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房屋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房屋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第42號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爲: ,每月租金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結算,由乙方在(月、季、半年、年)的前5日內足額交付甲方,逾期則視爲違約。

以上費用乙方應按要求及時付清須繳付甲方的費用,按雙方擬定支付方式執行。 第五條:押金作爲乙方違約的保證金,在簽訂合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租賃期滿時如無違約責任發生,有甲方一次退還,押金爲 元。

第六條:房屋修繕責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甲方負責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復費用。

第七條:續租的約定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乙方需要續租,須在租期屆滿前30天提出,並

經由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第八條:承租人無權轉租和出賣所承租房屋,如出現轉租或出賣行爲,由承租人和轉租接受人或房屋買受人共同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之約定給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一個月房租;

2、乙方逾期繳納房租,除補交欠租外,還必須以合同月租金的5%按日向甲方計付利息和違約金;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等;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第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因房屋拆遷、大修、改造等無法繼續使用的; 3、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附加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約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繫電話: 年月 日

乙方: 聯繫電話: 年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爲了明確出租方與承包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位於大亞灣西區上田村住宅樓二樓至八樓共七層,編號爲棟。包期爲 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時間爲承租期,到期後乙方如要續約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纔可續約。

二、租金價格在有效期內,租金爲年交,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正(¥ 元),租房保證金則爲人民幣 元正(¥元)。簽訂合同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性交清。

三、第二、第三年租金交付爲季度交,每季度 元(¥ 元),即爲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必須交付。每月的水電費則由乙方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到水、電營業所交清。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權,不退押金。一樓鋪位用電則由甲方按原電價計算交還乙方。

四、甲方經營期間強調聲明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規,不得經營違法行爲和轉租給來歷不明的無業閒人,證件不齊等。如果乙方自己經營不善不得轉給他人,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不然視之違約並收回樓房使用權,不退押金。

五、乙方經營期間如遇國家和主管部門徵收一切治安費、衛生費等,應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違約,否則後果自負。房屋租賃稅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經營期間不得以任何藉口向住戶一次性收取叄個月以上的租金和押金,否則屬違約行爲,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收回使用權,並沒收押金。

七、乙方應做到住戶實行身份證登記手續,如有發現違法行爲應立即配合房管部門或派出所舉報,如有發現不舉報者後果自負。

八、如乙方到期後不續租,乙方必須保持房屋固定物品不損壞和設備、燈具、閉路等齊全不損壞,交清水電各種費用後方可退還押金,

九、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居住地: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戶籍所在地:

因乙方需要,甲方同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爲保證甲乙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有效期(租房期內)

本協議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風險告知:通常情況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因此在約定本合同中租賃期限時應該注意,一次簽訂合同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在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亦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租金、押金及水電費結算、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爲:元整(小寫:),按季度付款,先交租後入住。

2、租房違約金爲:元整(小寫:),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3、電價爲:元/度,水價爲元/噸,按水、電錶計量收取,每月結算一次。

風險告知: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約定逾期支付租金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則待該公司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時,你也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三、室內設施清單

實木牀張;衣櫃個;餐桌、餐桌椅套;沙發、茶几套;電熱水器臺;油煙機臺;空調(掛機)臺;電視機臺

四、相關責權及違約責任

1、乙方所出具的'身份證明應真實合法有效,甲方一經查出乙方有故意隱瞞的視乙方違約,可要求乙方退房(必要時可報公安機關),且不退還乙方的任何違約金,中途退房不退違約金。

2、乙方所租房屋僅作住房使用,不能用作會議室、聯絡處、招待所及其他用途使用,乙方在甲方的出租屋內的一切民事行爲都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的財物等自行保管好;

風險告知:合同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應當告知出租人該房屋的用途。本合同是一般房屋租賃合同,主要用途一般是用作生活休息場所,承租人一方應當不得以正規用途爲租賃但行違法之事。

