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承包合同書

隨着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草原承包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草原承包合同書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因乙方的生產需要,爲了更加提高經濟效益,故需充分利用水資源,現就甲方自行所有的一口魚塘,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訂立本合同書,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的魚塘座落及面積:該塘座落於: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_畝。

二、承包期限:本協議承包期限爲年,即從 _年__月__日起到 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和付款方式:

1、合同的總金額爲: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爲:

A、 _年__月__日付款____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

B、 _年__月__日前付款___________元(第二次付款)。

四、承包期間,魚塘邊不能栽種樹木。

五、在承包期間,其塘塍、便的管理由乙方負責。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特大洪澇等)造成該魚塍、便倒塌,修復由甲方負責,甲方因修復魚塘便耽誤乙方使用,如不減乙方當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順延一年。

六、在承包期間,塘內的蓄水由乙方負責管理,用水甲方負責安排,其塘內的'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爲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內。

七、乙方需要排水、抽水時,如發現水質有毒、污染物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八、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改變該魚塘的使用性質,不準建永久性建築物。否則,在承包期滿,將自動拆除。

九、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租他人。

十、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修改或解除本協議。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甲乙雙方雙方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各存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 _年__月__日

日期: _年__月__日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鑑於豪明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需要,需將甲方部分勞務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訂立正式《下老鄉豪明村集體經濟勞務合同書》如下:

一、承包總價

第一條:甲方將基地勞務(大肉姜種植)承包給乙方,承包價格:貳仟壹佰圓整(¥ 元 )。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日生效,合同工期爲 20xx年 3 月 13 日至 20xx 年 3 月 28 日,甲方經代表會議討論需將基地種植勞務(大肉姜種植)發包,但承包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負責集體經濟大肉姜種植基地砍草、耕地、打坎、排溝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每項工序,由村幹部輪班監工。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和甲方對之特別規定的標準,在施工中應確保自身生產安全工作。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工作結束後30天內以轉賬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勞務承包費。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支付勞務承包費。

(二)、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要求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工作業務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簽字):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規範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爲,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爲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爲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發包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 元,面積 畝共計爲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爲 元,繳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

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爲。

2.確認上述所發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後發現原發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採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包方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爲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簽名):時間:

乙方 (簽名):時間: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爲貫徹落實草原承包經營制,充分調動廣大農牧民保護草原、建設草原的積極性,明確草原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物權法》、《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草原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草原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其中放牧場______畝,割草場______畝,人工草地______畝,其它草原______畝。草原等級:____ 。承包草原分佈、四至界限(拐點座標)及附屬設施見草原承包示意圖(附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___50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草原載畜量

根據草畜平衡有關規定和承包草原的實際情況,該草原可以全年飼養______羊單位。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承包草原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轉讓的權利。

2.承包期屆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3.乙方對承包草原進行各項建設,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4.乙方飼養牲畜數量不得超過草畜平衡覈定標準,不得改變草原用途。

5.乙方有義務保護、管理承包的草原及其附屬設施,防止破壞和損毀。

6.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和草原(農業)管理部門對承包草原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7.乙方承包草原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8.乙方有義務繳納草原承包使用費和其它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的草原依法享有管理權,對乙方經營使用草原的行爲有監督、檢查權。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草原。

3.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草原和破壞國家建設的基礎設施的行爲。

4. 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的草原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 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對承包草原的合法權益,幫助排除和處理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行爲。

6.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7. 甲方有權依法收取草原承包使用費和其它費用,所收費用應用於草原保護和建設。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在草原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政策的重大改變,以及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依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

七、違約責任

⒈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向對方支付賠償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⒉ 乙方出賣和非法轉讓承包的草原,甲方有權宣佈買賣與轉讓關係無效,並責令限期改正。乙方未經批准在承包的草原上修建房屋等永久性建築物,甲方可責令乙方拆除,並責其恢復植被。乙方毀壞承包草原上的草原保護建設等基礎設施,應予賠償。乙方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3.乙方對草畜平衡制度執行不力,因超載過牧、掠奪性經營等原因造成承包草原生產力下降,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恢復草原植被。

八、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調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5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爲加快畜牧業發展,提高保護和建設草原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草原生產力,增加草地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黑龍江省草原條例》、《黑龍江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二、承包草原面積、地點: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義務

1、保護乙方合法的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承包權。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擅自對乙方使用的草原進行調

整。確需適當調整的,甲方應考慮優先收回、調整承包草場中的零散、低產地塊,並按草原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辦理。

4、保護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發包給乙方。

6、爲乙方開具草原承包費均收據,作爲乙方義務完成的憑證。

7、雙方簽署本合同後的9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登記造冊並向乙方頒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

(二) 甲方的權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費。

2、如果乙方沒有按時繳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並終止合同。

3、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監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設草原義務,保證草原牧草產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壞草原資源及草原保護設施的行爲。

四、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承包草原的生產、管理、經營自主權。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產品處置的權利。

