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委託技術合同彙總5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技術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委託技術合同彙總5篇

委託技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託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1.本合同約定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項目開發: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3.支付方式爲: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方自行解決。並且受託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方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於委託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2.屬於受託方的社別、器材、資料:_________

3.同屬於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

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託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委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2.受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爲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爲: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爲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爲: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1.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託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託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託方除了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佔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定範圍內對研究開發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佔權);受託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託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受託方,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託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2.驗收標準:技術指標:_________;技術參數:_________。

3.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爲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爲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託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託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委託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託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託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閱委託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三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義務

1.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

3.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二)委託方權利

1.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在不妨礙受託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託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閱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託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託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託方將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託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時,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爲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託方和受託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 受託方權利義務

(一)受託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二)受託方的權利

1.有接受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託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數據(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範圍)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寫作事項時,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託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託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爲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託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託方與委託受託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

1.委託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託方不成但責任。

2.委託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數據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託方應當承擔責任。委託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託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返還委託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託方有權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

(二)受託方

1.受託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受託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託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託方除應返還委託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託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託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委託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託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爲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1.受託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託方可以不經委託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託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爲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受託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託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託方應當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受託方應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委託方的請求,爲委託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條 項目聯繫人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指定_________爲委託方項目聯繫人,受託方指定_________爲受託方項目聯繫人。

2.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3.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裏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受託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技術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xx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整體部署要求,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xx有限公司數字化應急預案系統》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完成《xx有限公司數字化應急預案系統》與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急預案系統對接;

2、技術內容:開發《xx有限公司數字化應急預案系統》。概要功能見下表: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前期規劃:業務需求調研、業務需求分析、確定主體功能及數據來源、數據計算及輸出方式;

2、項目開發設計:系統設計、頁面製作、程序編碼、集成測試及試運行。

3、項目驗收:以雙方開發項目要求爲標準,乙方交付使用之後,_____天內甲方組織驗收並辦理完驗收手續,如甲方未組織驗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見,則交付使用之後十五天內視爲驗收通過,並辦理完驗收手續。驗收後,乙方提供系統的相關文檔:《系統用戶手冊》

第三條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軟件開發費:

2、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_____自行支配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爲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實現合同目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方承擔。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發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內容。

2、涉密人員範圍:甲方所有員工。

3、保密期限:合同執行期內。

4、泄密責任: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內容。

2、涉密人員範圍:乙方所有員工。

3、保密期限:合同執行期內。

4、泄密責任: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第六條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門安裝。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系統開發完成後於甲方機構所在地交付。

3、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乙方應當獨自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知識產權歸屬確定如下:

1、本項目的軟件產品版權屬於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對本項目提供的軟件產品進行復制、傳播和更改;

3、甲方不得對本項目提供的軟件產品進行反向項目、反編譯或反彙編;

4、甲方不得出租、租賃或出借本項目提供的軟件產品給第三方開展相同服務;

5、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權相關的權利均爲乙方所有。

第八條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爲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系統的維護、由於用戶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對系統內容做較小改動、系統BUG修改、系統功能版本升級。

2、地點和方式:現場技術支持、電話技術支持、遠程聯網維護。

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免費保證期爲壹年,《項目驗收報告》確認簽字起計算。在合同保證期內,方式均爲免費。本合同服務項目保證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償服務,收費標準:雙方另行約定。

第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技術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受託方(乙方):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委託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爲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

“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爲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讓人。

四、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委託方(甲方):成都海關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區天順中街66號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電子信箱:受託方(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成都海關計算機系統服務器維保服務目進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

2。技術服務的內容響應時間不多於4小時。

3。技術服務的方式。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2。技術服務期限

3。技術服務進度

4。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

第三條爲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條件:

(1)

(2)

(3)

(4)

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爲:

1。技術服務費總額爲:;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範圍:

甲方:

甲方開戶銀行:地址:帳號:

乙方:

乙方開戶銀行:地址:帳號:

年月日

委託技術合同 篇4

項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寫 說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工藝的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的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爲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________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八、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九、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________承擔。(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 %。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爲:

十、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十一、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標準,採用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十二、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技術合同 篇5

