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代理合同

合同號:

商標註冊申請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東莞市創益專利事務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人代理商標註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並在《商標代理委託書》上加蓋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元(查詢時已付並開據發票)

2、註冊費:¥元

3、附加費用:超出商品共項,加收¥元(指定商品超出10項,每項加收¥100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仟佰拾元角整小寫:¥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開始申請程序。

四、乙方確認在下述類別及商品上註冊上述商標:

商品/服務類別:

商品/服務名稱:

五、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爲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內回覆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不予以返還。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地址:

郵編:電話:聯繫人:

甲方:(簽字)乙方: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