3、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對該承包草原的優先承包權。

4、承包經營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賠償損失及尋求司法救濟的

權利。

5、承包草原被徵用、使用、佔用時,有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

(二) 乙方的義務

1、承包者應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於放牧、採草、改良種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破壞草原植被、非法改變草原用途、非法進行草原流轉、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設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轉讓、轉賣或轉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場建設臨時設施,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頃30元交納草原承包費,草原面積5萬公頃,每年承包費共計金額150萬元。

5、服從區、鄉草原改良建設統一規劃。依法按時繳納草原承包費,每年的.1月30日爲最後繳納期限,未按期交納草原承包費的,以日爲單位,按照承包費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培訓。

7、按規定接受承包費的調整。承包期內,如果適用的法律強制設定承包草場的最低承包費,本協議將適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費。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費高於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費,甲方將通過補貼、返還等方式確保乙方屆時實際承擔的承包費不高於本協議約

定的承包費標準。

8、如國家和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應服從國家的規定,不服從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使用、佔用草原,不服從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設計劃,給國家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

9、國家投資建設的草原保護和基礎建設設施遭到人爲破壞的,無法找到破壞人或破壞人無力賠償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負責賠償。

10、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1、愛輝區政府提供草場資源,基本按每頭產奶牛配套不少於1公頃草原,根據項目飼養規模和發展實際覈准後分期提供。草場使用期限爲50年,並核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期滿後,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再發包給企業。首期提供約5萬公頃草場資源,作爲項目發展的前期基礎。到20xx年末,企業奶牛存欄未達到5萬頭,區政府有權無償收回已發給企業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並按實際存欄規模重新核發。

2、爲了扶持企業前期發展,承包期內,前6個公曆年度,企業先繳納草原承包費,區政府將採取靈活的財政支持,將企業繳納的承包費100%返還中興牧業;之後的5個公曆年度的承包費50%返還企業,並於每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之後的承包期內,每年度的第1個月內支付當年度承包費。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6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黑龍江省草原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20350.70畝草原承包給乙方,該草原位於肇州縣衛星種畜場 東至 興城界 西至 昌德界 南至 四分廠 北至 北公路

二、承包期限從月年月承包期爲30年。

三、承包費每年人民幣 玖拾萬 元人民幣,乙方按規定定交齊當年的草原承包費,如乙方不能按時繳納承包費按照銀行利息賠付給甲方,但甲方無權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權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費,制止乙方破壞草原資源及草原保護設施的行爲。

五、甲方的義務: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保護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承包期滿,在同等的要件下優先發給乙方。

六、乙方的權力:依法享有對草原的生產、管理、經營自主權;依法享有草原產品處置的權利,承包草原被徵用、使用、佔用時,有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

七、乙方的義務:按時交納草原的承包費用,依法保護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變草原的用途。

自簽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經濟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草原承包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爲了園藝場可持續發展,,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園藝場的面積及位置

二、承包期限

12 月 30

12 月 30

三、承包金額及交款方式

園藝場承包款共計 元,本協調簽訂之日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前十年租金人民幣 元整, 年12月25前付清後十年承包款人民幣 元整。

四、財產的維修及保管、新建

現有的住房、豬舍及一切財產,無償給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使用並負責維修、保養。乙方需要新建建築和設施,或者改變甲方物品的用途,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在園藝場範圍內新建設施,乙方無權干涉;甲方如因新建設施需砍伐桔樹,則甲方以每棵十元賠付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園藝場、園藝場內房屋建築及其他資產擁有所

(二)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三)鑑於現園藝場桔樹栽種比較密,乙方若要間伐或移栽,需經甲方同意,由甲方指派人員到現場監督實施。

(四)維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承包期內若發生山林權屬爭議由甲方協調解決,因權屬糾紛影響乙方生產並造成乙方經濟損失,該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承包園藝場和甲方提供其他資產的使用權。

(二)享有園藝場的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三)對承包經營的園藝場經甲方同意可轉包或轉租。

(四)必須加強園藝場的管理,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按技術要求管理桔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甲方提供的其他資產負責保養和維修。

(五)按時交付承包款。

(六)承包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須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園藝場的桔樹品質提升及桔園科學化管理。

(八)承包期內,桔樹行間允許種植不影響果樹生長的農作物,不允許種植高杆作物。對老齡果樹更新、砍伐必須經甲方同意。

七、雙方合同的其他事項

(一)如遇徵地,徵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二)園藝場內桔樹株數,在合同簽訂時由甲方派人到現場清點,並以清點數爲準,如桔樹正常死亡,乙方要在次年3月份以前補栽齊。

(三)如承包合同期未滿,甲方因建設和發展的'需要,需提前收回園藝場經營權,乙方以實際承包年限交付承包款,另甲方一次性賠償違約金陸仟元給乙方;如乙方不正常履行合同,已交承包款甲方不予退還並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四)承包期滿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果樹及財產乙方應如數歸還,如有破損則由乙方折價賠償;乙方自置的其它財產須在半個月內自行處置,逾期無償歸甲方所有。

(五)、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全縣桔樹死亡面積60%以上),本承包合同自動結束,承包款以實際承包年限交付;若全縣桔樹死亡面積在60%以下,乙方應在次年3月份以前補栽齊桔樹數,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承包款不予退還。

八、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自行終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