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九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買賣合同九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 號車庫(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爲貯藏室或車庫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爲人民幣萬元整( 元)。乙方在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款。

三、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 因該車庫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庫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房款,甲方不予退還。

五、 甲方在乙方付款後,將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車庫購買合同與收據交付乙方。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買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鑑於:

1. 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文化藝術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權委託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 乙方願意購買本合同約定文化藝術品,本合同構成雙方買賣關係。

爲此,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訂立條款如下:

1. 標的藝術品:

1.1 甲乙雙方買賣的文化藝術品見附件《文化藝術品清單》(以下簡稱“標的藝術品”)。

1.2 甲方保證其對標的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或者得到了所有權人的完全授權。

1.3 甲方就標的藝術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諾:

1.3.1 標的藝術品來源合法,非盜竊或搶劫物等贓物,非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1.3.2 標的藝術品不存在權屬爭議,也未設定抵押或質押或留置等負擔。

1.3.3 標的藝術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的情形。

1.4 瑕疵:甲方承諾,標的藝術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觀現狀外,無其他品質瑕疵。

2. 交易價款:

2.1 價格:

2.1.1 雙方同意,標的藝術品的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元。

2.1.2 甲乙雙方及其工作人員均應對交易價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交易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2.2 支付:

2.2.1 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總價的________%作爲定金。

2.2.2 甲方向乙方交付標的藝術品日的________個日曆天前,支付總價的________%。

3. 交付:

3.1 交付時間:在乙方支付全部價款的條件下,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標的藝術品交付乙方。

3.2 交付地點: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點。

3.3 驗收:

3.3.1 甲乙雙方進行交付時,乙方應進行驗收,驗收依據爲本合同及其附件。

3.3.2 乙方在驗收時如發現標的藝術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異議,應當時提出。

3.3.3 驗收結束後,甲乙雙方應在標的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上簽字確認。

3.4 所有權與其風險轉移:

3.4.1 交付完成後,在上述交付時間、地點產權和風險發生轉移。

3.4.2 交付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動轉爲應付價款。

4. 其他事項:

4.1 中止交易:

4.1.1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標的藝術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 標的藝術品的來源不合法或其來源與甲方承諾不符;

(2) 標的藝術品的權屬存在爭議或權屬狀況與甲方聲明不一致的;

(3) 標的藝術品並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聲明的重大瑕疵的。

4.1.2 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終止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個日曆天內領回標的藝術品,超過期限未領回的,乙方有權收取保管費。

4.2 違約責任:

4.2.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違反本合同條約內容,即爲違約,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4.2.2 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約定交易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4.2.3 任何一方遲延履行交付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項金額或逾期物品價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時,每日的違約金標準爲逾期款項或逾期物品價值的千分之五。

4.2.4 標的藝術品交付後,因甲方隱瞞其瑕疵或其權屬瑕疵,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3 爭議解決:

4.3.1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4.3.2 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 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 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4.5 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爲有效送達:

(1)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2)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爲了明確買賣時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意將位於張家口市宣化林場範圍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採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採伐證等相關採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採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採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萬元的樹木價款,並預先繳納5000元人民幣作爲保證金。採伐完畢後,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採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採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200元人民幣。

7、採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xx年 月 日前完成採伐工作,逾期按 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採伐完畢後必須在2日內將採伐現場清理乾淨。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甲方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把位於怡景花園的10棟15號車庫賣給乙方,現就有關事項協商如下,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房屋情況

1、甲方出售的車庫屬本人直接從開發商手中購買的物業,未到縣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證,車庫內的水、電已單獨立戶,並裝有獨立的水電錶。

2、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現有車庫及其物業現狀,並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規定。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

1、甲方出售此車庫的價格爲人民幣 萬仟佰拾元整,籤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定金 元,餘款於日之內交房時付清。

2、甲方交房時,應把從開發商手中購買房屋的原始發票,合同文本及車庫鑰匙及水電開戶憑據一併交給乙方。

3、甲方收取定金後,應及時清理原來的各種費用,結清之前該房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及其相關的各種費用。

4、甲方售房時,應爲乙方辦理除房產證、土地證等外的相關過戶手續,若以後乙方要辦房產證、土地證,甲方要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應確保上述房屋屬本人私產,無產權債務糾紛。自本合同簽字之日前,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簽定之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約,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3、甲方售房後若悔約要收回房屋或因產權債權糾紛造成乙方無法擁有或使用該房屋,除了雙倍返還本金給乙方外,甲方還要自收乙方購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時止,按

1.5分月息複利計算付給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份。

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電話:

甲方配偶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電話:

乙方配偶簽字: 電話:

附:甲方身份證、結婚證的複印件1份。

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___ ,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 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爲: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並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 甲方承諾並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八條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在交易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礙,有關按揭

、抵押、租賃、稅項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辦妥。生效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答案補充

第十二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答案補充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需方: 供方:

合同簽訂地址:南寧市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經供需雙方共同商議,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發展的原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需方訂購的陶瓷產品供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供貨時間:簽訂本合同後供方及時組織貨物,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後五個工作日內按計劃完成第一次供貨。以後按工程進度要求供貨。