3、乙方使用住房時不得損壞門窗、地面、牆面、木地板及所用電器設備及全部傢俱等,如有損壞一律照價賠償。租住期間的任何裝飾應經甲方同意,並遵循“來修去丟”的原則;

4、乙方應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不得用硬質東西堵塞下水管道,講究衛生,人人有責,甲方有權監督檢查室內清潔衛生;

5、協議期滿退房時乙方必須搞好室內清潔衛生,甲方驗收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否則從違約金內扣除部分清潔衛生費;

6、入住五天以上按全月計算房租,協議期內乙方要求退房應提前一個月告之甲方,否則違約金不退。超過一個月未來入住,而又未告知甲方屬自動違約,甲方有權將房屋另行處理;

7、乙方在未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甲方要求乙方退房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結算後退還乙方違約金;

8、甲方在收取乙方租金、違約金及水電費用時應出具由甲方簽字的收據,乙方在承租到期後憑甲方的收據退還違約金;

9、本協議第三頁爲出租房內所配備設施清單。

10、本協議到期後自動失效,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同時簽字後生效。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解決。

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房屋坐落

牆面狀況

牆體使用面積 長: 高: = 平方米

租 金

¥ 元每年 起租日期: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1、因甲方製作牆體廣告需要,乙方自願同意將自己的房屋的______________面牆體租給甲方製作噴繪牆體廣告,租期爲五年,租金一年一付。

2、乙方有義務照管廣告牌,如廣告牌出現問題,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在廣告牌遭人爲損壞時,乙方也應立即制止。

3、在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給第三方,不得私自拆改廣告,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如違約將以十倍租金給予甲方賠償,如甲方租賃5年後想續約,乙方將優先考慮,如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在承租期間內具有隨時翻新和更改廣告內容的權力,乙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其它費用和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5、乙方保證自己是該牆體的'唯一產權人或管理人,如另有他人對該牆體主張權利,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6、在承租期內,乙方有義務負責甲方的廣告不被他人損壞或覆蓋。

7、本公司廣告製作是以釘鋼固定噴繪四個周邊的方式製作,合同簽訂日起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違約需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8、本租約自立約起簽字生效,一式兩份,乙方與甲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立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5

房屋租賃合同在現實生活中是一種常用的合同類型,房屋租賃合同看上去比較簡單,合同條款也比較少,但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卻時常發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雙方當事人合同條款訂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賃合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原來沒有考慮到的情況。爲了避免糾紛,在簽訂及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法律問題:

一、合同的主體資格問題

1、在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則要看出租方有無房屋買賣合同或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出租方要審查承租方的諮信情況,租金支付能力,社會誠信狀況。

2、承租方還要審查,出租的房產是否已經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統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對出租的房屋不擁有產權,只是接受各位業主的委託統一對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內有個別業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場攤位自己做生意,由此發生糾紛如何處理,在簽訂此類合同時承租方應當要求出租方對此有承諾或保證。

4、有些特定內容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應當事前辦理好報批覈準登記手續。例如專業性的市場,開辦單位要對外大量分別出租攤位,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應當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市場登記證》,只有領了《市場登記證》方可對外招商宣傳及出租,這一點也是承租人應當注意的。

5、在房屋租賃期內,公司作爲出租方如果發生了破產、企業轉制、公司歇業或被註銷等情況,如何補救,承租方如不能繼續租賃房屋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何補償。

6、在房屋租賃期內,承租人作爲自然人死亡後,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否沿續原來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居住使用該房屋。

二、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要求寫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間數層數、建築面積,房產證編號,並把房地產的規劃紅線圖及房產平面圖作爲合同附件。還要寫清楚房屋的附屬設施。有時合同中最好要標明租賃房屋的用途是居住,還是用作經營場所。

三、租賃期限的起算

租賃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從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起算。

第二種情況,考慮到承租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辦理有關報批登記手續,租賃期間的起算時間可約定在幾月幾日開始或者合同簽字後多少日開始,從合同簽訂之日到正式開始起算租賃期限的這段時間稱爲免租期。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承擔租金,但於此期間發生的裝潢施工所耗水、電費則應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一次合同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四、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標準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雙方約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額每年遞增。租金支付時間,由雙方約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約定按年度支付時,雙方應約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時間,否則,可能引起誤解。

