至陳學祥爲界,北至公路爲界,南至大河爲界。第二塊地:東至陳學祥爲界,西至陳蘋爲界,西北考上於肖志遠爲界。在租用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將自家荒山地轉租給乙方後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在協議期內乙方有權將該山該地進行抵押、轉讓給其他人。如遇國家徵用的給予補貼,由乙方享有,甲方無權干涉。

五、租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生產、生活在設施以及橡膠樹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該認真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不得中途違約和反悔,任何單方面不得變更、解除該協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並承擔賠償違約金(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100%計算)。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留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____年__月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爲了支持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xx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爲:年,從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爲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元(人民幣: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爲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爲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兌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戶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戶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戶和當地農戶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溫室大棚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經營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違約責任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1%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爲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抵押。

第三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面積,宗地位於*****區內。其位置及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爲5年,自20xx年日起至XX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用途以國土部門批准爲準。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乙方需要在該地塊上建造相關建築設施,需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第六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租金爲每年每畝**000元,年租金總額爲(大寫)*****(人民幣)。)

第七條 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清本年度的租金。

第八條 乙方如逾期不交或未全部付清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

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填土、平整及鋪場等工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三年,即20xx年至20xx年,甲方優惠乙方租金每年1.5萬元人民幣,作爲抵算乙方上述土地基礎工作的費用。

第十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經濟開發活動,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或集體重點建設,需要使用承租宗地土地的,甲乙雙方都應服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依照規定交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他項權利證書》,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宗地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宗地,須在距期滿前60日內向甲方提出,並報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承租手續。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件,與本合同同時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1:地名:________

2:面積:________畝(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

二、租賃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

用於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後,視爲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A、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B、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C、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七、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有經營自主權。

B、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C、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D、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範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________)元。

十、雙方若有爭議: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甲方)簽字:________

租賃方(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8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9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爲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國有土地 租賃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 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後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爲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後,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並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並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範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並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爲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並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牴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籤,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爲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乙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丙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土地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註冊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廠房、宿舍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名下位於 廠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框架廠房, 宿舍, 平方米辦公室(以下統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租賃物的各項情況已有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的租賃期限爲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廠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辦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廠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辦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標準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計付,直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2、租金按月結算,採用先交租金後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後乙方需在每月 號之前將下月的租金轉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四、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爲租賃保證金。甲方保證乙方用電 (即 安),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2、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按月結算。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當月水電使用度數後,按當地水電常規費用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電費用。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費的,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用水用電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逾期繳納水電費用累計超過30日或累計超過共 元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3、電梯使用維護和年檢的費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

4、租賃期間因使用該租賃物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和相關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續租和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應將廠房、宿舍交還給甲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60天前與甲方協商,並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轉租租賃物。

六、租賃物的改造與維修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建、裝修、加裝或改裝有關配套或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租賃物內電梯、水管、門窗的日常維護維修。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租賃物及相關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應保證租賃物內水管、門窗、消防器材、宿舍電器、廠房電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賃期間自行安裝水電設施、裝修等,租賃期滿後,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該租賃物時已確認租賃物的裝修標準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設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賃期滿後乙方退租離場前需按甲方原裝修標準修復相關設施,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除外但應確保相關設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自行負責對所聘工人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的購買。若出現勞資糾紛、事故、拖欠工人工資或保險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規,按相關規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裝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若租賃物內發生用電或火災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乙方負責安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標準對租憑物周邊進行綠化等相關建設或由甲方代理建設,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有違法經營並被有關部門認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違法相關規定,合同期滿乙方辦理退租手續並結清所有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後,憑保證金收據由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6、乙方須委託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廠區及宿舍進行統一的管理,乙方應於每月繳納物業管理費 另議 元

7、甲方提供的廠區及宿舍屬有償使用,道路屬公用。乙方如佔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徵得甲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他租戶的情況下與甲方協議有償使用,價錢另議。

8協議雙方按本協議項下通信地址發出的雙掛號或特快專遞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即視爲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爲未變更。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甲方知會仍不糾正或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收回租賃物,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相關稅費和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額和應付相關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或先行停電停水,逾期一個月或累計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或出現協議約定解除租賃關係情形,乙方應在出現上述情況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若乙方逾期不辦理退租手續並退場,則視爲乙方放棄其租賃物內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租賃物內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裝修、生產設備及辦公設備等一切物件。

4租賃期間乙方如無任何違法或違約行爲,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因特殊情況如政府要拆遷、徵用或租賃物改造需拆遷的除外,甲方並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租賃期間滿乙方沒有違約的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內優先考慮乙方繼續租賃。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爲未變更。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代表:

年 月 日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