鑑於:許可方自其成立時起即爲在斜拉索結構的供應和安裝領域的世界範圍內的專家,且其開發了該些技術、提交了相關的專利申請並註冊了各種專利。

鑑於:許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簽訂了一份合營

合同

(合營合同)以便對被許可方聯合進行投資。被許可方的宗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

鑑於:根據合營合同第23條規定,許可方應當與被許可方簽訂一份技術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許可方應當授予被許可方有關許可方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的營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方面的某些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許可(合營公司業務)。

鑑於:各方同意訂立本技術許可協議以便確定有關技術許可以及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的條款和條件,這些技術包括許可方所擁有及開發的專利、專利申請、專有技術和知識產權。

有鑑於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在本技術許可協議及其適用中,除另有定義的術語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協議或許可是指許可方和合營公司簽訂的本技術許可協議。

區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臺灣)。

許可技術是指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所有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專利和產品。

年度淨營業額是指被許可方與合營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金額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稅、營業稅或其它類似銷售稅收。

許可方體系是指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

專利是指許可方在區域內於合同簽署日取得的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的所有專利。

產品是指由合營公司利用許可方根據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授予的許可技術所製造的產品和材料。

第二條 許可的範圍

2.1 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獨家、不可轉讓的在區域內使用許可技術的許可。

2.2 本許可僅授予給合營公司業務且包括被許可方在區域內營銷、部分製造、供應和安裝許可技術的權利。製造僅限於生產_________。

2.3 在本協議適用的全部期間,本協議可延伸至可能由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作出的改進。

2.4 上述第2.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許可方的分許可授予權,但根據附件六由合營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製造分許可協議所規定的條件除外。

第三條 製造

3.1 被許可方應當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製造產品。製造應由被許可方嚴格根據許可方的規範和公差(容限)來進行。各方同意,產品製造應由合營公司自己控制並承擔責任。

3.2 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被許可方無權以任何方式修改製造計劃和規範。

3.3 被許可方保證遵守許可方的所有質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許可方僱員有權在任何時候瞭解並檢查安裝情況並採取質量控制的任何行動。

3.4 被許可方應只能在區域內其場地上製造產品。除被許可方的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決定的項目外,產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銷售。產品的出口應當按照下面第7.9條的規定辦理。

3.5 如果許可方需要任何分銷或銷售,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該產品的樣品以便控制。如果許可方在該控制中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被許可方承諾根據許可方的規範標準在許可方通知後三十(30)天內對該缺陷或不符合之處進行補救。如果產品不符合許可方的規範或公差(容限),則不得進行分銷或銷售。

第四條 許可方的協助

4.1 許可方應當通過交付文件、原型和/或樣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技術和許可方體系和專利。各方同意,文件應當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許可方應當組織翻譯成中文並承擔其相應的費用。

4.2 許可方聲明,在本協議簽署日,不存在可能影響本協議履行並與本協議所述專利相矛盾的專利註冊。

4.3 各方承認,許可方體系已經成功地被各種預應力/斜拉索技術委員會和批准機構所認可。如果被許可方業務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則該種批准的申請應由被許可方辦理並由[許可方]協助,但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4.4 對於已經註冊的專利,所有在區域內爲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根據第四條的規定在特許權使用費之外每年償付給許可方。

4.5 如果許可方申請新的專利,則許可方應當通知被許可方並與其商量。如果被許可方希望在區域內使用新的專利,則所有與註冊以及爲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每年償付給許可方。各方理解,許可方仍然是該新專利的所有權人。

4.6 如果被許可方選擇不使用專利,則許可方可決定在區域內註冊專利。在該種情況下,許可方應當承擔該註冊費並自由將其許可給區域內被許可方之外的其它實體。

4.7 許可方在區域內銷售或安裝許可方體系及其附加產品只能通過被許可方進行,除下列外,不應授予任何第三方有關列於附件一上的許可技術或許可方體系或產品的其它許可:

(1)如果一個項目需要國際融資並規定在區域內進口貨物包括上述許可;

(2)如果被許可方不能或不想對一個區域內的客戶銷售或利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它們的附加產品或提供服務;

(3)如果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同意這樣做。

4.8 如果需要,許可方將修改規格和圖紙以便符合中國的標準。

第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

5.1 對本許可被許可方須根據合營協議每年就被許可業務所實現的總計年度淨營業額計算,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費爲淨營業額的百分之四(4%),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費爲淨營業額的百分之三(3%)計算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包括被許可方自本許可授予時起所有其業務的所有收入。

