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賃合同彙編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租賃合同彙編6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租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1、向出租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預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證件及複印件,並填寫如下內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駕駛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方必須身體健康,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A、B、C類的有效駕駛證,且駕齡在一年以上。

4、承租方在提車前,必須瞭解該車的主要技術性能及日常維護事項,做到正確使用。

第二條 租賃車輛狀況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收費標準

1、基本日租金:每24小時/日,行駛里程在260公里以內,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超程、超時租金:

(1)按租賃合同規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幣1元;

(2)按租賃合同規定的交車時間,每超1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3)如果按租賃合同規定的行程、時間雙超,則按超過行程、時間雙收費。

3、長期租用從優收費。

(1)租用期再一個月(30天)以上,每月行駛里程在6000公里以內,月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駛里程在60000公里以內,年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起,將車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於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止,將車交回出租方驗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續組租,應提前與出租方聯繫並經出租方認可。

 第五條 交租金時間

本着先交錢後用車的原則。承租期在一個月(含一個月)以內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車;承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於一個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則視爲違約,出租方收回車輛。

 第六條 出租方責任

1、提供設備完整,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2、承擔保險、年檢、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手續及費用。

3、定期對出租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排除車輛自身故障。

4、對因車輛自身故障造成拋錨的車輛進行救援。

5、指導、協助解決車輛運行中的技術問題。

6、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問題;負責辦理保險索賠。

第七條 承租方責任

1、承擔出租方責任之外的一切費用。

2、保險責任:

(1)萬一出現意外交通事故時,依法保護現場,並立即向交管部門、保險公司報案,同時通知出租方派人協助處理。

(2)承擔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包括延誤時間的租金、保險免賠部份的損失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收取的費用及罰款等)。

(3)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全額支付(待保險索賠後,結清全部賬款,餘款一次性付給承租方)。

(4)繳納交通事故車輛的全部損失金額的30%罰款,以彌補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技術性能和經濟價值下降的損失。

(5)如果車輛被盜,由承租方負責追回,五日內未追回,承租方必須及時將車款(扣除折舊費6%/年,包括購置費、入戶費、保險費、養路費)賠償給出租方,並承擔賠償前的租金。待保險索賠後,結清全部賬款,餘款退給承租方。

3、如果發生證件遺失,由承租方負責補辦,並承擔補辦費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損失(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要承擔延誤時間的租金)。

4、承租方不得將所阻車輛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爲違約,出租方收回車輛。不退押金、稅金。

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車輛送去修理。

6、長期承租者,每15天將車輛開回出租方作定期維修保養。違約者,按規定時間每拖一天罰款100元。

7、選擇安全停車場地,並注意關好車門、窗,鎖好車輛,防止碰傷、被盜,否則後果自負。

8、愛護車輛,禁止在已毀壞或非正規路面上行駛,不許使用該車參加競賽及測試;否則後果自負。

9、承租方自租車之日起,應依據交通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行車的檢查、教育,提高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好車輛的日常安全技術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酒後開車,做到中速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車容。

10、本合同當隨車闊行,以備交通管理部門查閱。

11、離合器片損壞及輪胎損壞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2、在承租期間違反交通規則或有電子警察違章記錄由承租方負責處理。

13、異地身份證租車,租車押金待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回。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承租雙方都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前終止合同(特殊情況協商解決)。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餘租金及全部押金,並付違約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終止合同,不論實際租期長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結算,並扣除違約金1000元,剩餘款退回。

2、因承租方違約被收回車輛,對已發生的租車時間,按基本日租金結算,車輛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扣除違約金1000元,剩餘款退回。

3、如果因爲操作不當造成的車輛損壞,承租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其全部損失費用(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包括延誤時間的租金和修理費用)。

4、出租方如果保養、維修車輛的時間超過4小時,可爲其更換車輛或退給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5、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賃的車輛抵押、轉賣,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更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承租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經濟損失,輕者按違約收回車輛不退押金、租金,重者還要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6、超過合同租車期限24小時不能還車,出租方有權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由承租方負責。