三、質量要求:供方按廠家優等品供貨,並提供產品合格證及相關產品資料。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點費用負擔:汽車運輸。供方負責貨到需方工地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其它費用由需方負責。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供、需雙方現場驗收人員實際驗收的供貨產品規格、數量爲結算數量。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根據合同的產品規格、數量,按國家GB/T4100-1999陶瓷磚標準驗收。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可當場與供方商談更換,否則視爲產品驗收合格。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簽訂時需方向供方預付本合同總價款20%作爲定金,剩餘貨款按每次所到貨的實際數量全部進行結清。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貨完成,貨款結算之日。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尤家茆 路 排 號,兩孔地基出售給乙方,共計壹拾伍萬元(150000)。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地基款項。現甲方應給乙方提供事項如下:

1、 尤家茆村統一修建地基規劃複印件,東西南北平面示意圖。

2、 鐵路局的證明原件。

3、 甲方需給乙方提供電、水、天然氣的上戶。

4、 甲方需給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手續。

5、 甲方負責乙方跟相關部門的溝通,直至修建完畢爲止。

6、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空口無憑,立字爲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或欺騙行爲,按地基總價的50%賠償並承擔法律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希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住房壹套,結構,樓層 ,面積㎡,戶型,賣給乙方,並由乙方享受其一切權益,成交價格人民幣 (小寫:元整)。

二、房屋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等證件齊全。

三、付款方式:甲方將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 ( 元整),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2、甲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買賣合同 篇9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覆(20xx)民一他字第10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xx)蘇民他字第2號《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性質如何認定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傾向性意見。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爲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案涉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浙高法〔20xx〕297號

第八條 以夫妻一方名義向他人借貸,訴訟時夫妻關係仍然存續,債權人未將配偶列爲共同被告的,法院不宜主動通知借款人的配偶參加訴訟,但配偶申請參加訴訟或者案件涉嫌虛假訴訟的除外。

借貸行爲發生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訴訟時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一方已經離婚的,原告或者被告可以申請追加其原配偶爲共同被告。

第十九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雙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項,包括日用品購買、醫療服務、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費等。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範圍負債的,應認定爲個人債務,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出借人能夠證明負債所得的財產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經營所需的;

(二)夫妻另一方事後對債務予以追認的。

不屬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負債的,出借人可以援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關於表見代理的規定,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援引表見代理規則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清償責任的出借人,應對錶見代理的構成要件承擔證明責任。

表見代理的證明責任,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xx]40號)第13條的規定。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商法律適用疑難案件傾向性意見

二、關於民間借貸案件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問題。

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怎樣才能認定爲是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在原告還是在被告?借款是否用於共同生活如何把握?借款數額大小對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否有影響?等。

擬答覆意見:該問題爭議一直很大。省高院根據相關法理和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在20xx年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九條、20xx年出臺的《關於服務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中,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問題有相關闡述:

1.關於證明責任。考慮到實踐中存在夫妻一方惡意對外負債或虛假負債的情形,在省高院20xx年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強調了出借方的審查義務和相應的證明責任,在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負債情形下,把舉證責任分配給了債權人,而債權人一旦舉證失敗將承擔不利後果導致無法實現債權。但要注意的是,應避免對證明責任的分配產生機械化理解。結果責任的適用前提是事實真僞不明,如果法官在綜合考察債務人家庭收入狀況、夫妻關係等事實基礎上,在心證上就能夠認定屬於或不屬於日常生活需要的,就不必通過適用證明責任分配規則作出裁判。例如,當事人在夫妻安寧生活的事實外觀之下無其他反常情節的,通常可以認爲屬於日常生活需要範圍內的夫妻共同負債。

2.對借款是否用於“共同生活”、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把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借款項,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家庭共同經營,或借款利益及於配偶的,一般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對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認定,不能僅憑藉款數額的大小作狹隘判斷,而應結合個案,考慮當地整體經濟水平、家庭收入狀況、夫妻關係、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綜合認定。

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問題爭議確實很大,審判實踐中要強調把握好利益平衡,既要防止夫妻通過離婚等形式惡意逃債,也要防止不適當地認定夫妻共同債務。一些分歧大的問題,宜留待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後,再作統一明確。

關於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中若干問題的理解

20xx-08-19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十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對於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推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夫或妻一方要推翻該認定,必須舉證證明其配偶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夫妻雙方約定了個人財產製且債權人對此明知。除此之外,法院還應結合借貸金額大小、借款實際用途、借貸發生時夫妻雙方的感情、債權人與夫妻雙方的關係等因素,就夫妻雙方有無共同舉債合意及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進行審查,如果能夠判定該借款確實沒有夫妻雙方合意,且未實際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則不符合夫妻共同債務的本質屬性,應認定爲個人債務。主張爲個人債務的夫妻一方應就其主張的反駁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

〔20xx〕1號

三、關於民間借貸的責任主體和性質認定會議認爲,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要正確理解和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嚴格審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和相關案件事實,準確認定合同性質以及責任主體。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對外承擔償還責任。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則可以認定該債務爲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1、出借人與借款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該約定的;

3、出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借款項並非用於家庭生產經營或共同生活的。

經借款人的配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追加配偶爲第三人蔘加。

(二)涉及共同借款人的借貸糾紛,出借人僅起訴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原告釋明是否追加其他借款人爲共同被告,出借人堅持不追加的,可以准許。

(三)當事人之間以借貸爲目的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作爲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雙方名爲房屋買賣實爲民間借貸關係。出借人以房屋買賣關係提起訴訟,請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並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其釋明按照民間借貸關係變更訴訟請求;出借人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