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份轉讓合同六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股份轉讓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股份轉讓合同六篇

股份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黨#####

受讓方(乙方):易#####

原公司股東:羅#####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岳陽#####賓館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岳陽#####賓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東同意該轉讓事項。

2. 股權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八十萬元。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的第二天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 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4.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 甲方及原公司股東應保證股權轉讓前公司的債權債務已了結。如未了結的,或因轉讓前的事由使公司產生債務或其它糾紛的,轉讓人及原公司股東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 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8.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後,如甲方或乙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八萬元。

9. 在履行本協議書中,如發生爭議,應盡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

10.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原公司股東:

協議簽訂時間:xx年12月27日

協議簽訂地點:岳陽市岳陽樓區

股份轉讓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營業部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股份轉讓及其他相關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依法具有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限制其證券投資資格之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

3.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甲方保證被確權的股份爲其真實所有。

4.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認真閱讀《股份轉讓風險提示書》,充分認識到代辦股份轉讓存在的投資風險,並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5.甲方已詳細閱讀並承諾遵守《試點辦法》和其它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相關規則。

6.甲方承諾不從事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等行爲,違反者承擔相應責任。

7.甲方接受並配合乙方對違規行爲的調查和處理。

8.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免責條款,並願意受所有條款之約束。

甲方保證上述聲明的準確性,並承諾承擔因違背上述聲明給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相應的人員、經營場所和設備,能夠爲甲方進行股份轉讓業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方式爲準。

4.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願意受本協議所有條款的約束。

乙方保證上述聲明的準確性,並承諾承擔因違背上述聲明給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章開戶

第三條甲方進行股份轉讓公司的股份轉讓,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及有關補充通知的規定,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以下簡稱“股份轉讓賬戶”)。乙方審覈甲方開戶申請資料合格後,爲投資者開立股份轉讓賬戶。

第四條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辦股份轉讓,應按照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由乙方爲其開設保證金賬戶;甲方確保其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由於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若甲方爲境內法人投資者,開設保證金賬戶時需要提交:

1.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及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股份轉讓賬戶卡原件及複印件;

2.法人預留印鑑。

第六條若甲方爲境外法人投資者,開設保證金賬戶時需提交:境外註冊商業登記書及複印件,董事證明文件(須爲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及複印件,機構授權委託書(須蓋章簽名)及複印件,授權委託人(董事)的身份證明及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股份轉讓賬戶卡。

第七條甲方股份轉讓的結算資金必須存入其相應保證金賬戶。

第八條甲方辦理開戶手續時,必須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是甲方在乙方預留的重要印鑑,甲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甲方認爲必要時可在乙方營業時間內持有效證件到乙方櫃檯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如電話自助委託、自助終端委託)修改交易密碼。

  第三章委託代理

第九條甲方在乙方辦理開戶手續後,乙方應爲甲方管理其賬戶並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的有效委託;

2.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股份,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3.代理甲方進行每次轉讓成交後的資金和股份的清算交割,並根據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手續費,並代收稅款和其他費用;

4.確保甲方的資金不被挪用;

5.應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賬戶資金和股份數量變動情況的清單,供甲方覈查;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乙方提供櫃檯委託、電話委託、互聯網委託等委託方式。甲方可選擇委託方式,委託乙方代理股份轉讓,委託當日有效。

第十一條乙方在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中可以接受甲方的限價委託,但不得接受全權委託。

第十二條委託交易採取全額保證金交易方式。甲方委託買入股份時,其賬戶須有足額保證金;甲方委託賣出股份時,其賬戶須有足額股份餘額,否則乙方將拒絕該委託。

第十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股份轉讓,應遵守乙方業務規章,並提交規定的證件。

第十四條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下達的委託指令,以乙方電腦數據爲準;櫃檯委託以甲方簽字確認的委託憑證爲準;甲方以電話語音、傳真、信函下達的委託指令,如乙方無法確認,將不作爲對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對其委託行爲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在辦理每一筆委託後須在三個交易日內查詢交易結果或打印交割清單;如有疑問,須在查詢交易結果或打印交割清單當日向乙方書面質詢,否則視爲已被甲方確認。

第四章資金劃撥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甲方可選擇到乙方櫃檯或銀證轉賬方式存取資金;美元資金存取僅限於銀證轉賬方式。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或授權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明、股份轉讓賬戶卡、資金賬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第十八條如甲方選擇銀證轉賬方式存取資金,須事前向乙方和與乙方合作的金融機構辦理申請手續,經乙方和與乙方合作的金融機構審覈同意後,方可辦理銀證轉賬存取資金。

甲方爲機構賬戶的,不得通過銀證轉賬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爲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二十條甲方保證金餘額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每年支付一次或在甲方銷戶時支付,乙方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對甲方利息所得代扣代繳利息所得稅。

第二十一條當本協議第十六條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將最新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規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準確、及時地在乙方網站和營業場所進行披露。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義務對每個轉讓日的股份轉讓價格、轉讓數量等信息在乙方公司網站及營業網點予以及時披露。

第六章變更和撤銷

第二十四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二十五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

1.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七條乙方若喪失代辦股份轉讓資格,將自動撤消與甲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

第二十八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需及時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九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協議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在此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七章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三十條甲方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爲辦理股份轉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爲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第三十二條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明號碼、授權權限、授權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甲方或其代理人通過乙方的自助委託系統辦理的一切業務,均視同甲方本人委託,甲方對委託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授權期限過期,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代理人的委託,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在乙方,且當事人均應到場,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三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終止授權,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原授權委託書仍然有效。

第八章免責條款

第三十七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八條甲方如果遺失股份轉讓賬戶卡、身份證明、存摺等證件,應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關機構掛失。由於甲方未及時掛失而導致其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當發生本協議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時,乙方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甲方的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四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爲投

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有關費用標準如發生變動,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規定執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償服務的,可按雙方約定標準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務費用。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書籤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書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六條若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規定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或增補本協議,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七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4.其它合法方式。

第四十八條《股份轉讓風險提示書》及甲方填寫的開戶文件均視爲本協議附件,共同生效。

第四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股份轉讓賬戶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部

身份證明號(或營業執照號):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股份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 (甲方)

受讓方: (乙方)

本協議書由甲方與乙方就河北 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於年 月 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河北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三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甲方收到價款後,爲乙方出具收據。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河北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河北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河北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一方違反合同,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並經河北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後生效。

股份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___股,佔__________股份。

公司股權結構如下表所示:

甲方願意將其中__________股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__________股,以每股__________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的賬戶。

3、因股權轉讓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交易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鑑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於深圳市

股份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成立,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股,佔 股份。

公司股權結構如下表所示:

甲方願意將其中 股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的賬戶。

3、因股權轉讓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交易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

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鑑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於深圳市

股份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是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3.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股本爲 _______股,其中甲方作爲 _______股東,持有_______股,佔總股本的_______%。

4.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_______股_______股份,佔_______總股本的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份轉讓合同,作爲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 合同:指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

1.1.2 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_______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爲。

1.13 會計報告:_______經過審計的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爲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 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 基準日:指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即爲_______報告截止日。

1.1.6 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並由乙方受讓的_______股股份。

1.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8 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 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 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 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並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戶手續之日。

1.1.12 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 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 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 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 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 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