7、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車輛的里程錶或其他零件,嚴禁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或改變車輛原貌;否則處以日租金或原件價值的5倍罰款。

 第九條 車輛交接驗收與結算

1、車輛交接驗收內容:見表一和表三。

2、租賃車輛費用結算:見表二。

雙方對交接的車輛按表一和表三內容確認、驗收,按表二結算;如果交回的車輛驗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須照價賠償;結清賬目後,終止所籤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雙方發生爭議,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再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的解釋權在出租方,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和乙方權利與義務關係,就乙方向甲方出租核載39人的空調大客車或公交車,作爲甲方村民至上江國小接送的專用車輛,本着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標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空調大客車或公交車,要求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帶,以按本合同規定提供接送服務。

二、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所有租車費用給乙方。

2、甲方應指定適當位置提供給租賃車輛臨時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時候不能要求乙方從事違反《交通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時間段或班次,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知會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並協商好相關費用之後,方能調動車輛,乙方協助操作。

5、甲方不因租賃車輛而需承擔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

1、保證本專線運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關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擔解釋責任。

2、保證爲租賃車輛配備具有駕駛執照和良好駕駛經驗的司機,司機爲乙方員工,乙方對其司機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3、保證租賃車輛證件齊全,車況良好,適於營運。同時,根據雙方確定的運行方案,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準點,如無特殊原因,班車不得遲到、早退,如遲到、早退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50元。

4、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車期間無故停開班車,否則,停班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1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負責租賃車輛的季檢、年審、輪胎、維修、燃料、稅金、運管費、管理費、保險及司機的薪金、

保險、福利等費用。

6、文明、安全運行、保持車輛的乾淨整潔:要求參與運行的司機着裝整潔規範,運行期間應耐心、態度和藹,禮貌待客,如甲方村民投訴,經調查屬實,每發生一次投訴,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50元整,屬於司機態度惡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節嚴重的,交由乙方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7、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負責車輛行駛安全及相關責任,包括乘車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造成乘客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車輛事故等,乙方負完全責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協助。

8、乙方車輛在運行期間如發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時調動其他車輛運行,以確保學生的上課時間.

三、接送線路、時間及趟次:

1、接送線路:

2、接送時間:

逢星期一—星期五。1、06:30—07:30、1,接送時間可按季節變化和學校要求作適當調動;

星期六、日如需接送雙方再行協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計劃。

3、接送趟次:共 趟次/天。

4、如由於交通部門臨時規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線的改變,經甲方書面確認,按變更後的路線運行,若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需要更換接送站點,要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協商。

5、因出現車輛維修、年審、接受定期檢查或經甲方認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暫停運行時,乙方必須及時用同等規格的車輛來代替,確定每天車輛的正常運行爲前提。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當天該租用車輛的租車費用,並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

四、租金、結算週期、結算方式:

1、租賃車輛租金標準爲人民幣:600元/天;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如需用車均按600元/天結算(按接送線路規定,最多不能超過12趟次/天)。

2、合同期內,第二學期起,每學期將根據燃油價格的變化調整租車費用(以目前柴油6.13元/升、600元/天爲基準),相應每車每日租車費用的計算方法如下:租車費用=600元/天+油價調整差價*該車每日運行120公里(以百公里爲單位)*30升/百公里

3、結算週期從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止,每月按實際天數計算,在每月用車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共同覈定所有用車費用,雙方確認之後由乙方在每月10日之前開具正式的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20日之內必須付清所有用車費用。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超過1個月(30日)未付清相關款項,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關損失。如因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發票導致甲方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結算銀行爲: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五、租賃期限:

從 XX 年 2 月 22 日至XX年 2 月 21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續約優先權,並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增減,乙方應給予支持。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接送線路、時間趟次、司機服務態度等不符合約定,經查屬實,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並給予10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不支付相關租車費用。

2、乙方在正常情況下延誤兩小時以上發車,扣除該輛車當天費用,若沒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過兩天不出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日租車金額三倍的違約金。

七、其它約定:

1、如雙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無故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並賠償合同兩個月(以30天爲準)的租賃費用總金額給對方。

