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種植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曹廟村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

蔬菜種植土地租賃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與村民協商,村民們都同意將自己所有的二輪承包田(兩補資金仍由農戶享受)租給乙方,用於蔬菜的種植。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劉河鎮曹廟村四組農戶村委會旁的二輪延包田30畝農承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爲農業種植。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爲三年,自20011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380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11400元。

2.每年1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所有權。

3.所種植的項目如有國家的優惠政策歸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簽約日期:2011年10月28日

簽約地點: 曹廟村村委會

蔬菜種植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適應市場經濟規律和西部大開發的需要,發展我鎮蔬菜產業,乙方 決定在甲方 租地種植蔬菜,甲方同意將土地租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根據建設需要租用甲方具有使用權的部份土地,租用時間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用的田 畝。

二、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租金爲每年每畝元。乙方每年付給甲方的土地租金應在當年的 月 日前足額付清當年租金。

三、乙方佔用甲方土地時,土地上的附作物,由甲方自行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將土地租給乙方經營後,甲方因該土地及其有關發生的稅、 費、國家定購糧、集體提留及其它經濟責任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租地 經營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租用時間到了,乙方可以繼續續租。

六、乙方在佔用甲方的土地經營期間,該土地的使用權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均屬乙方所有。如國家對蔬菜種植有優惠政策,該補貼款歸乙方所有。

七、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徵地或佔用土地,蔬菜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

八、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用水用電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協助解決。

九、該土地租用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不得將土地租給其它單位或個 人影響該合同的履行,如發生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十、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承包租金3-5倍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