5.2 年度淨營業額應構成被許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關由本許可所授予的許可技術的業務。

5.3 特許權使用費應由被許可方根據公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個日曆季度[後五(5)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根據上一日曆季度的淨營業額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

5.4 在支付最後一個日曆季度的費用時,許可方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本日曆年需要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發票,該發票根據預計幷包括12月份的營業額來計算被許可方的年度淨營業額。被許可方在扣除已經支付的付款後應當向許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許權使用費。

5.5 最晚於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送達其經過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前一年度的年度淨營業額。如果驗證的年度淨營業額需要進行任何調整,該種調整應當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 所有的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應當在收到發票後通過銀行匯款以歐元進行並匯到許可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5.7 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所有有關欠款的必要的證據並使許可方取得任何雙重徵稅的證明,如果有預提稅的話。

5.8 任何遲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應當自動承擔根據每月eonia加上2%的利息並在下一期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中支付。

5.9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許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維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實的記錄。

5.10 許可方有權不時未經事先通知被許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許可方的場地檢查被許可方的經營、業務方法、服務、管理、財務記錄和行政管理,並確定其質量以及被許可方遵守本協議規定的誠信。被許可方應當與許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該種檢查問題上通力合作。

第六條 所有權

6.1 被許可方承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享有所有權,本協議並不給予被許可方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技術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6.2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所有權相牴觸的行爲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6.3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技術的任何註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6.4 儘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並未授予被許可方有關沒有列於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術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6.5 被許可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願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註冊備案手續。

6.6 所有有關本協議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註冊備案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6.7 如果由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與技術直接相關的任何技術改進,則許可方有權自行以其名義對這些改進單獨申請專利。改進將自動推薦給被許可方作爲本協議許可的延伸。

第七條 被許可方的義務

7.1 被許可方由於其有一定的關係和能力應用許可方體系和專利,故受到許可方的許可。因此,被許可方有義務確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許可方所授予的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爲此,被許可方應當採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銷和營銷並僱傭合格的人員完成這些任務。

7.2 被許可方每年應當向許可方報告其在區域內的銷售和業務情況以及其提交的投標清單。被許可方應當就每一個許可方體系和產品以及其關於下一年每一個許可方體系的預測提供一份在競爭和市場情況方面的年度報告。這一承諾是本合同的必要條款,被許可方承諾將及時履行這一承諾。

7.3 對許可方體系、工藝和產品的利用應當確保遵守適用的規則文件,被許可方應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務質量,以便維護許可方在世界範圍內的良好信譽。而且,被許可方應當在業務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適用的職業風險控制規則。

7.4 如果被許可方不能達到其商業或銷售預測,則願意接受許可方的審計。

7.5 被許可方應當將其在使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時所可能開發的所有專有技術傳送給許可方。

7.6 而且,被許可方承諾對許可方所交付的有關許可方體系或產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進一步的發展的信息嚴格保密。這一義務應當延伸到合營公司的股東,其期限爲本協議終止後十年,不管本協議是由於何種原因終止。

7.7 被許可方不得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間接使用、註冊或促銷可能與本協議所授予的方法、體系或工藝產生競爭的方法、體系或技術。

7.8 被許可方承諾,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直接或間接在區域外銷售、使用或租賃許可方體系或方法或產品。

第八條 許可期限和終止

8.1 本協議在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後生效,且在許可方爲被許可方的多數股東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8.2條的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8.2 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於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沒有技術能力或技術能力不足;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後三十(30)日內終止。

8.3 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爲,和(ii)立即採取各種措施避免使用許可技術。

8.4 在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爲。被許可方首先應當通知許可方其倉庫存貨和它們的賬目價值。

8.5 在本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承諾:立即自費歸還所有有關許可方體系、專利、產品和專有技術的文件、圖紙等。諮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續以便將許可從每一個註冊中消除。毫不遲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終止後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賠。

第九條 保護

9.1 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9.2 作爲許可技術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行爲採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採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可自費採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准。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作爲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9.3 通過採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9.4 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技術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十條 通訊

各方之間的所有通訊應當送達到其各自注冊地點。如果通過掛號信或國際郵件送達,它們應當被視爲在發出後十日內收到。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1.1 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11.2 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11.3 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11.4 各方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11.5 在仲裁期間,本協議的規定仍應當適用。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中英文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