2、如由於政府和交通部門明文禁止使用租賃車輛接送顧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有需要暫時調動租賃車輛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知照乙方,經乙方同意後方能調動車輛。

4、相關負責人: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規等不符時,以相關法律規定爲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的補充條款及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日期: 日期: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將成都地一大道地下商場商鋪E011號門面店鋪部分轉租給乙方,轉租部分面積爲七平方米。

  第二條 商鋪權屬狀況

甲方保證已依法取得對該商鋪的轉租權,如甲方未取得該商鋪轉租權致使本合同無效或解除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商鋪用途

該商鋪用途爲: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用途。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商鋪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4000元/月,租賃期內該商鋪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變。如商鋪所有權人上漲租金由甲方負責。

(二)租金支付時間:租金從商場開業時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時間爲商場開業時間,屆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個月租金,租賃期內剩餘部分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時應當出具收條。

  第六條 合同保證金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4000元(大寫:肆仟元整),商場開業時,該保證金自動轉爲商鋪租賃保證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鋪租賃保證金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鋪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鋪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商鋪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合同期滿乙方未續租的,應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鋪。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對於該商鋪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轉租

(一)甲方認可,乙方可不經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將該商鋪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轉租過程中取得的轉讓費等一切費用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轉租該商鋪,甲方有義務與接受轉租方重新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費用。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鋪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鋪達十日的。

2、交付的商鋪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鋪的。

4、交付的商鋪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三十日的。

2、擅自改變該商鋪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結構的。

4、利用該商鋪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該商鋪,否則應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二)租賃期內,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4000元租賃保證金。

(三)租賃期內,乙方應當按時交納租金,否則每遲延一日,應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遲延交納租金達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承擔合同解除前所產生的.租賃費用。

(四)其他:▁▁▁▁▁▁▁▁▁▁▁▁▁▁▁▁▁▁▁▁▁▁▁▁▁▁▁▁▁▁。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設備)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設備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賃設備:

2、1租用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2規格型號:

2、3設備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設備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設備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設備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數據的複印件文本並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調試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調試,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調試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村檔備案。

7、4調試、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信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信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信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設備性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性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爲: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____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14、1設備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運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村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15、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x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設備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5

民事調解書

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陳某,上海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李某。

本院於20xx年5月2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訴被告李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由審判員王蓓蕾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進行了審理。

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訴稱:20xx年7月23日,原、被告簽訂《市場鋪位租賃經營合同》一份,約定由原告將其經營的X古玩殿某號鋪位租賃給被告,租賃期限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月租金爲人民幣3,650元(含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欠付該鋪位自20xx年4月1日起的租金,原告經催討未着,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給付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租金人民幣54,750元及其滯納金人民幣12,204元,並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3,000元。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一、被告李某給付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的租金共計人民幣49,275元,其中人民幣10,145元被告李某已於20xx年7月13日前支付給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剩餘的人民幣39,130元,被告李某分別於20xx年8月30日前給付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幣15,000元,20xx年10月30日前給付人民幣12,000元,20xx年12月30日前給付人民幣12,130元;

二、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549元減半收取爲人民幣774.50元、財產保全費人民幣720元,由原告上海某不動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 判 員 王蓓蕾

書 記 員 夏蕾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內)部分廠房(含辦公室)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500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該廠房期限爲十年,即自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7月11日止。

三、甲方免費給予乙方一個月裝修期,從20xx年8月15日開始計收廠房租金,月租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8元。首月租金在簽訂本協議時交付,以後每月租金乙方應於當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作生產茶具(鑄鐵)使用。如乙方用於其他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手續。

五、甲方爲乙方提供用電用水。電費按供電公司標準收取。水費按自來水公司標準收取。

六、乙方應保持廠房的原貌,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設施、設備。如乙方需改建或維修建築物,須經甲方同意方能實施。

七、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並負責租用廠房內及公共區內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如發生違法行爲,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國家政策法令正當使用該物業,並按要求繳納工商、稅務等國家規定的費用。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對方都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九、如發生自然災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若乙方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