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集錦9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勞動合同集錦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以下簡稱“項目”)的勞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 、勞務地點:

二、勞務費:

勞務費暫定 元/天(大寫:人民幣 ),以下簡稱勞務費)

勞務費中已包含:住宿費、生活費、生活水電費、勞務工意外保險費、及一切不可抗力費用等。

三、勞務服務期:

乙方的勞務服務期暫定爲 月。(按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執行)如因甲方要求並書面認可的,需要項目工期延長的,則勞務服務期可順延,順延期間內甲方據實結算及支付勞務費;除前述原因導致項目工期及勞務服務期延長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未經甲方代表書面同意,乙方的勞務工原因導致項目及本協議項下的勞務中止連續2日以上或累計2次,甲方單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四、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勞務工的全面管理,負責監督乙方的勞務進度、生產質量、工期、安全、文明生產;

2、負責與該工程的監理及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及處理日常事務;

3、負責對乙方提供的勞務工作量的進行最終審覈,每月依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以下簡稱“工人”)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勞務費。

4、負責對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給予技術指導、文明和安全生產教育;

5、負責向乙方提供生產材料、生產場地、生產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6、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負責進行圖紙交底。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配合和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管理,服從甲方指派的現場人員的協調,並有義務配合監理、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管理工作;

2、乙方負責定期對其僱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對其僱傭工人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3、負責對其僱傭工人的現場設備操作規程及生產工藝的培訓,保證執行操作規程和生產工藝;

4、乙方負責爲其僱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在勞務工進入生產現場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勞務工的名單、附身份證複印件(交原件覈對),作爲甲方發放基本勞務費的依據;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號前按支付實際出勤人數勞務費;

(2)甲方付至合同勞務費工程款的80%後,不再支付勞務費,工程款項待項目及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結算確認後30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5%作爲保脩金,保修期爲2年,以竣工報告爲準。每次支付工程款先扣除已發付基本勞務費及其他扣款、罰款等費用。

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條款:

1、本協議及其履行不構成甲方與乙方工人之間產生勞動關係的證明,乙方在甲方指導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資發放、人身損失等產生的糾紛概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導致甲方直接或間接承擔相關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章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結算完畢,本協議自動失效。協議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1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 市 區(縣)街道(鄉鎮)聯繫電話: ,有效的電子郵件: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201 年 月日起經雙方一致同意並簽字、蓋章後生效,於20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

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應儘量提前1-5天通知乙方。

試用期內,乙方可以提前1-5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特殊崗位,如:項目中的關鍵崗位、關鍵技術研發崗位、財務高級崗位、其他需要保密的崗位等,需經雙方共同協商,或以招聘到接替者日期爲限。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其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經與乙方協商一致,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出差或臨時外派,乙方接到甲方的出差通知時,應當按照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辦理相關的出差手續,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公司《職位說明書》中該崗位所要求的標準。

特殊崗位約定:

(1)財務、審計人員:

(2)總裁、副總裁、業務線主管領導、市場營銷人員:

將下述關鍵業績指標,甲方有權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調整,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業績目標: 營銷成本費用: 毛利:淨利: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證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息休假制度詳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8日(含當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按以下第 種形式執行支付。具體發放時間和形式,參閱《薪酬管理制度》。

1.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它。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業務能力,確定乙方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稅前/後,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百分比設置參閱有關《績效管理制度》,或在此約定比例爲: ;乙方績效工資與其績效考覈結果掛鉤,與甲方經濟效益掛鉤,其發放辦法,按甲方制定的相關考覈制度執行。

2.甲方實行底薪+業務提成的工資制度,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業務能力,確定乙方的底薪爲每月元,(稅前/後,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乙方業務提成與其銷售業績掛鉤,其發放辦法,按甲方制定的業務人員相關考覈制度執行。

3.甲方實行年薪制,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業務能力,確定乙方基礎年薪總額爲萬元。甲方每自然月預付乙方基本工資元,(稅前/後,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甲方依據經營管理情況制定績效管理和考覈制度,依據績效考覈結果發放績效工資,其發放辦法,按甲方制定的相關考覈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經營情況,依據公司高管薪酬和激勵管理的相關制度,每半年或一年從淨利潤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爲高管團隊激勵獎金,對包括乙方在內的高管進行激勵。

4.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薪酬(稅前/後,含/不含個人應繳納公積金及個人應繳納各項社保費用)。乙方聲明保證已經在市繳納社保費用,並提供證明,乙方同意甲方因此不再爲乙方在北京繳納公積金及社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轉正工資的%。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可以根據其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的樣板。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寧波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寧波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寧波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 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合同範本《勞動合同的樣板》。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寧波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 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 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爲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覈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爲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爲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爲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經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爲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月日

乙方:員工姓名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家庭電話移動電話 乙方(簽名) 月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種,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円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按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有責任協調乙方與家長的關係。

3、在政治思想上、學習上、生活上給予乙方必要的關心、幫助。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 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保證幼兒在園的安全,如因失職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出現險情時,老師必須首當其衝保護幼兒的安全。

4、保護幼兒園的一切公共財產及保管本班的所有物品,如因工作不負責任,保管不當 而丟失,或損壞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合同簽定當月內,乙方應交納保證金 元。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和按勞分配原則,自主確定工資 分配形式和工資標準