五、租賃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的交付時間。租賃房產交付時,雙方應約定派代表到現場檢查房產的.完好情況,應當結清前期的水電費、通訊費、閉路電視費等有關費用,並簽署房產交付確認書及有關財物移交清單。

六、履約保證金

爲了保護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場,或拖欠有關費用,應當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七、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水電費、通訊費、治安費、保潔費等費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擔,哪些有承租方承擔。 並且承租方作爲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後,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規有效的稅務發票以免被稅務部門查處。特別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寫明,租金是否是含稅價。

八、合同中應約定,房產及其設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哪些由承租方維修。

這裏應當注意,出租方對房產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應當事先通知承租方,並儘可能在承租方認爲合適的時間進行以保證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或干擾。

九、水、電供應

出租方應確保房產具有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承租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水、電、通訊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比如,作爲商場或工廠用途的,供電量應不小於250KW或電容量不小於300KVA。還要約定,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市政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斷,則出租方應當在多少時間之內修復。

十、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樓層或房屋用於經營活動的,出租方須確保承租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並確保承租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盥洗室等設施。

十一、承租方在租賃的房產立面牆上做招牌、廣告,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涉及到牆體、頂樓部分是出租方與其它各產權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廣告位置之前,應由出租方與其它產權人共同約定各自的廣告牌位置。

十二、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優先購買權也應約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層樓的大樓,每層有五間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樓中的二間,在租賃期內,出租人準備整幢

房屋合同 篇6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 三 室 二 廳 1 衛,平房 / 間,建築面積 110 平方米,裝修狀況 精裝 。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居住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效身份證。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證,並在合同簽訂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元/季度。,房屋租期每滿一年,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需在入住前支付,乙方必須在前(□月/□季)末,將下(□月/□季)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賬戶。帳號爲: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20xx 元(大寫: 貳仟元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轉租以及與他人合租。

第十二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拆改變動。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乙方承諾租賃期在一年以上,未達到一年的,乙方需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六)其他: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甲方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該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用途:房屋用途爲住宅用房,乙方承租該房屋僅作爲住宅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三、租賃期限、租金:

(一)該房屋租賃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寫:),先付後租,乙方

每次向甲方繳納個月租金元(大寫:)。

(三)費用承擔:乙方承租期間,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網絡費、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房屋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應結清相關費用。

四、房屋押金:

(一)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

(二)如乙方違約,押金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房屋內設施損壞、損毀或乙方拖欠前述使用房屋所產生費用,押金衝抵相關費用。

(四)如前述押金不足以支付因乙方違約等情形造成的損失或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費用,甲方仍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張權利。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從其向甲方繳納的押金中抵扣其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六)租房終止,若不存在扣除押金的情形,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五、房屋的轉租與續租

(一)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房屋;

(二)乙方要求續租,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六、房屋返還的約定

(一)本合同終止5日內,乙方應該將房屋及設施恢復原狀返還給甲方;

(二)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協議,乙方以積極或消極的方式據不交還房屋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租賃房屋及設施,因此產生的損失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在合同終止5日內將房屋中屬乙方存放的物品搬出,如乙方未及時搬出由其存放的.物品,視爲乙方對房屋內物品所有權的放棄,甲方有權對其自行處理,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自行處理行爲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

(二)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破壞房屋;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借房屋。

八、其他約定:

(一)通知送達: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留的聯繫地址、電話繫有效的聯繫方式,任一方只要按照前述聯繫方式通知對方(包括但不限於郵寄通知、短信通知等),即視爲對方已收到通知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甲乙雙方確認,如因本協議產生訴訟,前述送達地址適用於法院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裁定書等。)的送達。

(二)乙方承諾:無論何種情形乙方均放棄對本合同約定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對本合同約定房屋享有或行使優先購買權。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變更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