1、工資標準:參照〈〈好朋友幼兒園20xx秋期工資(試行〉標準》執行。

2、獎懲制度按幼兒園的獎懲制度執行。

(二)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將工資發放給乙方,實行先工作後付薪。養老保險:甲方按當年實際交付養老保險的金額支付給乙方個體基本養老保險。 [教師一個月累計請假一週以上(含雖期天〉,當月月不享受該條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不服從分配和調動。

3、工作失職,發生嚴重事故,〔天然氣失火、觸電、小孩走失、燙傷等安全事故〉。

4、犯自由主義、鬧無原則糾紛、藉故罵人、打人、搬弄是非、不團結同事、影響極壞 的。

5、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幼兒園秩序的。

6、因行爲不當,幼兒園無法再對其信任的。

7、經常違反幼兒園制度規定屢教不改的。

8、散佈謠言,損害幼兒園聲譽的。

9、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其他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10、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的。

11、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12、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3、員工有上述行爲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還需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乙方出現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不同情節輕重,對其給予違紀辭退或開除處分, 並扣除乙方保證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方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辭職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婚、喪、產假的規定:

1、本園教師在園工齡2年以上者可享受帶薪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3天〈僅限雙 方父母〉;

2、在園工齡3年以上者,可享受90天產假(從生產之日起計算〕,產假期間,幼兒園按 園內執行標準每月發給該教師養老保險費,並連續計算工齡,此養老保險費在教師銷 假回園工作半年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生第二胎者產假不享受養老保險〉,產假超過 90天,甲方不再支付養老保險費。

3、本園教師在園工齡未滿2年者,婚、喪假按事標計算,在本園工齡未滿3年者,產假 按事假計算。

六、本合同訂明的補充條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

合同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 1、乙方自動離職,甲方不退還保證金。

2、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3、乙方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乙方應另賠償甲方已支付培訓費的 80%。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甲方不退還其1500元保證金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用於另行聘請教師所造成的損失等)。 ^

八、本合同分一年一簽和三年一簽兩種,詳情參照《20xx年好朋友幼兒園工資標準》 十四、合同終止:

因不可抗逆的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好朋友幼兒園 乙方:xxx

法定代表: 蓋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爲 元。

乙方月工資爲 元。

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爲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爲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幣 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覈,並於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 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覈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撫卹金爲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後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註:1.本人願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保險。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願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計劃外用工工資標準

爲規範計劃外用工的管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各單位所聘用的計劃外用工在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經用工單位考覈合格,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技工

①對部分必須持有上崗證特殊崗位技術如:鍋爐工、電工(內線、外線),及木工、水工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700元、高級工800元;

②其他技術工種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650元、高級工700元;

二、普工

工資300---550元/月(由用人單位根據各崗位工作量確定具體金額,其中含獎勵工資):

①清掃、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350元/月;

②清掃兼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400元/月;

③部分熟練性工種,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50-550。

三、校衛隊人員,按人均標準工資400元覈算,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單位對聘用人員可在300---500元/月(含獎勵工資)之間發放。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建立勞動關係的書面法律憑證。管理人員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1、聘任和解聘的問題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不同於一般的勞動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專門規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規定未經用人單位董事會的決議,用人單位是無權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規定明確,以便和普通員工的勞動合同區別開來。

2、加班費問題對於高級管理人員來說,其工作性質是與普通勞動者不同的。在實務中,經常會有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離職以後,向公司要求給付加班費的問題,所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解決這個問題。

3、保密條款由於高級管理人員會接觸到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所以爲了防止高級管理人員將商業祕密泄露給他人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且對違反保密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約定。

4、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用工時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或在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爲了更好的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與高級管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根據實際情況添加競業限制條款。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可否恢復勞動關係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是否必然導致勞動關係不能恢復?通常情況下,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只有一個人,公司在違法解除該職務時所找出的不能恢復的理由,要麼是撤銷該職務設置,要麼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該兩種情況下都導致勞動關係的恢復不能。如公司“副總裁”本質上更傾向於一個職務,不同於一個辦事的部門,該職務撤銷不必然導致勞動關係的終止,且該職位是否繼續存在不是一個客觀性的內容,而是一個主觀性的判斷,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認爲職位已經沒有了,因此不能恢復勞動關係,站在申請人的角度,可以認爲該職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復勞動關係。依據公司法,只要符合程序就可解除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這是尊重公司的自治原則,而依據勞動合同法,即使經過了一定的程序,如果沒有法定的理由,則解除職務仍然屬於違法,高層管理人員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如此而行,公司的自治原則就得不到實現。雖然公司法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解聘有明確的規定,但公司法範疇的解聘條件,並不當然成爲勞動法範疇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對於公司的解除理由,無論是仲裁還是法院都應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來確定解除是否合法。一旦公司的解除被認定爲非法,而申請人又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如果不存在客觀上恢復不能的情況,審理機構應判決恢復勞動關係。就高層管理人員勞動關係可否恢復的問題,我們應把握一個原則:如果解除行爲被認定爲非法,而高層管理人員又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對公司而言,應積極通過行爲,使原合同客觀上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比如聘用其它人員,部門合併,相關業務終止,崗位撤銷等,對於申請人而言,應積極舉證不存在上述不能繼續履行的事由。以下是FANWEN51合同範本頻道爲各位推薦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勞動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爲了規範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瞭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瞭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瞭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祕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爲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爲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爲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爲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祕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祕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爲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祕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爲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於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爲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採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爲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併、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於停工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並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爲,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鑑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並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係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相牴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瞭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